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索引号: | hzwxq19/2023-0006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生成时间: | 2023-01-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4年)》(甬新管发〔2022〕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第一批),通知如下: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详见附件一,联系人:高波,*。
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详见附件二,联系人:高波,*。
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详见附件三,联系人:高波,*。
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详见附件四,联系人:新区—许晓春,*;庵东镇—戎雪芳,*。
五、 (略) 营收奖励,详见附件五,联系人:许晓春,*。
六、企业上云补助,详见附件六,联系人:张徐军,*。
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详见附件七,联系人:张徐军,*。
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详见附件八,联系人:张徐军,*。
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详见附件九,联系人:张徐军,*。
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详见附件十,联系人:胡旭东,*。
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详见附件十一,联系人:胡旭东,*。
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详见附件十二,联系人:高波,*。
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详见附件十三,联系人:石捷丰,*。
附件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
附件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
附件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附件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附件五: (略) 营收奖励
附件六:企业上云补助
附件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
附件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
附件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
附件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
附件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
附件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
附件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在研发管理、质量管理、交期管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投入。对于在PDM/PLM、QMS(TQM)、APS、工业数据分析、视觉检测等方面的软件投入建设,投入额在3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额的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软件投入指软件购买费及其必需的实施费,并有相应合同对应描述)
项目相关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兑现认定过的发票、项目合同不重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清单明细。
电子档(1)、(2)、(3)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详细地址 | 占地面积(亩)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2022年度主营收入(万元) | 上年度主营收入(万元) | |||
2022年利润总额 | 职工人数 | |||
主要产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起止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
信息化投入 | 项目合同金额(硬件除外) | 万元 | ||
2022年度软件投入 | 万元 | |||
项目内容 | (企业特点及简介、项目实施背景、按计划实施情况或销售情况、培训情况、产品或系统在应用后产生的效果、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的方向、企业信息化展望等内容,可另附页。) | |||
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 ||||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行为,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将全部承担。 法人签字: |
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不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
(一)申报范围
企业在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贯标,且是在2022年度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2A及以上)认证的,按实际投入,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贯标证书(盖公章)复印件;
(2)贯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清单明细表。
电子档(1)、(2)、(3)的PDF扫描件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2022年度国家两化融合贯标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否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对规上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重点补助管理标准化建设、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市场拓展、精益生产、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等管理咨询项目。当年管理咨询费用支出在15万元以上(不含税,含15万元),给予投入额的25%、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项目相关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兑现认定过的发票、项目合同不重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书、总结报告、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明清单明细表。
电子档(1)(2)(3)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占地面积(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行 | 账号 | |||||||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 2022年度 利润总额 (万元) | 职 工 人 数 | ||||||
企业主要产品 | ||||||||
项目内容 | ||||||||
咨询机构 | 实施时间 | 年月--年月 | ||||||
合同金额 | 万元 | 当年实际完成金额(不含税) | 万元 | |||||
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 | (可含在总结报告上) | |||||||
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 ||||||||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行为,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将全部承担。 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
2022年度管理咨询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否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材料、装备等集成电路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不含土建)以上的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鼓励生命健康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的技改项目(不含一类医疗器械),且设备、技术、软件投入在 7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技术、软件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3)对设备(含环保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分档奖励。投入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4%奖励,1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按投入额给予8%奖励,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市区项目从高不重复)。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竣工报告(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3);
(5)企业承诺书(附件4);
(6)其他有关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份,将电子文件发送到:*@*q.com。
新区本级企业报送到: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3室工业科—许晓春,*;
庵东镇的企业报送到:庵东镇发展服务办1102办公室—戎雪芳,*。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项目所属产业 | |||
项目类型 | |||
