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略)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年)
中国环 (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 (略)
(略) 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2022年12月
前 言
“十三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略) 委、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略) 人民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总要求,牢记嘱托、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的产业集群正在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极大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
(略) 地理区位交通优势明显,自然资源富集,工业经济基础雄厚,产业门类齐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黄河+草原文化底蕴深厚,草原钢城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日渐彰显,生态创建基础扎实, (略) 在新发展阶段高举生态文明思想伟大旗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资源生态环境条件,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 (略) 作为一个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位于黄河“几字弯” (略) ,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仍然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和挑战:产业结构倚重,能源结构偏煤、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高,经济总量小、发展动能不足、整体质量不高,国土开发空间尚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和建设任务繁重,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约束日益加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在新时期,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面临重大的历史性、政策性战略机遇。首先,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 (略) 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广阔天地;其次,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 (略) 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了重大历史性机遇;第三,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略) 群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多重 (略) 挖掘潜力、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为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策性战略机遇,着力打造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以现代“草原钢城”、中国“稀土之都”多元文化品牌为特色,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西部生态脆弱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 (略) 委、市政府高屋建瓴,统筹谋划,组织开展《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 (略) 全域,以2021年为基准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0年,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的指导性文件。
目 录
生态区位。 (略) 是黄河上中游分界的关键地区、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也是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其中天然牧草 (略) 国土面积65.16%,是内蒙古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的重要区域,在自治区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沿黄湿地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
交通区位。 (略) 属内蒙古中部地区,地处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一带一路”通道,是内联华北西北、外联蒙俄欧洲的 (略) ,交通发达便利。京藏高速、京新高速、包茂高速、110国道、210国道,以及京包、包兰、包西、包环、包神铁路等在此交汇。拥有一个4D级国际支线机场,截至2021 (略) ,运营航线达59条, (略) 46个。
经济区位。 (略) 位于西部大开发中呼包—包兰—兰青经济带的轴心, (略) 批复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略) 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 (略) ,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及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拥有国民经济分类中30个工业大类的现 (略) 。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21年,全市GDP达到3293亿元,在内蒙 (略) 中排第二位,GDP增速排名第一;人均GDP比内蒙古平均水平高42.0%。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5%, (略) 规上工业的20%;“高精强”现代农牧业加快推进,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9.0%,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54.9个百分点。
发展动力质量双升。截至2021年, (略) 拥有各类专业的技术人员18万多人,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42.9亿元,占GDP比重1.58%。拥有国家和自治区级研发机构224家、重点实验室33个,院士工作站6家,是国家首批20个创 (略) 之一。
万元GDP用水量达到32 m3/万元,远低于自治区(81.12 m3/万元)、全国(54 m3/万元)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27.2%,比上年下降7.6%;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约6.5%。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污染物排放量持续降低。
文明交汇要地。 (略) 是沟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交通要冲,两千年金戈铁马沉淀了众多边塞遗迹,五个朝代的8条长城存留山北,被誉为“长城博物馆”和“长城之都”;自明清时期成为连接西北和华北的交通枢纽,二百年水旱码头交通要道存留了大量宗教建筑、西口文化遗存。
古老北方游牧文明、近代中原农耕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相互交融、共生共荣,广袤的大草原、肥沃的土默川平原、巍峨的大青山、奔流不息的黄河,绘就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图景。
多元文化汇聚。以包头剪纸、二人台、六合枕手工制作技艺等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黄河农耕、开河鱼以及服饰、礼仪、节会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体现了包头沿黄各族群众丰富多彩的生产生活。在草原世代生息的各族先民形成了独特的风俗方米。
市区燃气普及率达100%,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共建成地下综合管廊42公里,排水管线2478公里,污水管线1715公里,雨水管线661公里。市区污水处理能力43.9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6%。
全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恶化的条带、点位、区块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空气质量持续转好,2021年优良天数首次达到303天,六项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首次全达标,颗粒物年均浓度持续下降,PM2.5年均浓度改善幅度在全国16 (略) 中位列第一。生 (略) 国土总面积80.73%;拥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3个, (略) 国土面积2.41%;自然保护地 (略) 国土面积10.32%。林草覆盖率54.8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
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中开展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略) 的24个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反馈问 (略) 的23个整改任务全部销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19个;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24项已完成14项。
积极配合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效完成共6批次18项139件调阅资料报送工作,坚持边督边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已办结自治区整改督 (略) 转办的信访案件33批次305件中的273件。
生态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先后出台《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略) 禁牧休牧条例》《 (略) 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 (略) 赛罕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 (略)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在自治区率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在河(湖、林、草)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排污许可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保护硕果累累。作为我国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典型代表, (略) 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略) ”“ (略) ”“ (略) ”“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全国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 (略) ”“中国 (略) ”等荣誉,连续六年被评选为“ (略) ”,荣获全国第十批、自治区首个“国 (略) ”,成功入围全国“ (略) ”试点、“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试点,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 (略) 、区域再生水循环 (略) 。
截至2021年, (略) 累计创建2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共有3家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5家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初步形成了覆盖多行业多类别的绿色制造体系。作为自治区首个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被评为“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是全国113个典型案例中唯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案例;达茂旗荣获生态环境部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生态示范创建再举新措。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略) 域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作为重点任务列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下发了《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全面 (略) 及市辖旗(县、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对已获国家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达茂旗,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示范。指导固阳县完成了《固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土右旗积极部署和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二)存在主要制约因素产业结构倚重。以“资源向本地输入、产品向周边输出”的要素驱动型模式为主,重工多轻工少、传统多新兴少,重工业占比多年保持在90%以上,钢铁、电解铝、电力等资源初级生产加工 (略) 工业经济总量的60%以上。稀土、钢铁、有色金属等主导产业整体上处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资源化、前端化、重型化明显。
工业围城问题突出。中心城区产业集中度高,长期以来形成了工业围城的产业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周边分布5个工业园区、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略) 6.8%的国土面 (略) 85.3%的GDP、82.1%工业增加值和70%以上的水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负荷。
能源消费以煤为主。受能源供给结构影响,全市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量占比多年平均为86.0%左右。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87.2%,分别比自治区(67.7%)、全国(56.8%)高19.5、30.4个百分点。
能耗强度偏高。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1.7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升高2.33%,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1.538吨标准煤/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0.549吨标准煤/万元)2倍左右。2021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7.6%,达到1.64吨标准煤/万元。
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受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及交通运输结构的多重影响,二氧化碳排放量大、排放强度较高。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20 (略)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4.07吨/万元,比自治区平均水平(3.546吨/万元)高14.8%。
草原生态功能脆弱。天然草原主要分布在北部高原区,地处蒙古高原亚寒带,气候寒冷,多风少雨,受不合理人为开发活动和超载放牧,草地退化、沙化现象严重,退化草原占草原总面积的70%以上。草原整体生产能力不高,以质量中等偏低等级类型为主,产草量在40公斤/亩的草原面积占草原总面积95%以上。
森林资源质量较低。 (略) 森林生态系统以灌木林为主,灌木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76.22%。2021年,森林覆盖率18.3%,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2.1%)。
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及湿地退化较为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60.7%,沿黄地区盐碱化土地面积达246万亩。湿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约2.1%,部分河道水源涵养功能退化严重。
