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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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管理考核中心:

你中心《关 (略) 管理委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津数字考核〔2022〕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

二、请你单位完善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落实。

三、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总费用控制在17万元以内。

四、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定服务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

(略) 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管理考核中心:

你中心《关 (略) 管理委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津数字考核〔2022〕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实施方案。

二、请你单位完善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落实。

三、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总费用控制在17万元以内。

四、请你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定服务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服务。

(略) 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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