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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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松桃苗族自治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松桃县普觉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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