季节性空气污染问题突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季节性污染问题突出,冬季采暖季颗粒物污染问题突出,夏秋季首要污染物为O3,显著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
水生态环境改善不稳定。水生态环境条件先天不足、后天失养,部分河道水质仍为劣五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与入黄排污口交错分布,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建成区污水回收、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不充分;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短板,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6.1%。
固废综合处置利用水平不高。2021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50.6%,与“ (略) ”建设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从环境治理制度看,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领导责任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缺位。
从环境治理手段看,生 (略) 场化程度较低,绿色经济政策尚需深化,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环境质量、污染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环保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尚不能满足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新要求。
从环境治理投入看,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较大,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对企业治污管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投资补贴等缺少激励政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不完善,社会资金投入较少。
(三)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思想已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伟大祖国正展现出天蓝地绿水清的亮丽新景象。
总书记情系大草原、心怀内蒙古,先后两次实地考察内蒙古、连续5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多次作出讲话重要指示批示, (略) 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包头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碳达峰碳中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 (略) 群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略)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战略机遇。
但是,囿于自身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和环境承载约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
(略) 作为典型 (略) ,长期以来形成了以钢铁、有色、电力等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且整体处于产业链低端、前端;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助推了产业结构重型化,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低、动能不足。
规划期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工业仍将占据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风光电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高, (略) 煤炭消费占比仍将达到70%以上,远期不低于50%,彻底改变资源能源依赖型、高碳型经济增长方式,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当前, (略) 环境污染问题趋于复杂化,已由单因子污染转化为多因子复合型污染,加上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迟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深水区、攻坚期。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日益突出,水环境问题仍未根治,有水有鱼、人水和谐的健康水生态系统尚未形成,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较低,大量固废堆场、尾矿库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改造、重点行业整治*续完成,结构减排、末端治理工程减排空间逐渐趋小,持续改善、全面提升全域生态环境和防范环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
受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消费结构偏化石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等多重因素制约,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规模居高不下,近期难以发生根本改变。随着生产活动规模扩大,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与能源消费活动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随之增加。预测表明,到2025年, (略) 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条件下,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达到12692万吨,与2020年相比增长约5.28%。
在“双碳”战略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 (略) 亟需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空间发展布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系统性变革、革命性创新,大力发展风光电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业行业节能、用能技术进步,加快传统重化工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大幅度提高工业行业能效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略) 地处北方防沙带生态脆弱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相对较差。森林生态系统整体质量不高,草原退化沙化问题突出,水土流失尚未彻底根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治未决,沿黄湿地生态系统亟待恢复重建。
(略) 是内蒙古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担负着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繁重。
近年来, (略)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节能减排、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生态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显著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和水平。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制约和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冲突日渐凸现,同时催生了一系列新的需求和任务,如研究建立生态资产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建立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修复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亟需勇于突破传统的治理思维和观念,持续不断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和机制、制度、政策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国家、内 (略)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文件。
(略) 全域,总面积27768平方公里。
市辖行政区:昆都仑区(简称“昆区”)、东河区、青山区、石拐区、九原区、白云鄂博矿区(简称“白云矿区”)、固阳县、土默特右旗(简称“土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
以2021年为规划基准年(部分数据采用2020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0年。
(二)战略定位(略) 情,聚焦承接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重要区域、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新定位,发掘我国西部地区重 (略) 和自治区 (略) 、 (略) 群 (略) 、黄河流域内*开放高地的新优势,激发老工业基地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打造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和样板,努力建设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
l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着眼于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自然条件,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锚定承接自治区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和“全国北方防沙带重要组成部分”“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坚持向绿而行、扩绿增容,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草原、森林、河湖、湿地、农田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走出一条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l黄河“几字弯”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立足于黄河“几字弯”丰厚的人文地理和自然资源基础,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风险防范,切实保护好黄河母亲河,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走出一条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的黄河“几字弯”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l老工业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聚焦于“双碳”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紧紧抓住国家鼓励老工业基地重化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和新一轮科技产业绿色革命战略机遇,充 (略) 重化工产业基础、技术和人才储备、自然资源优势,做好“ (略) ”大文章,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重化工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空间布局合理有序、经济增长量质双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走出一条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老工业基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三)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落细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略) 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承接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沿黄生态功能区和北方防沙带生态功能定位,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持续加大城乡人居环境宜居化建设,大力传承、阐发和发掘“黄河·草原·工业”文化生态内涵价值,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着力打造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以现代“草原钢城”、中国“稀土之都”等多元文化品牌为特色,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为建设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的中国特色现代化包头奠定坚实基础。
(四)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严守“三区三线”,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
坚持民生至上、成果共享。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不断增进环境民生福祉,促进文明成果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系统治理,实行分类分区分期施策,统筹和协同推进制度、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和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构性、根源性关键因素,着力解决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面临的突出产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文化传承、特色彰显。围绕 (略) 目标,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加强黄河文化挖掘保护阐发,深度提炼草原钢城文化符号、文化标识和生态价值内涵,着力推进“黄河文化”“草原文化”“工业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塑造,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扩大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以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为核心理念的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现代生态文化体系,提升文化影响力。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责任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创新生态文明宣教和培训方式,拓展生态环境宣教内容和途径,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培育,形成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元一体、全民行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五)目标和指标经过5-10年努力,构建形成“集约高效的生态空间体系、清新秀美的生态安全体系、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健康高尚的生态文化体系和系统完整的生态制度体系”,建成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
(1)创建达标期(2022-2025年)
生态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经济增长规模、质量、效益、效率显著提高,国土空间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舒适宜居,草原钢城生态文化品牌魅力彰显,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节约、简约、低碳消费方式普遍推行,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要求。
(2)巩固发展期(2026-2030年)
