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大白坡片区哨箐组团富信集团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富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 (略)
建设内容:富民 (略) 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 (略) (略) 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产业园J2017—22号块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4.978″,北纬25°15′44.289″。项目占地面积31.69亩,建筑面积21125.03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栋1F标准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栋标准厂房、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一期工程拟设置轻钢加工生产线和重钢加工生产线各一条,波形梁钢护栏(二波、三波)生产线各一条;二期工程只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二期标准厂房及办公楼等建设完成后外租,入驻项目单独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成后年产H型钢构件3000吨、钢箱型柱3000吨、异型构件2000吨、特殊构件2000吨、工业管道1000吨、波形梁钢护栏7000吨。项目总投资8902.69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沉降,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期工程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项目区回填,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设置一个容积≥1.0m3的隔油池,综合办公楼西侧和厂房西侧各已建1个容积≥2m3和一个容积≥4m3的地埋式化粪池,用于预处理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水帘定期更换废水、锯床和钻床冷却水,其中锯床和钻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办公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A等级标准中较严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置2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和抛光粉尘。抛光机为封闭式,抛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不低于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5.9kg/h。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喷漆漆雾经水帘柜处理后,同晾干废气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不低于2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非*烷总烃≤120mg/m3、17kg/h,二*苯≤70mg/m3、1.7kg/h,颗粒物≤120mg/m3、5.9kg/h。
(2)无组织废气
下料、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和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二*苯≤1.2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临京昆路的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金属颗粒物、烟尘、废锯片、废钢丸、废钻头、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切削液沉渣、废切削液、废油漆桶、水帘废水及漆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弃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废气量:7680万m3/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1.89t/a、二*苯0.108t/a、颗粒物1.145t/a。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0.42t/a、二*苯0.024t/a、颗粒物0.92t/a。
废水量:499.2m3/a,其中COD 0.1379t/a、BOD5 0.0577t/a、氨氮 0.0188t/a、总磷 0.0021t/a、SS 0.0629t/a、动植物油 0.0003t/a,总量纳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大白坡片区哨箐组团富信集团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富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 (略)
建设内容:富民 (略) 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 (略) (略) 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产业园J2017—22号块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4.978″,北纬25°15′44.289″。项目占地面积31.69亩,建筑面积21125.03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栋1F标准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栋标准厂房、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一期工程拟设置轻钢加工生产线和重钢加工生产线各一条,波形梁钢护栏(二波、三波)生产线各一条;二期工程只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二期标准厂房及办公楼等建设完成后外租,入驻项目单独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成后年产H型钢构件3000吨、钢箱型柱3000吨、异型构件2000吨、特殊构件2000吨、工业管道1000吨、波形梁钢护栏7000吨。项目总投资8902.69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沉降,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一期工程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项目区回填,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设置一个容积≥1.0m3的隔油池,综合办公楼西侧和厂房西侧各已建1个容积≥2m3和一个容积≥4m3的地埋式化粪池,用于预处理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水帘定期更换废水、锯床和钻床冷却水,其中锯床和钻床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办公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A等级标准中较严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置2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和抛光粉尘。抛光机为封闭式,抛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不低于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5.9kg/h。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喷漆漆雾经水帘柜处理后,同晾干废气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不低于2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非*烷总烃≤120mg/m3、17kg/h,二*苯≤70mg/m3、1.7kg/h,颗粒物≤120mg/m3、5.9kg/h。
(2)无组织废气
下料、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和二*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二*苯≤1.2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临京昆路的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金属颗粒物、烟尘、废锯片、废钢丸、废钻头、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切削液沉渣、废切削液、废油漆桶、水帘废水及漆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弃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废气量:7680万m3/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1.89t/a、二*苯0.108t/a、颗粒物1.145t/a。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0.42t/a、二*苯0.024t/a、颗粒物0.92t/a。
废水量:499.2m3/a,其中COD 0.1379t/a、BOD5 0.0577t/a、氨氮 0.0188t/a、总磷 0.0021t/a、SS 0.0629t/a、动植物油 0.0003t/a,总量纳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钢结构加工年产18000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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