项目建设期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项目实施 主要内容 | |||
建设单位意见 (请明确说明是否要求竣工审核)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竣工报告
(大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可行性报告中有关项目建设目标内容)
三、项目实施情况
新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情况,主要设备的先进性,工艺流程改进及新技术采用情况等(应突出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拥有性及来源等)
四、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五、试生产情况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新增销售、利润、税金、创汇情况,新产品产值率提高、数控化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运营成本降低、产品生产周期缩短、产品不良品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降低等方面情况。
七、存在问题等
附件3
宁波前湾新区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计划 | 项目执行情况 | |||||||||||
序号 | 项目计划投资内容及金额 | 序号 | 项目实际投资内容 | 设备规格型号 | 设备数量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实际付款金额 (不含税) | 实际付款凭证号 | 实付金额占发票金额比例 | 申报 投资数 | |
一、建设期内投入 | |||||||||||||
(一)单台(套)3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投资(不含辅助设备)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测试设备投入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外购技术(专利)、软件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单台(套)3万元以下的设备投资数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辅助设备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建设期外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投资 | |||||||||||||
(一)设备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外购技术(专利)、软件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三、土建投资 | |||||||||||||
土建投资数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投入合计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企业承诺书
企业名称 | |
项目名称 | |
企业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本单位递交的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均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3.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五: (略) 营收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当年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主营收入150万元以 (略) ,按其对工业企业设备硬件销售收入的3%、软件服务收入的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 (略) 补助申报表(附件1);
(2)对工业工业企业设备硬件销售收入、软件服务收入明细表(附件2);
(3)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q.com。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3室,工业科—许晓春,*。
附件1
(略) 补助申报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
经营范围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
员工总数 | 软件开发技术 人员数量 | ||||
硬件研发设计技术 人员数量 | 软硬件系统集成 技术人员数量 | ||||
2022年工程服务收入(万元) | |||||
智能制造主要服务领域(行业) | |||||
智能制造主要服务内容 | |||||
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
附件2
宁波前湾新区 (略) 工程服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类 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服务内容 | 发票号码 | 发票开具 时间 | 发票金额 (不含税) | 收款凭证 号码 | 收款凭证 开具时间 | 收款凭证金额 (不含税) | 发票金额(含税) | 合同金额 (含税) |
设备硬件销售收入 | ||||||||||||
小计 | ||||||||||||
软件服务收入 | ||||||||||||
小计 | ||||||||||||
总 计 | ※ | ※ | ※ | ※ | ※ |
附件六:企业上云补助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对当年新增上云企业,给予1200元补助; (略) 级“云上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略) 级“云上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上云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相关合同、发票;
(3) (略) 级“云上企业”培育库、 (略) 级“云上企业”称号只需要提供上级文件证明。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新区企业上云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地址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项目总投入 | 元 | 软件投入 | 元 | |||
硬件投入 | 元 | |||||
其他 | 元 | |||||
项目 内容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2022年起新注册软件企业,软件收入首次超100万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具有自主产权的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分别按照软件产品年销售额的6%、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500万元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嵌入式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销售收入明细表;
(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5)产品对应的著作权证;
(6)软件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出具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性质 | £非嵌入式软件企业 £嵌入式软件企业 £其他企业 | ||||||||
申请奖励 | £新注册软件企业上规模£软件产品销售 | ||||||||
2022年软件产品销售额 | 万元 | 比上一年增长(%)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案例和取得的知识产权,为企业、行业、区域带来的影响力等等(可附页)。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保留小数二位)
序号 | 服务企业名称 | 服务(销售)内容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含税)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实际收款时间 | 收款凭证号 | 实际收款金额(含税) | 实际收款金额(不含税) | 备注 |
合 计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类型 | £设计 □制造 □封测 □其他 | |||||||
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比上一年增长(%) | ||||||
企业上次享受 上规模奖励情况 | 时间: 年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万元 已累计享受奖励金额: 万元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企业采购新区企业生产的芯片,按照首次采购之日起12个月实际采购额的15%,给予芯片采购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本地芯片采购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芯片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本地芯片采购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申报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本地芯片采购情况 | 序号 | 芯片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产品用途 | 销售企业 | ||
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 年 月 日 | ||||||
双方无资产关联承诺 | 我公司承诺与XXX、XXX(芯片销售企业名称)公司无资产关联。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企业加快节能和节水改造。对符合《 (略) 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按300元/吨标准煤予以补助( (略) 补助资金),单家企业区级补助不超过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年节水量5000吨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10万以上的节水项目,按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予以上述1.3倍补助标准执行,区级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励金额按1:0.3的比例分配给合同能源组织实施单位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在单位。