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国土开发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提高,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稳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建成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群众满意认可的“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包头。
根据《国家生态文 (略) 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六大领域、十大任务,设置36项考核指标。 (略) 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突出老工业基地绿色发展的特色,设置4项特色指标。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体系共计40项指标,其中包括36项考核指标,4项特色指标。
对标《国家生态文 (略) 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表明,20 (略) 36项考核指标中已达标指标32项,未达标指标4项,包括: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其中,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约束性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为参考性指标。
表2-1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现状值 (2021年)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正在制定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5.54 | ≥20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安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83.0) (31.8)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3.331) -16.672) 100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35 | 41.423) | ≥41.42 | 约束性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35 | 54.88 | ≥57.3 | 参考性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6.34 不明显 不降低 | 持续提高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完成 (26.75) (10.32)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55.21 | 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下降7.6%)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32.0)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6.65 | ≥6.65 | 参考性 | ||||
2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4.073) | 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 (100)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 | ≥2 | 2.9 | ≥3 | 参考性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63.16 | 100 | 约束性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 | 96.62 | ≥97 | 约束性 | ||||
2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36.1 | ≥50 | ≥55 | 参考性 | |||
2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99.91 | ≥99.9 | 约束性 | ||||
27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80 | ≥85 | 参考性 | ||||
28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人 | ≥15 | 15.62 | ≥16 | 约束性 |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9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64.5 | ≥65 | ≥70 | 参考性 | ||
30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60 | 113) | ≥60 | ≥65 | 参考性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
32 | (略) 场占有率 (略) 场占有率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 % 千克 | ≥50 100 逐步下降 | 79.13 100 逐步下降 | ≥80 100 逐步下降 | ≥85 100 逐步下降 | 参考性 | |||
33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3.97 | ≥84 | ≥90 | 约束性 |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4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2.4 | ≥83 | ≥95 | 参考性 |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6.7 | ≥87 | ≥95 | 参考性 | |||
特色指标 | 37 | 新能源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 % | - | 16 | 36 | 持续提高 | 参考性 | ||
38 | 绿色化工业园区占比4) | % | - | 60 | 100 | 参考性 | ||||
39 | 沿黄湿地保护率5) | %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
40 | 再生水利用率 | % | - | 26.59 | 40 | 持续提高 | 参考性 |
注:1)为2021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数值。从2021年开始,国控监测断面增加4个,考核目标发生变化。
2)2020年无劣五类水体,2021年劣五类水体比例为16.67%。
3)2020年数据。
4)指开展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和循环化改造的工 (略) 所有工业园区比例。
5)指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受保护湿地面积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比例。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热情,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奖罚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和谐包头。
(一)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制度依据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基础,划定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达茂旗、固阳县;农产品主产区包括土右旗;城市化发展区包括东河区、昆区、青山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
(略) 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制定和实施差异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国土空间动态监测。
严禁侵占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城镇空间无序扩张,加大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细 (略) “三线一单”工作落地实施,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发布《 (略) “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实施意见》。
有效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能源资源管理等工作,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坚持以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总要求。 (略) 各旗县区和分行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强度指标,实行水资源分区分类管理,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各旗县区总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地表水配置后不影响河流湖泊维持基本生态功能。严控地下水超采,对地下水超采(超载)地区不再新增取水许可并逐年压减用水量。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两高”项目台账与能耗预警管理。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能源)重点用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双控”管理,加强能耗情况动态调度。加强节能管理制度创新,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政策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节能法规标准、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督查,按年度分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双控”目标考核。完善节能工作机制,落实能耗“双控”调度会商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强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
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河流、湖泊、森林、草原、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控,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推进实施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
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有偿使用扩大到公共服务领域和国有农用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矿业权有偿占有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健全矿业权分级分类出让制度。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规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流转,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深化产权和定价方式改革,探索建 (略) 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态补偿标准,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建立补偿标准调整机制,生态产品质量好转的地区给予奖励性补偿,质量下降的降低补偿标准进行惩罚。积极向中央、自治区争取生态补偿财政支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生态补偿模式,鼓励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入生 (略) 场。重点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各旗县区制定生态补偿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积极探索“飞地经济”生态补偿新模式,有效破解工业围城问题。开展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评估评价、生态修复等专业化能力。推进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损害只罚不赔、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建立线索双移送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机制,倒逼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健全草原保护制度。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界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建立保护、利用、修复相结合的草原空间管制制度。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严禁新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批,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产、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从制度、标准、权责、监测评估等方面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探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多元化补偿机制,落实草原生态保护成效与补奖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草原确权承包经营机制和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放活草原经营,促进草原合理高效利用。健全草原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每5年开展一次专项调查。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落实自治区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要求。建立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有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适度放宽集体林采伐管理。落实森林经营制度,形成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经营方案体系。
落实湿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推进沿黄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建立湿地监测、系统评估和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变化情况。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查明登记和有偿计时占用登记管理。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鼓励规模化开发。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新建矿山全部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国家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大新建、生产矿山及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开展专项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开展政策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以产业园区、能源基地等领域规划环评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联动。
建立“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宏观管控,严格重大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相关制度联动,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强化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构建完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机制。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对相关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加强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创新。落实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固体废物执法责任边界。探索建设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略) 统一的固体废物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 (略) 污水、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等环境公用事业领域,探索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 (略) 场化运行机制。推行环保管家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制定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制度,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创新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
