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友利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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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友利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友利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北仑区戚家山兴中路 58 号 2 幢 1 号

建设内容:宁波 (略) 是一家从事头梳、刷子等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2019年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立项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18-330-206-29-01-*-000),拟租用位于北仑区戚家山兴中路 58 号 2 幢 1 号的 (略) 厂房,投资380万元,建设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租用厂房面积约8860平方米。主要工艺有板材开料、注塑、喷漆、组装等。生产规模:年产木梳200万把、塑料头梳1000万把。拟建喷涂线1条(含喷房1间、烘道1间)、手工喷房1间、烘房1间,其中手工喷房和烘房为备用。油漆用量1.4t/a。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小港污水处理厂(现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治理措施: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设备上方设置集气抽风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中央除尘装置进行净化,尾气由 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酸酯类)经水帘+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通过一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点头废气产生量较少,不进行定量分析,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机械排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木材加工机床、喷漆设备、除尘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职工操作噪声,据类比调查,噪声值在70~95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木材边角料、木屑外售综合利用;猪鬃边角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宁波 (略) 进行安全储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3年01月11日~2023年0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宁波 (略) 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宁波友 (略) 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友利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建设地点:北仑区戚家山兴中路 58 号 2 幢 1 号

建设内容:宁波 (略) 是一家从事头梳、刷子等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2019年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立项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18-330-206-29-01-*-000),拟租用位于北仑区戚家山兴中路 58 号 2 幢 1 号的 (略) 厂房,投资380万元,建设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租用厂房面积约8860平方米。主要工艺有板材开料、注塑、喷漆、组装等。生产规模:年产木梳200万把、塑料头梳1000万把。拟建喷涂线1条(含喷房1间、烘道1间)、手工喷房1间、烘房1间,其中手工喷房和烘房为备用。油漆用量1.4t/a。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小港污水处理厂(现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治理措施: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设备上方设置集气抽风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中央除尘装置进行净化,尾气由 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酸酯类)经水帘+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通过一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小,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点头废气产生量较少,不进行定量分析,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机械排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木材加工机床、喷漆设备、除尘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职工操作噪声,据类比调查,噪声值在70~95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木材边角料、木屑外售综合利用;猪鬃边角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宁波 (略) 进行安全储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3年01月11日~2023年0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宁波 (略) 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宁波友 (略) 头梳、刷子及日用塑料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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