(2)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腾出1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
请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一式2份报送至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223室,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q.com。联系人:胡旭东,*。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 地址 | 乡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项目 建设期限 | 项目计划 批准文号 | ||||||
项目类别 (请从列表中选择): | 1、节能改造项目 2、节水改造项目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企业)奖励 5、其他项目 |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
项目计划 总投资 | 其中:设备技术计划投资额 | 节能(节水)量 | 新区经信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项目节能(节水)量计算公式 | ||||||||
核实投资额 | 核实节能(节水)量 | 新区财税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节能(节水)量计算公式 | ||||||||
补助额 |
附件2:
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小数保留一位)
项目计划 | 项目执行情况 | ||||||||||||||
序号 | 项目计划 投资内容 | 数量 | 金额 | 序号 | 项目实际 投资内容 | 发票入帐时间 | 发票入帐凭证号码 | 发票 金额 | 付款 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凭证号码 | 付款凭证借方科目 | 付款凭证贷方科目 | 审核数 | |
合计 | 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近三年未实施过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并实施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审核名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执行。
(2)绿色工厂创建计划。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甬新经[2020]35号)要求,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创建名单。各创建企业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提升企业绿色化制造水平。
(3)节水型企业和无废工厂创建计划。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审核名单。各创建企业要按照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创建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节水型企业创建需上年度用水量5万吨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前湾新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附件1);
(2)前湾新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表(附件2);
(3)前湾新区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审核企业申报表(附件3)。
请创建企业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2份报送至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223室,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q.com。联系人:胡旭东,*。
附件1
2023年度前湾新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上一轮清洁生产 审核年份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2
2023年度前湾新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绿色工厂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是否通过清洁生产 验收 | 是□ 否□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3
2023年度前湾新区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审核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企业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 (略) 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成功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工业企业工业设计实际采购额20万元以上的,按其采购额的1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附件2);
(4)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5) (略) 级、省级、国家级设计中心认定文件。
电子档(1)、(2)、(3)、(4)、(5)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上报,纸质资料一式1份暂存放企业,待验收时上交。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信用代码 | ||||
所属镇(街道) | 法定代表人 | ||||
详细地址 | 员工人数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当年度工业产值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产值同比增长 | |||
研发人员 | 人 | 设计师 | 人 | 高级工业设计师 | 人 |
工业设计采购 (制造企业填写) | 内 容 | 对 方 单 位 | 金 额(万元) | ||
合计 | |||||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级别 | 获国内外设计奖情况 | ||||
设 计 机 构(填写) | 单位 | 上一年度完成实绩 | 当年完成实绩 | ||
销售收入 | 万元 | ||||
增值税 | 万元 | ||||
所得税 | 万元 |
附件2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金额:万元(保留小数两位) | ||||||||||||||
序号 | 设计服务名称 | 设计服务供应商 | 设计产品规格型号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含税)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借方科目 | 贷方科目 | 实际付款时间 | 实际付款金额(含税) | 实际付款金额(不含税) | 实际付款凭证号 | 审核额 |
合计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带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等财务资料
附件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
医疗器械新产品
(一)申报范围
(1)鼓励医疗器械新 (略) 。对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二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补助2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补助8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包括外观专利、不包括生化检测试剂)。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的《医疗期产产品注册证》(含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4)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医药新产品
(一)申报范围
(1)鼓励医药新 (略) 。对由新区企业自行研发、先
行投入,并明确在新区转移转化的中药和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兽药1-3类,按产品分类、分阶段予以补助。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物临床试验(IND)批准的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兽药1-3类,每项补助40万元;化学药品3-4类每项补助20万元。对获得 NMPA或FDA批准开展并进入临床试验的(以入组第一例病人为准),按临床I、II、III期每项分别补助40万元、80万元、120万元;若同一个产品在不同国家获得临床许可,可以同时申请补助,若同一产品获得不同适应症的临床许可,只享受一次补助。对注册在新区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企业予以奖励,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I类,一次性奖200万元;其他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注册证书、临床试验批件和相关临床合作合同等;
(4)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在我区生产或 (略) 的法人企业总经销承诺书。
生物医药服务产业
(一)申报范围
(1)鼓励生物医药服务产业发展。鼓励新区CRO/CMO公司为区内企业服务,开展研发或生产委托服务,给予实际费用5%的补贴,单家CRO/CMO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服务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申报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明文件。