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逐步推行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建立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可交易水权的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和期限、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平台运作规则等。开展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组织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报告和第三方数据核查工作, (略) 场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全面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扎实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执法检查。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环境风险防控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全链条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推行“三检合一”“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强环境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推行生态环境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在有条件的 (略) 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生态系统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等级划分标准、处理办法,统一实施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保护成绩突出的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审计: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强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 (略)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持续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积极推行林(草)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工作责任,加强组织结构、职能边界、资金保障、宣教制度、考核制度等机制建设。依托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日常巡护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公开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源普查数据、规划环评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企业污染监督检查情况,重大环境事故的预防预警、抢险救灾等政府环境信息。按年度确定并向 (略)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加强与“信用包头”等数据对接,推动环境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公开的责任,督促企业按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信息公开,扩展公众对企业的知情范围。推动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受公众监督。
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进“ (略) ”建设,努力构建清新秀美的生态安全体系,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严控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除民生工程外,现有工业大气排放源限期关闭(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禁止焚烧秸秆、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①受体敏感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加强餐饮业燃料烟气及餐饮油烟防治,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能源使用洁净能源。②高排放区。推进电力、焦化、铝冶炼、钢铁行业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打造新型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对石化、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逐步加严涉气项目环境准入要求。③布局敏感区。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换,严格施工扬尘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④弱扩散区。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准入。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贯彻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现有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工业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中心城区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旗县区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广低氮燃烧技术,2025年建成区燃气锅炉实现低氮排放,符合保留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加快清洁取暖改造。加速推进燃煤散烧整治、工业余热及热电联产热源改造、供热和燃气管网建设、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其他热源建设及改造、清洁取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七大工程。到2023年,完成90484户清洁取暖改造, (略) 城关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农牧区清洁取暖率提升到75%以上。
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以电力、钢铁、铝业、建材、采掘等行业为对象,强化推进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实施生产全流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025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电解铝企业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参照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实施改造,治理工艺应对标国内先进,采用多种污染物协同处置技术。
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山南地区不再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主城区及石拐喜桂图新区不再新建、扩建高环境风险项目。 (略) 建成区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吉宇和大安从昆都仑区迁出至固阳县。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23年底前完成405万吨炼铁产能和510万吨炼钢产能淘汰,包钢在2025年前关闭2×180平方米烧结机。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回头看”行动。
推广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20%。
加强重点企业VOCs治理,重点推 (略) 鼔冷、硫铵、粗苯、油库、污水处理等单元,包头煤化工污水处理、材料储存和装卸等环节,一机集团喷漆等工段的VOCs治理。
严控VOCs无组织排放,重点推动化工企业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加强矿山扬尘治理。以达茂旗、固阳县、石拐区等矿山较多的旗县区为重点,加快矿山绿色化升级改造,强化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等过程污染防治和减尘抑尘,实现施工低尘化、加工密闭化、运输清洁化。
强化施工扬尘控制。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各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封闭作业,推进重点施工场所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全面推广“激光雷达+无人机”巡查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精准度及效率。
深化土壤扬尘和渣土堆场扬尘治理。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未利用土地开发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加快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建设, (略) 绿地系统。明确村镇、企业、环卫部门之间卫生清扫区域界限,坚决消除渣土堆场扬尘管理“真空地带”。
加大道路扬尘防治力度。实施吸扫、冲洗、洗扫、洒水、保洁“五位一体”的道路机扫保洁机制,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旗县城区达到70%。强化道路执法检查,实施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加大宋昭公路、南绕城公路、110和210国道等重点道路保洁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公转铁”改造力度,拥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推进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公铁联运,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深入推进货运物流绿色发展,推广“散改集+新能源”智慧甩箱电煤运输模式向其他粉状物料、渣土运输等领域发展。推动氢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到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禁行区的管理要求,健全高污染机动车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推进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系统建设,强化执法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实施“两检合一”,全面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到2025年,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做到“一机一码一牌”。
(二)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严格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水环境重点管控区。①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实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需回用,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严控新增取水许可。实行清洁生产,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②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同步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市政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③农业农村源污染重点管控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嘎查村延伸覆盖。推动农村牧区环境连片集中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合理规划建设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养殖专业户应当建设防雨、防渗漏、防外溢的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采用堆肥处理等措施实现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推广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落实普适性治理要求,遵守 (略) 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达标。
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全面建立完善流域责任管理体系。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推动“水体断面-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在入河排污口下游等关键节点,试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再生水循环利用,纳入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
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加大对化工、焦化、食品加工、印染等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肉类加工、印染企业等清洁化改造;推进工业行业节水,新、改扩建项目要优先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开展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评估,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行管控,确保园区内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稳定达标。持续推动包钢(集团)公司总排废水综合整治,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降低外排废水盐类指标,改善外排水水质。
加强城镇水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区新建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鼓励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持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强化达标监管;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进度,对九原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北郊水质净化厂进行提质改造,实行设备改造及工艺提升。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升。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优先控制农牧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采取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鼓励有条件地方先行先试,将规模化农田灌溉退水口纳入环境监管。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秸秆综合利用等强化减肥增效田间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严禁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肥料。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亩均化肥使用量保持负增长。
