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曼来镇羊岔街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广核玉溪 (略)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5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环评单位:云南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建设规模为4MW,计划拆除效能较低的S1142号和S1358号2台,并在S1142号机位原址新建并安装1台4.0MW-171/105机组风机及一台35kV箱变,采用35kV线路接入变电站。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分支集电线路改造等组成。110kV升压站沿用羊岔街风电场主体已建升压站。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设计阶段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尽量利用现有地形,采用最优的施工方案,减少风机吊装平台的面积;下一阶段设计中尽量保留区内自然植被,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自然植被的破坏。施工阶段严格在施工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外开挖、滥砍滥伐;除征地范围以内,不得破坏国家公 (略) 公益林,做好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管理及环保措施的维护,加强环境管理及宣传,使环境管理规定制度化。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和植被恢复效果。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时尽量减少对植被较好地段的占用,以免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优化施工程序及方案,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做好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电场管理人员捕食、贩卖鸟类、*取鸟卵、破坏鸟巢等行为。 3、水土保持措施: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特点,将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区(依托羊岔街风电场,已建成)等四个分区。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外围截排水沟、景观绿化及碎石铺垫,电池方阵区的挡护、底层绿化,交通道路区的截排水及拦挡措施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料场堆放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围挡等措施防尘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使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大风季节,以减轻扬尘影响;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粉状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道路上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km/h。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采用编织袋进行临时挡护,顶面用土工布进行覆盖。施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每日至少2次(降雨日除外),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车辆物资运输经过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尽量减少用水量。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设置旱厕,并定期清掏。在施工过程中因废水较少,设置桶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施工区的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径流含沙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增强占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在运输工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减少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应与周边村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村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五)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垃圾收集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项目区内消解,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理。安装风机组件过程中产生固废收集后做返厂处置。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营期间,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应。为弥补工程引起的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导致的生态损失,评价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措施要在施工期进行。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植树种草。根据评价区的环境特征,当地条件、气候等限制因素,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灌草植被,以及适于生存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对于永久性占地,按照破坏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通过采取相邻或附近地方进行生态补偿。(进行2-3年的植被恢复措施)。 (2)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和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在场区范围内进行捕鸟、破坏鸟类生境等活动。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场区巡视,密切关注场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必要时对受伤鸟类实施救护,一旦发现风机与鸟类撞击率较高,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加强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的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工程构筑物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气。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羊岔街风电场升压站内建设有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均进行了防渗处理。羊岔街风电场南区升压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m3/d,羊岔街风电场南区运营期生活废水为1.6m3/d。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以不产生生活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可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指定应急措施,预留声环境影响不可预见费。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风机检修废零件;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自行运至元江垃圾站处置;检修由厂家进行,检修产生的废零件有厂家带走,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危险固废为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检修废油;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统一由云南 (略) 收集转运交由云南东升 (略) 收集、运输、处置。已与云南 (略) 、云南东升 (略) 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风机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风电机组检修需要更换机油时,产生的废油用油桶进行收集后临时存放于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间,交由云南东升 (略) 处置。 (2)成立风险防范组织机构: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应对风险,保护环境,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补充修订《羊岔街风电场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增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案》对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建设单位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事故处理组、现场抢险组、救护疏散组、通讯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共五小组。 |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中广核玉溪 (略) 拟投资建设的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
拟批项目: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曼来镇羊岔街风电场
建设单位:中广核玉溪 (略)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5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环评单位:云南 (略)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建设规模为4MW,计划拆除效能较低的S1142号和S1358号2台,并在S1142号机位原址新建并安装1台4.0MW-171/105机组风机及一台35kV箱变,采用35kV线路接入变电站。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分支集电线路改造等组成。110kV升压站沿用羊岔街风电场主体已建升压站。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设计阶段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尽量利用现有地形,采用最优的施工方案,减少风机吊装平台的面积;下一阶段设计中尽量保留区内自然植被,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自然植被的破坏。施工阶段严格在施工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外开挖、滥砍滥伐;除征地范围以内,不得破坏国家公 (略) 公益林,做好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管理及环保措施的维护,加强环境管理及宣传,使环境管理规定制度化。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和植被恢复效果。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时尽量减少对植被较好地段的占用,以免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优化施工程序及方案,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做好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电场管理人员捕食、贩卖鸟类、*取鸟卵、破坏鸟巢等行为。 3、水土保持措施: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特点,将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区(依托羊岔街风电场,已建成)等四个分区。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外围截排水沟、景观绿化及碎石铺垫,电池方阵区的挡护、底层绿化,交通道路区的截排水及拦挡措施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料场堆放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围挡等措施防尘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使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大风季节,以减轻扬尘影响;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粉状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道路上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km/h。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采用编织袋进行临时挡护,顶面用土工布进行覆盖。施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每日至少2次(降雨日除外),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车辆物资运输经过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尽量减少用水量。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设置旱厕,并定期清掏。在施工过程中因废水较少,设置桶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杜绝施工废水外排,避免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施工区的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径流含沙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增强占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在运输工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减少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应与周边村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村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五)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垃圾收集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项目区内消解,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理。安装风机组件过程中产生固废收集后做返厂处置。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营期间,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应。为弥补工程引起的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导致的生态损失,评价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措施要在施工期进行。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植树种草。根据评价区的环境特征,当地条件、气候等限制因素,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灌草植被,以及适于生存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对于永久性占地,按照破坏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通过采取相邻或附近地方进行生态补偿。(进行2-3年的植被恢复措施)。 (2)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和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在场区范围内进行捕鸟、破坏鸟类生境等活动。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场区巡视,密切关注场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必要时对受伤鸟类实施救护,一旦发现风机与鸟类撞击率较高,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加强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的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工程构筑物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气。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羊岔街风电场升压站内建设有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均进行了防渗处理。羊岔街风电场南区升压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m3/d,羊岔街风电场南区运营期生活废水为1.6m3/d。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以不产生生活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可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量。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指定应急措施,预留声环境影响不可预见费。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和风机检修废零件;生活垃圾设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自行运至元江垃圾站处置;检修由厂家进行,检修产生的废零件有厂家带走,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危险固废为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检修废油;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统一由云南 (略) 收集转运交由云南东升 (略) 收集、运输、处置。已与云南 (略) 、云南东升 (略) 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风机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风电机组检修需要更换机油时,产生的废油用油桶进行收集后临时存放于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间,交由云南东升 (略) 处置。 (2)成立风险防范组织机构: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应对风险,保护环境,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补充修订《羊岔街风电场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增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案》对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建设单位成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事故处理组、现场抢险组、救护疏散组、通讯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共五小组。 |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中广核玉溪 (略) 拟投资建设的羊岔街风电场S1142、S1358风机能效优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