(略) 场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 (略) 场。申报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 FDA 注册许可证、欧洲CE认证,按照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和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企业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对展位费给予60%资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企业首次获得美国FDA、欧盟CE准入认证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书复印件;
(4)美国FDA、欧盟CE等官网认证中介名单;
(5)企业与认证中介机构协议、发票及付款证明复印件;
2、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
(1)《2021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展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收费通知单)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确认书(上面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或包含以上内容的参展合同;
(4)发票和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注意付款凭证上须有清晰参 (略) 名称,非付款凭证无效),对现金支付不予受理;
(5)展会期间全角度摊位照片。
注:享受过新区其他单位展会补贴的当次展会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营收上规模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生命健康生产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石捷丰,*,*@*q.com。
附件1:
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一、企业(机构)基本情况 | |||||||
企业(机构) 名称 | 注册时间 | ||||||
注册地址 | 生产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
年份 | 总产值 | 主营业务 收入 | 利润总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金额 | |||
2020 | |||||||
2021 | |||||||
2022 | |||||||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
申报类别 | 资格条件 | 申报金额 | |||||
(一)医疗器械新产品 | 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 | ||||||
(二)医药新产品 | □中药;□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 | ||||||
(三)生物服务业企业 | 注册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并为区内生命健康企业提供研发或生产委托服务的CRO/CMO公司。 | ||||||
(四)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2022年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 ||||||
(五)支持企 (略) 场准入认证 | □首次获得美国FDA准入认证;□首次获得欧盟CE准入认证;□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 | ||||||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营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 | ||||||
三、企业承诺书 | |||||||
本企业郑重承诺: 1.递交的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2.递交的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均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3.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索引号: | hzwxq19/2023-0006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生成时间: | 2023-01-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4年)》(甬新管发〔2022〕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第一批),通知如下: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详见附件一,联系人:高波,*。
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详见附件二,联系人:高波,*。
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详见附件三,联系人:高波,*。
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详见附件四,联系人:新区—许晓春,*;庵东镇—戎雪芳,*。
五、 (略) 营收奖励,详见附件五,联系人:许晓春,*。
六、企业上云补助,详见附件六,联系人:张徐军,*。
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详见附件七,联系人:张徐军,*。
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详见附件八,联系人:张徐军,*。
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详见附件九,联系人:张徐军,*。
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详见附件十,联系人:胡旭东,*。
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详见附件十一,联系人:胡旭东,*。
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详见附件十二,联系人:高波,*。
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详见附件十三,联系人:石捷丰,*。
附件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
附件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
附件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附件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附件五: (略) 营收奖励
附件六:企业上云补助
附件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
附件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
附件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
附件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
附件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
附件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
附件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在研发管理、质量管理、交期管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投入。对于在PDM/PLM、QMS(TQM)、APS、工业数据分析、视觉检测等方面的软件投入建设,投入额在3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额的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软件投入指软件购买费及其必需的实施费,并有相应合同对应描述)
项目相关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兑现认定过的发票、项目合同不重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清单明细。
电子档(1)、(2)、(3)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详细地址 | 占地面积(亩)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2022年度主营收入(万元) | 上年度主营收入(万元) | |||
2022年利润总额 | 职工人数 | |||
主要产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起止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
信息化投入 | 项目合同金额(硬件除外) | 万元 | ||
2022年度软件投入 | 万元 | |||
项目内容 | (企业特点及简介、项目实施背景、按计划实施情况或销售情况、培训情况、产品或系统在应用后产生的效果、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的方向、企业信息化展望等内容,可另附页。) | |||
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 ||||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行为,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将全部承担。 法人签字: |
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不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
(一)申报范围
企业在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贯标,且是在2022年度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2A及以上)认证的,按实际投入,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贯标证书(盖公章)复印件;
(2)贯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清单明细表。