实施控药减害,推广绿色防控,严禁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药,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不合理农药施用,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大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力度,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分散养殖的村庄要利用堆肥工艺处理粪便污染,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测,依法规范禁养区环境监管。
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建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积极推进可降解地膜试验。
加快推进消劣攻坚行动。强化控源截污,管控直排污水,持续推进管网建设与改造,综合治理城中村生活污水、统筹污水厂扩容与提标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近期重点开展昆都仑河、四道沙河、西河、东河河道综合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质提升。到2023年底前,四道沙河、东河、西河实现消劣目标。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严格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2023年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2025年底,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着力推进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督促沿线工业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重点督促包钢(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外排废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尾闾沿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作, (略) 政管网排水许可工作,逐步减少尾闾工程排入黄河的水量和污染物,实现源头污染削减。
加强包头黄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以黄河生态保护为纽带,畅通上下游、左右岸治理系统,构建区域信息共享、联防共治、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划定沿黄生态红线,设定禁止、限制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实施防治结合、分级推进、联动执法。严禁在黄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区,推动沿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入园,强化焦化、煤化工、氯碱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等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净化黄河“毛细血管”,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用水权配置相挂钩。推进再生水利用、河道生态治理、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工业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提升入黄支流水质,保障黄河干流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到2025年,包头黄河段水污染控制水平稳步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统筹河道水域和岸线生态建设,加大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实施沿黄生态廊道建设。配合自治区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专项调查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实施河湖湿地连通和水生态修复工程。
(略)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重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开展黄河流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的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全面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略) 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到2025年, (略) 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避免整治后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调查编制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和计划,明确治理时限要求。建立农村牧区黑臭水体定期排查机制。结合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与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种植面源等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及国家地下水考核点周边区域开展专项调查。到2025年,完成一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
完善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整合各类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到2025年,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基本构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初步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治理。编制《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保护区、防控区、治理区,实施分区防治。开展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针对稀土、钢铁、焦化等行业,形成排污单位、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与保护。探索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创新模式,开展黄河流域包头段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模式。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可能影响地下水污染的建设用地地块,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措施、治理修复方案。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场地层面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防控)工作。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强监测评估,避免在易污染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
强化地下水生态保护和风险防控。建立地下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五控”制度,加大对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加快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到2025年,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对高风险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防止持续污染地下水。继续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
(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涉及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行业准入,推动“涉重”企业专业化、园区化集聚发展,推动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回收率。对于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重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面提升其清洁生产水平。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风险筛查分级,落实重金属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对涉重金属项目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定期组织开展涉重金属专项执法检查, (略) 重金属排放实现零增长,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根据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与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用地为重点,定期制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强化对园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重点区域监测监管。
推进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严 (略)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通过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等措施,依法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深入开展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受污染耕地的特征、成因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建立台账,明确实施区域和目标任务,科学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为特定农产品禁产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防范耕地环境风险。
切实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持续性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区,开展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开展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结果运用,全面实现耕地分类管理,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措施,并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禁止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分区域、分年度实施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先保护类面积不减,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面积不增。
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征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严格管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确保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实施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草地、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可能对未利用地造成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要加强环境监管,一旦发现,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开展重点建设用地管控与治理修复。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以及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要制定风险管控计划,采取移出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安全利用。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绿化发展布局。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一核四区”林业建设总体布局。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3%,森林蓄积量达到380万立方米。
加强天然林管护。依托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采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更新、禁牧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改善和提升大青山-乌拉山生态核心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态防护、景观美化功能, (略) 域生态屏障。到2025年,全市天然林面积保有量不低于360万亩。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在巩固、完善和优化现有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结合大青山南坡绿化、绿色环城、森林乡村等建设工程,到2025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466.9万亩,固阳县封山育林5万亩,人工种草和封山(沙)育林育草20万亩(固阳县5万亩、达茂旗15万亩),三北防护林55万亩,环城绿化2.6万亩,大青山南坡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万亩。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天然林管护和后备资源培育,加强天然林保育、公益林管护、退化林修复,大力提升新造林质量,优先营造混交林,开展人工林抚育经营、补植补造和灌木林复壮,扩大集约化、规模化森林经营基地规模。到2025年,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65万亩。
实施草原分区保护,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包头北方草原生态保护屏障。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38%,草原“三化”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区。实施严格的禁牧、草畜平衡和休牧、轮牧制度,促进退化草原自然修复和合理利用。围绕退化草原治理和草原碳汇试验区建设,实施退化草原保护修复工程,加快草原生态系统恢复,防止本区域沙漠化扩散,有效阻挡境外风沙侵扰。加强鼠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效率,增加固碳能力。加大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增强区域生态安全。
中部草原保护利用区。严格限制草原开垦,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禁牧区要严格执行禁牧措施,非禁牧区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充分利用农林牧多种资源,发展畜牧业生产。在水资源充足地区,适度发展高产人工草地或旱作放牧型混播草地。对生态产生重要影响的已垦草原,逐步实施退耕还草;加大对草原旅游区、春坤山等特殊草原类型区保护力度,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减少丘陵区草原土壤风蚀水蚀,增强水源涵养、防沙带功能。
大青山-乌拉山草原生态保护区。加大草原保护力度,保护丰富多样的草原类型,改善和提升大青山、乌拉山草原生态功能。加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据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生态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及种质资源调查、收集、评价和挖掘工作,夯实优异草资源开发利用基础,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防控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草原禁牧政策,严控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草原的破坏,充分发挥大青山和乌拉山草原在生态防护和景观美化等方面的作用。
