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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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

建设地点

望城区旺旺中路18号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望城区旺旺中路18号 (略) 厂区内建设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项目,在现有浪味仙产品生产车间内新增1条浪味仙产品生产线,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系统等设施,新增生产线设计产能4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油炸机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水浴除油+静电除油工艺)+18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和《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试行)》改造限值标准要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北厂界4a类、东厂界3类、南、西厂界2类)。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纸箱、废编织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试剂瓶、实验室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现行管理程序送 (略) 危废暂存间暂存,由 (略) 统一管理和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油烟废气回收系统回收的废油由湖南联合 (略) 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项目名称

(略) 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

建设地点

望城区旺旺中路18号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望城区旺旺中路18号 (略) 厂区内建设湖南旺旺浪味仙增线工程项目,在现有浪味仙产品生产车间内新增1条浪味仙产品生产线,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系统等设施,新增生产线设计产能4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油炸机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水浴除油+静电除油工艺)+18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和《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试行)》改造限值标准要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北厂界4a类、东厂界3类、南、西厂界2类)。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纸箱、废编织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试剂瓶、实验室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现行管理程序送 (略) 危废暂存间暂存,由 (略) 统一管理和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油烟废气回收系统回收的废油由湖南联合 (略) 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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