电子档(1)、(2)、(3)的PDF扫描件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2022年度国家两化融合贯标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否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三:管理咨询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对规上企业导入科学管理模式,重点补助管理标准化建设、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市场拓展、精益生产、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等管理咨询项目。当年管理咨询费用支出在15万元以上(不含税,含15万元),给予投入额的25%、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项目相关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兑现认定过的发票、项目合同不重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书、总结报告、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明清单明细表。
电子档(1)(2)(3)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纸质资料一式1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占地面积(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行 | 账号 | |||||||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 2022年度 利润总额 (万元) | 职 工 人 数 | ||||||
企业主要产品 | ||||||||
项目内容 | ||||||||
咨询机构 | 实施时间 | 年月--年月 | ||||||
合同金额 | 万元 | 当年实际完成金额(不含税) | 万元 | |||||
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 | (可含在总结报告上) | |||||||
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 ||||||||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行为,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将全部承担。 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
2022年度管理咨询项目投入清单 | ||||||||||
企业名称: |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开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发票金额 | 否含税金额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备注:发票一张填列一行 |
附件四: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材料、装备等集成电路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不含土建)以上的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鼓励生命健康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的技改项目(不含一类医疗器械),且设备、技术、软件投入在 7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技术、软件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3)对设备(含环保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分档奖励。投入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4%奖励,1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按投入额给予8%奖励,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市区项目从高不重复)。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竣工报告(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3);
(5)企业承诺书(附件4);
(6)其他有关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份,将电子文件发送到:*@*q.com。
新区本级企业报送到: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3室工业科—许晓春,*;
庵东镇的企业报送到:庵东镇发展服务办1102办公室—戎雪芳,*。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项目所属产业 | |||
项目类型 | |||
项目建设期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项目实施 主要内容 | |||
建设单位意见 (请明确说明是否要求竣工审核)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竣工报告
(大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可行性报告中有关项目建设目标内容)
三、项目实施情况
新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情况,主要设备的先进性,工艺流程改进及新技术采用情况等(应突出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创新性、拥有性及来源等)
四、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五、试生产情况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新增销售、利润、税金、创汇情况,新产品产值率提高、数控化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运营成本降低、产品生产周期缩短、产品不良品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降低等方面情况。
七、存在问题等
附件3
宁波前湾新区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计划 | 项目执行情况 | |||||||||||
序号 | 项目计划投资内容及金额 | 序号 | 项目实际投资内容 | 设备规格型号 | 设备数量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实际付款金额 (不含税) | 实际付款凭证号 | 实付金额占发票金额比例 | 申报 投资数 | |
一、建设期内投入 | |||||||||||||
(一)单台(套)3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投资(不含辅助设备)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测试设备投入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外购技术(专利)、软件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单台(套)3万元以下的设备投资数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辅助设备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建设期外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投资 | |||||||||||||
(一)设备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外购技术(专利)、软件投资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三、土建投资 | |||||||||||||
土建投资数 | 1 | ||||||||||||
2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投入合计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企业承诺书
企业名称 | |
项目名称 | |
企业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本单位递交的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均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3.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五: (略) 营收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当年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主营收入150万元以 (略) ,按其对工业企业设备硬件销售收入的3%、软件服务收入的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 (略) 补助申报表(附件1);
(2)对工业工业企业设备硬件销售收入、软件服务收入明细表(附件2);
(3)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q.com。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3室,工业科—许晓春,*。
附件1
(略) 补助申报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
经营范围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
员工总数 | 软件开发技术 人员数量 | ||||
硬件研发设计技术 人员数量 | 软硬件系统集成 技术人员数量 | ||||
2022年工程服务收入(万元) | |||||
智能制造主要服务领域(行业) | |||||
智能制造主要服务内容 | |||||
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
附件2
宁波前湾新区 (略) 工程服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类 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客户名称 | 服务内容 | 发票号码 | 发票开具 时间 | 发票金额 (不含税) | 收款凭证 号码 | 收款凭证 开具时间 | 收款凭证金额 (不含税) | 发票金额(含税) | 合同金额 (含税) |
设备硬件销售收入 | ||||||||||||
小计 | ||||||||||||
软件服务收入 | ||||||||||||
小计 | ||||||||||||
总 计 | ※ | ※ | ※ | ※ | ※ |
附件六:企业上云补助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对当年新增上云企业,给予1200元补助; (略) 级“云上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略) 级“云上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上云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购买云产品和云服务相关合同、发票;