南部草原生态保护区。沿黄景观带要严格落实禁牧政策,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功能。加强低地盐化草甸保护,充分发挥盐生植物利用和改良土壤盐碱的能力,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加大黄河流域盐碱地改造治理,提升盐碱地可利用性与生态功能。加强城镇周边的沿黄草原保护,严禁倾倒、排放污水、垃圾。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推动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小区的发布和建设,逐步形成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网络体系,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到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35%。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占用审批和占补平衡等制度,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生态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沿黄昭君岛、小白河、南海、敕勒川、共中海等5个片区生态修复,因地制宜恢复建设水生植被,加强土著鱼类、珍稀濒危鱼类及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
加强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湿地保护率持续保持100%。推进包头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逐步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稳定,保护昆都仑河水系以及昆都仑水库的水量和水质。加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争取创建国家示范湿地。
加强湿地面积和生态质量变化、水生生物监测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湖库水环境质量监测,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河湖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整合相关部门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共享监测数据,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加强典型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逐步扩展生物监测范围。探索在固阳县春坤山自然保护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跟踪分析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植被质量及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开展黄河流域河岸带典型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监测群落特征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等,掌握保护状况、动态变化、威胁因素。探索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监测、质量评价与成效考核体系。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切实做好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保护修复,完善优化就地保护网络,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积极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使保护与治理有法可依。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到2025年,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持续提高。
加强生物遗传性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积极推进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调查,逐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研发利用,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长效评估。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在勘查、采、利用等全过程贯穿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体系,统筹新建和生产矿山,到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条件。
加大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年度计划书审查,严格年度治理恢复基金计提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各相关旗县区年度治理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推动入库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出库实施。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有效模式,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多元投入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监督工程实施主体在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开展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站点等手段,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评估,掌握生态状况、问题及变化趋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自然公园每年开展一次,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每半年开展一次。
加强评估成果综合应用。将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配置的依据。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略) 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能源革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新型能源生产和供给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推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加快建设绿色制造工程。重点实施去“两高”产能减碳工程、节能技改减碳工程、数字化改造减碳工程、工业化利用减碳工程、工业流程重塑减碳工程、绿氢冶金工艺减碳工程、新能源替代减碳工程、工业碳汇林减碳工程等工业减碳八大工程。
加大控制煤炭油气开发行业*烷气体排放,减少油气开采、收集、加工、输送及贮存和配送等各环节*烷泄漏。强化控制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和含氟温室气体排放。
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种植,持续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高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配套建设沼气发电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特性及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制定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救援机制,不断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作用机制研究,构建协同控制政策体系,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监管。强化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
推动企业完善碳排放管理。加强碳排放、碳交易及碳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做好重点控排企业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重点开展发电行业企业配额分配与发放。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鼓励企业主动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相融合,实现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大力推进应对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提升草地碳汇能力。落实禁牧休牧条例,实施草畜平衡工程,完善草原奖补机制。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积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加快国有林场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扩大林草资源总量。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营建“碳中和林”,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建立湿地碳汇片区。开展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腾格淖尔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保护修复, (略) 绿线、蓝线划定,明确湿地保护界线,严格保护天然湿地,提升湿地固碳能力。
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农田保育,实施“种-养-肥”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增施,持续提高土壤有机碳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到2023年,全市增施有机肥240万亩,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和畜禽粪污利用率分别达到88%和92%以上。
推进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巩固能力、集中增汇、创新驱动”原则,积极与专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全面启动碳中和示范林建设、 (略) 域循环、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等方面工作,以2013年以来 (略) 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对象, (略) 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 (略) 碳中和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在黄河流域建设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督促重点化工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以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复核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重点推进硅产业、煤化工园区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企业氯气、液氨、硫化氢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和运输风险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开展废弃危化品污染风险评估。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园区、政府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政府、企业预案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各级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度,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全覆盖。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及应急物资调度工作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规范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黄河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设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数据库、 (略)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环境应急管理队*、应急救援队*专业化建设及应急专家库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完善区域联动快速应急响应与调度支援机制。健全环保治理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环保治理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和安全生产专家库。
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核与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推进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含现场检查)的开展,符合条件的发放率要达到100%,及时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业务、辐射活动的审批和备案的初审工作。推动旗县区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地区辐射安全。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储。积极拓展核与辐射安全的执法领域,加大对核与辐射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逐项整改提升,评选管理标准化典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标准化建设要求融入辐射项目环评审批、许可证核发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 (略) 核与辐射监管业务培训。
完善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公开核辐射相关信息,强化伴生矿开发利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提高核与辐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水平。做好有关辐射环境信访案件的接办、调查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辐射安全问题“有报必接,违法必查,及时反馈”。
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坚持“等量置换”原则,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相关指标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聚焦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开展涉镉企业污染源排查。加强涉重产业转移承接地行业环境管理。强化涉重行业企业与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地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对有色、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废水零排放问题排查整治。铅锌铜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进涉重行业企业提升改造。锌冶炼企业加快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铜冶炼企业推进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推动电石法聚氯*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用汞量实现减半目标后稳中有降,鼓励电石法聚氯*烯企业开展无汞触媒示范项目。
落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立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企业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完成在线申报登记。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禁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义务。规范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等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禁非法转运。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科学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废酸、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开展包头危废处置中心升级改造,规划建设刚性填埋场。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企业,配套建设自利用处置设施,减少转移环境风险。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推动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调查摸清尾矿库底数,建立尾矿库工作台账,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
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和各类渣场环境准入,严控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及湖泊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要及时按照闭场闭库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加大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尾矿库的环境治理,重点加大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
建立健全污染地块名录。监督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对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块,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用地进行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监督其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对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监管,适时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地开发利用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严格管控企业拆除活动,开展污染地块污染状况评估和生态修复,保障建设用地合理、安全开发利用。
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进一步压实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尽快开展疑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工作,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加强对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单位实施监管。
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开展化学品基础信息调查更新、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重点在黄河流域试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控制。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探索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数据库,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不断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管能力,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研发和应用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综合考虑人口和城镇化、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国土空间分区管控,严守“三区三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河湖岸线开发与保护,构建形成集约高效的生态空间体系,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三区三线”,到2025年,基本形成完善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调控策略及环境治理要求,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对接各地区绿色发展重大项目信息,建立环保服务清单,大气、水、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予以优先支持。开辟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服务绿色通道。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制定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监管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禁新建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建设项目。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到2025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26.75%。
推进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划入一般生态空间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自然保护地,其空间布局管控要求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尚未明确管理要求的一般生态空间,限制有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管理,依据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服务功能分区,细化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清单,严禁新增与生态功能冲突的开发建设活动,引导现有与生态保持有冲突的开发建设项目逐步退出。
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适度提高土右旗、九原区、东河区优质、可长期利用的稳定耕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比例,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零散破碎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
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 (略) 级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 (略) 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协同管控。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控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允许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程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二)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筑牢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集聚提升沿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带,筑牢“两屏、一带、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北部草原生态屏障。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沙化、盐碱化、石漠化、草原植被盖度50%以下,严重退化、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以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内禁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草原依法实行禁牧封育。推进生态农牧业发展,保护修复草原生态,遏制风蚀水蚀,保障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以及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防止自然生态系统退化。
构建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阴山山地草甸草原,加强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维育,加大大青山地区山地森林、灌丛—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提升黄河上游地区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青山华北森林植物区系特色及内蒙古高原草原保护。对黑鹳、金雕、雪豹、大鸨、蒙古扁桃、脱皮榆以及青海云杉林、杜松林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实施严格保护, (略) 级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实行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
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发挥滞洪沉沙、水源涵养功能,筑牢沿黄生态绿色廊道,加强对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确保黄河包头段自然岸线比例不降低。
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缘200米控制线范围划定沿黄生态廊道,实施严格保护,原则上禁止开展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区域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水*复合、上下游连通的绿色生态廊道。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侧1千米范围内划定沿黄生态管控线,实施严格管控,严禁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现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适度建设旅游休闲功能节点,打造沿黄河生态景观带。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缘3千米范围构建生态引导线,保护重要山水廊道和生态板块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集中建设,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工业企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禁止新建、扩建尾矿库。
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退渔还湿、水源地保护、湿地保育等生态修复整治,重点加快推进包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恢复滨水湿地植物群落和生物栖息地,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充分利用现有山体、森林、河湖、湿地、农田等自然和半自然要素,构建由生物迁徙廊道、河流及缓冲带、生态基础设施等类型组成的“通山达水”蓝绿生态廊道体系,连接重要生态源地和野生动植物重要生境,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防止自然景观破碎化、受保护区域孤岛化。
构建生物多样性迁徙廊道、河流生态廊道等多类型廊道。其中一级生态廊道连接北部草原生态屏障、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和沿黄生态带;二级生态廊道保障一级廊道间的畅通,提高生态空间连通性, (略) 域生态网络。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构建关键河段生态堤岸或生态护岸,确保岸坡稳定。
(三)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整体性保护和长效化监管,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遵循自然保护地面积原则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与归并,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确权登记和保护修复,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积极创建大青山国家公园。到2025年,全市新建腾格淖尔自治区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达到11处,占国土面积10.32%。
理顺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草原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管理生产和旅游等活动。
建立设立、晋(降)级、调整、整合和退出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价考核与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及时掌握保护成效。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人为活动,依法依规清理、关停违法违规项目,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物种栖息地连通,防止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
深入推进“绿盾”,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与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等相关执法队*的协同联动,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以国家、自治区专项督察为契机,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及问题集中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予以惩处,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河湖岸线分区管控针对东河、西河、二道沙河、昆都仑河、四道沙河、南海子湿地,划定河湖岸线功能区,严格实施岸线功能区分区管控。到2025年,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55.21%,确保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
岸线保护区。原则上不准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开发利用,确需开发利用的,应经过重点论证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镇引水水源地类岸线保护区,禁止除取水工程以外的各类项目建设行为。在城镇引水水源地类岸线保护区河段的取水工程,施工期间应避免发生污染水源地水质的行为。岸线保护区河段利用堤防建设公路的路堤结合项目,公路建设应符合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规划防洪标准。对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河道治理以外的任何项目建设;建设河道治理工程,应满足防洪和河势稳定要求,不破坏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且符合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相关保护条例,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岸线保护区内的生态景观项目建设,应符合河道近远期防洪以及河势稳定要求。险工段和部分河势不稳的支流河口段类岸线保护区,禁止岸线开发利用行为;岸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或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岸线保留区。对确需进行生态建设的,预留岸段作为岸线保留区,不允许进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对具备开发利用条件,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划期内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岸段,不允许进行开发利用活动。