(3) (略) 级“云上企业”培育库、 (略) 级“云上企业”称号只需要提供上级文件证明。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新区企业上云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地址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项目总投入 | 元 | 软件投入 | 元 | |||
硬件投入 | 元 | |||||
其他 | 元 | |||||
项目 内容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七: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2022年起新注册软件企业,软件收入首次超100万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具有自主产权的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分别按照软件产品年销售额的6%、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500万元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嵌入式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销售收入明细表;
(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5)产品对应的著作权证;
(6)软件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出具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性质 | £非嵌入式软件企业 £嵌入式软件企业 £其他企业 | ||||||||
申请奖励 | £新注册软件企业上规模£软件产品销售 | ||||||||
2022年软件产品销售额 | 万元 | 比上一年增长(%)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案例和取得的知识产权,为企业、行业、区域带来的影响力等等(可附页)。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保留小数二位)
序号 | 服务企业名称 | 服务(销售)内容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含税)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实际收款时间 | 收款凭证号 | 实际收款金额(含税) | 实际收款金额(不含税) | 备注 |
合 计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范围
(1)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2)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企业类型 | £设计 □制造 □封测 □其他 | |||||||
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比上一年增长(%) | ||||||
企业上次享受 上规模奖励情况 | 时间: 年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万元 已累计享受奖励金额: 万元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九:本地芯片采购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企业采购新区企业生产的芯片,按照首次采购之日起12个月实际采购额的15%,给予芯片采购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本地芯片采购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芯片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q.com。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本地芯片采购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注册时间 | ||||||
信用代码 | |||||||
申报联系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本地芯片采购情况 | 序号 | 芯片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产品用途 | 销售企业 | ||
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 |||||||
申请单位介绍 | 企业简介 年 月 日 | ||||||
双方无资产关联承诺 | 我公司承诺与XXX、XXX(芯片销售企业名称)公司无资产关联。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企业 申报 承诺 | 本申报书所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十:节能、节水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企业加快节能和节水改造。对符合《 (略) 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按300元/吨标准煤予以补助( (略) 补助资金),单家企业区级补助不超过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年节水量5000吨以上并且设备技术投资额在10万以上的节水项目,按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予以上述1.3倍补助标准执行,区级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励金额按1:0.3的比例分配给合同能源组织实施单位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在单位。
(2)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腾出1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
请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一式2份报送至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223室,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q.com。联系人:胡旭东,*。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 地址 | 乡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项目 建设期限 | 项目计划 批准文号 | ||||||
项目类别 (请从列表中选择): | 1、节能改造项目 2、节水改造项目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企业)奖励 5、其他项目 |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 ||||||
项目计划 总投资 | 其中:设备技术计划投资额 | 节能(节水)量 | 新区经信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项目节能(节水)量计算公式 | ||||||||
核实投资额 | 核实节能(节水)量 | 新区财税局审核意见: (盖章) | ||||||
节能(节水)量计算公式 | ||||||||
补助额 |
附件2:
宁波前湾新区节能(节水)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小数保留一位)
项目计划 | 项目执行情况 | ||||||||||||||
序号 | 项目计划 投资内容 | 数量 | 金额 | 序号 | 项目实际 投资内容 | 发票入帐时间 | 发票入帐凭证号码 | 发票 金额 | 付款 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凭证号码 | 付款凭证借方科目 | 付款凭证贷方科目 | 审核数 | |
合计 | 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十一:2023年度绿色制造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近三年未实施过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并实施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审核名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执行。
(2)绿色工厂创建计划。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甬新经[2020]35号)要求,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创建名单。各创建企业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提升企业绿色化制造水平。
(3)节水型企业和无废工厂创建计划。企业自愿申报,经信部门审查并择优列入审核名单。各创建企业要按照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创建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节水型企业创建需上年度用水量5万吨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前湾新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附件1);
(2)前湾新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表(附件2);
(3)前湾新区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审核企业申报表(附件3)。
请创建企业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2份报送至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223室,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发送*@*q.com。联系人:胡旭东,*。
附件1
2023年度前湾新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上一轮清洁生产 审核年份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2
2023年度前湾新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绿色工厂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是否通过清洁生产 验收 | 是□ 否□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3
2023年度前湾新区节水型企业、无废工厂审核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所属行业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 地址 | ||||||||
企业咨询服务机构 | ||||||||
企业上年度 相关数据 | 产值 (万元) | 电力 (万千瓦时) | 蒸汽 (吨) | 燃气 (吨) | 新鲜水 (万吨) | |||
主要生产 工艺描述 | ||||||||
企业是否已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三同时”验收 | 是□ 否□ | |||||||
企业盖章 月 日 |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附件十二:工业设计采购补助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 (略) 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成功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工业企业工业设计实际采购额20万元以上的,按其采购额的1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附件2);
(4)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5) (略) 级、省级、国家级设计中心认定文件。
电子档(1)、(2)、(3)、(4)、(5)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上报,纸质资料一式1份暂存放企业,待验收时上交。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
附件1
宁波前湾新区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信用代码 | ||||
所属镇(街道) | 法定代表人 | ||||
详细地址 | 员工人数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当年度工业产值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产值同比增长 | |||
研发人员 | 人 | 设计师 | 人 | 高级工业设计师 | 人 |
工业设计采购 (制造企业填写) | 内 容 | 对 方 单 位 | 金 额(万元) | ||
合计 | |||||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级别 | 获国内外设计奖情况 | ||||
设 计 机 构(填写) | 单位 | 上一年度完成实绩 | 当年完成实绩 | ||
销售收入 | 万元 | ||||
增值税 | 万元 | ||||
所得税 | 万元 |
附件2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金额:万元(保留小数两位) | ||||||||||||||
序号 | 设计服务名称 | 设计服务供应商 | 设计产品规格型号 | 发票开具时间 | 发票金额(含税) | 发票金额(不含税) | 发票入账凭证号 | 借方科目 | 贷方科目 | 实际付款时间 | 实际付款金额(含税) | 实际付款金额(不含税) | 实际付款凭证号 | 审核额 |
合计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带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等财务资料
附件十三:生命健康产业补助
医疗器械新产品
(一)申报范围
(1)鼓励医疗器械新 (略) 。对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二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补助2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单个产品补助8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包括外观专利、不包括生化检测试剂)。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的《医疗期产产品注册证》(含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4)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医药新产品
(一)申报范围
(1)鼓励医药新 (略) 。对由新区企业自行研发、先
行投入,并明确在新区转移转化的中药和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兽药1-3类,按产品分类、分阶段予以补助。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物临床试验(IND)批准的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兽药1-3类,每项补助40万元;化学药品3-4类每项补助20万元。对获得 NMPA或FDA批准开展并进入临床试验的(以入组第一例病人为准),按临床I、II、III期每项分别补助40万元、80万元、120万元;若同一个产品在不同国家获得临床许可,可以同时申请补助,若同一产品获得不同适应症的临床许可,只享受一次补助。对注册在新区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企业予以奖励,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I类,一次性奖200万元;其他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注册证书、临床试验批件和相关临床合作合同等;
(4)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在我区生产或 (略) 的法人企业总经销承诺书。
生物医药服务产业
(一)申报范围
(1)鼓励生物医药服务产业发展。鼓励新区CRO/CMO公司为区内企业服务,开展研发或生产委托服务,给予实际费用5%的补贴,单家CRO/CMO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服务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申报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明文件。
(略) 场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 (略) 场。申报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 FDA 注册许可证、欧洲CE认证,按照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和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企业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对展位费给予60%资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企业首次获得美国FDA、欧盟CE准入认证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书复印件;
(4)美国FDA、欧盟CE等官网认证中介名单;
(5)企业与认证中介机构协议、发票及付款证明复印件;
2、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
(1)《2021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展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收费通知单)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确认书(上面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或包含以上内容的参展合同;
(4)发票和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注意付款凭证上须有清晰参 (略) 名称,非付款凭证无效),对现金支付不予受理;
(5)展会期间全角度摊位照片。
注:享受过新区其他单位展会补贴的当次展会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营收上规模
(一)申报范围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生命健康生产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石捷丰,*,*@*q.com。
附件1:
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一、企业(机构)基本情况 | |||||||
企业(机构) 名称 | 注册时间 | ||||||
注册地址 | 生产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
年份 | 总产值 | 主营业务 收入 | 利润总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金额 | |||
2020 | |||||||
2021 | |||||||
2022 | |||||||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
申报类别 | 资格条件 | 申报金额 | |||||
(一)医疗器械新产品 | 首次注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 | ||||||
(二)医药新产品 | □中药;□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 | ||||||
(三)生物服务业企业 | 注册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并为区内生命健康企业提供研发或生产委托服务的CRO/CMO公司。 | ||||||
(四)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2022年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 ||||||
(五)支持企 (略) 场准入认证 | □首次获得美国FDA准入认证;□首次获得欧盟CE准入认证;□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 | ||||||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营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 | ||||||
三、企业承诺书 | |||||||
本企业郑重承诺: 1.递交的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2.递交的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均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3.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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