岸线控制利用区。严格控制桥梁、取水工程等项目的建设,项目新占用岸线长度比率不得超过现有岸线占有率的20%;特别是同类岸线利用项目,如现状项目较多,应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重点论证。容许进行生态景观和堤顶公路项目建设的河段,项目建设应满足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防洪标准。对为取水口和城区河段而划定的岸线控制利用区,除生态景观和堤顶公路项目,一般限制所有类型的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满足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防洪标准。在岸线开发利用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河流生态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河段,应根据项目类型及其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研究或论证,应充分考虑其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或消除不利影响。
岸线开发利用区。应岸对线利用项目加强监管,避免过度开发。与岸线功能区管理规划目标不符的已有开发利用项目或设施,不得在现有规模上进行改建、扩建。严重影响防洪、水质及水利设施安全的,应逐步进行调整、清退或搬迁。
立足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面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总要求,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坚持做大总量、优化布局、升级结构、提升效率并重,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和模式,构建形成与国土空间主体功能相匹配,与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的绿色化、低碳化、链条化、高端化、融合化的生态经济体系,显著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效率。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两个产业发展带。以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金属深加工园区、铝业产业园区、九原工业园区、土右新型工业园区为载体,培育沿黄高质量发展带,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煤化工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达茂巴润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园区、石拐工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山北循环产业承接带,推行“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承接主城区钢铁、稀土等前端产业、氟化工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打造三个产业集聚区。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重点发展无人驾驶矿用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军工制造装备技术的研发,推动军民融合项目中高端装备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一批高端装备整机、铸造、锻造、压冲等零部件产业和应急救援装备产业。②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物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煤炭清洁利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等节能环保产业,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蒙药、医疗器械等生命健康产业。③现代能源产业区重点推进重水堆燃料元件生产线改扩建、压水堆燃料元件生产线适应性改造、AP1000核电燃料生产线共享兼容、先进四代核电技术配套融合建设、天然铀一体化产业区域链发展;重点研发突破氢能源作为电力存储中介的混合能源技术,开发氢能成为新型电力输送途径;加快发展中游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项目,加速构建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电站产业链。
建设五大农牧业特色产业区。推动“一增两提三减”(即,面积增加,单产提高、效益提高,农药、化肥、地膜减量),打造全国面积最大、农机农艺集成最好、社会化服务最全、产出效益最高的100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高产高效优势区。以固阳县、达茂旗为重点,打造自治区重要的优质种薯生产、鲜食薯生产、马铃薯精深加工和产品输出集群发展区。以东河区、九原区、固阳县为重点,加大设施农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业化生产、品牌化运作、市场化营销,打造丰富本地“菜篮子”、辐射全国的高产、高效、优质标准化设施农业特色果蔬区。推动标准化建设,推动种养平衡,促进产销衔接,建设自治区重要的畜禽产品输出区。结合各地资源、产业、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融合联动效应,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建设农畜产品产业基地。 (略) 、带动呼包鄂、引领内蒙古、面向全中国,建设农畜产品产业基地。大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第六产业”,打造农畜产品加工“十大链条”,实现由主销区向平衡区、主产区、优势区转变。
打造一核一带。以昆都仑区、青山区、稀土高新区及东河区为支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形成包头服务业发展最为高端、密集的核心区域。全力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九原区、东河区和土默特右旗沿黄区域为支撑,带动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产业和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打造沿黄生态产业发展带。
促进两翼腾飞。东线文旅产业发展翼以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东部和达茂旗东部为载体,依托美岱召、大雁滩、九峰山、马鞍山、五当召、春坤山、希拉穆仁、那达慕、百灵庙等景区,示范推进自驾旅游,沿途合理布局汽车营地、观景平台休闲驿站、游客服务中心、纪念品商店等设施, (略) 的自驾车、旅居房车一站式旅游服务基地。西线文旅产业发展翼以九原区、青山区、昆都仑区、固阳县西部、白云鄂博矿区、达茂旗西部为载体,重点开发梅力更、包头海洋世界、包钢工业游景区、北方兵器城、秦长城、哈撒尔、白云鄂博等景点,成为包头工业旅游、军工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的重要承载地。
形成多点支撑。“多点”包括重要交通枢纽、口岸、其他重要产业集聚区等,发挥其基础优势,推动国内国际要素流动, (略) 服务业协同联动发展。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严格落实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加大钢铁、铁合金、焦炭、电石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25年前关闭包钢集团(公司)2×180 m2烧结机、2台130蒸吨燃煤锅炉系 (略) 三期、四期25万吨/年电解铝生产线。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完成按计划实施,推动能源、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学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硅材料、光伏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达标创先活动,推进重大行业清洁生产系统化改造,实现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
加快园区和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进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重点企业生产和管理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清洁化、低碳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化、低碳化制造体系。2025年前,完成包钢、包铝、包头海平面、吉宇钢铁、华云新材料等企业重点工段升级改造,创建60个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达到100%。
发挥优势产业引领作用。以构建稀土资源要素为支撑点,以稀土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突破口,发展稀土新材料,抢占未来稀土产业制高点,全面推动稀土新材料成为新动力,使稀土成为“包头制造”名片产业,锻造磁性材料产业链、储氢材料产业链、抛光材料产业链、发光材料产业链、催化及助剂材料产业链、稀土合金产业链、“稀土+”消费品产业链等七条产业链,打造具有全球产业优势的“世界稀土之都”。到2025年,力争磁材产量达到10万吨;稀土抛光产量超过3万吨;稀土储氢材料产量超过1万吨;稀土催化助剂产品产量超过2万吨; (略) 稀土金属产能达到7万吨。加快构建钢铁、稀土、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或主导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打造行业标准高地,培育和塑造稀土、钢铁、装备等“包头制造”区域品牌。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光伏级硅基材料向电子级硅基材料发展,重点培育光电子、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培育和引进一批研究智能装备、智能感知控制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加快采掘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做大做强稀土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硅材料等产业,超前谋划布局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以氢能转化转移为突破口,同步推进核能产业发展保障能源有效输出,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能源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装机比重超过56%,光伏产业深加工产能达到100 GW以上,实现光伏产业工业总产值600亿元。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略) 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基础,重点打造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稀土储氢材料产业链、稀土抛光材料产业链、稀土催化材料产业链、高品质特殊钢产业链、铁氧体不锈钢产业链、高性能铝合金材料产业链、氟硅材料产业链(工业硅—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材料(硅橡胶等)—有机硅应用)等。延伸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探索网络协同制造、工业云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防军工和产业经济融合发展。
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化。一是严格碳排放相关准入条件。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 (略) “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严格新建项目碳排放环境准入管理。强化高耗能高碳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推动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对难以完成碳强度降低目标的地区,缓批或限批“两高”项目和高碳排放项目。二是分阶段落实工业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和钢铁、电力、有色冶金、稀土等重点用能企业切实采取节能降碳措施,编制并落实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钢铁、铁合金、电石、焦化、电解铝、水泥等高能耗行业限制类产能分期淘汰方案,淘汰限制类及以下高耗能产能。到2025年底,工业领域碳排放增长趋势明显减缓,同比增量降低到较低水平。三是实施重点行业工艺流程减碳工程。积极探索钢铁制造流程重塑,引导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提高废钢比,降低铁钢比,减少吨钢碳排放强度。实施绿氢冶金工艺减碳工程积极探索氢冶金等低碳技术在钢铁、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的应用推广。 (略) 与明拓铬业科技合作的绿氢直接还原铁项目落地。推动绿氢冶金工艺向其它钢铁、煤化工等行业企业的应用。
打造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集群。加大燃烧前捕集、化学链富氧燃烧等燃料源头捕集技术为代表的第二代低能耗捕集技术研发力度,探索化工、生物等领域的二氧化碳利用场景及技术,形成低成本、低能耗、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积极构建上下游关联的示范产业体系,壮大配套装备制造业。重点在煤化工行业大规模开展全流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项目建设及相关装备制造。依托钢铁、铝业等产业优势,抢占二氧化碳*地管道输送工程技术高地,打造从管道材料制造、长输管网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链条的二氧化碳管道输送产业。依托包头重型工程车辆制造优势,形成二氧化碳车载运输技术。
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做精设施农业、做优种植业、做大畜牧业、培育特色产业,实现农牧业增产提质。①做精设施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二氧化碳气肥、绿色防控等技术,采取“集中流转+统一建设+分户承包”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实施网格化管理,统一化标准建设,打造高标准现代设施农业园区。②做强种植业。围绕稳粮优经扩饲料,优化种植业结构,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油料作物种植规模,调减山北地区非优势区玉米种植规模,增加饲草料、杂粮、中药材规模,加大与同仁堂、亿利、蒙氏药业等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的对接,在固阳县、达茂旗建设正北黄芪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③做大畜牧业。全面加强肉牛、肉羊、生猪现代化养殖设施建设,扩大肉牛养殖,支持标准化育肥场建设;积极发展奶牛养殖,落实好自治区“奶牛九条”措施,推进土右旗奶业大县建设,争取将九原区列入大县支持范围。④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做强做优玉米、杂粮、油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预制菜、北黄芪、鹿等特色产业,打造农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推进生态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土右旗、九原区、固阳县、达茂旗、东河区5个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土右旗、九原区两个大型区域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园区及青山区、达茂旗、石拐区等食品加工园区。土右旗以粮食、肉羊、蔬菜、奶牛、休闲农业、农畜产品加工物流为重点,九原区以蔬菜、奶牛、渔业、休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固阳县以马铃薯产销加储、肉羊、特色小杂粮产业为重点,达茂旗以草原生态畜牧业、马铃薯种薯为重点,东河区以生产、销售、加工为一体的蔬菜产业为重点,昆区、青山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打造农副产品物流和休闲农牧业。
打造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正北黄芪、固阳马铃薯、达茂草原羊、沙尔沁辣椒、老海岱大蒜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农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升“中国羊肉美食之都”“中国固阳正北黄芪之乡”等区域品牌的知名度。 (略) 番茄、果研所草莓、鹿王羊绒、小尾羊火锅、华鹿蔬菜、呱呱叫食品、金鹿粮油、铁木真民族食品、草原天宝双孢菇、二子熟肉制品、骑士酸奶等一批本地优势农畜产品做大做强、 (略) 场占有率,打造更多“包字号”拳头产品。
推动“农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农牧业与加工业联动联产。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进培育大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延长蔬菜预冷、分包等产业链条,鼓励、扶持马铃薯无矾粉条、即食食品、饮料系列等研发,发展燕麦、荞麦、油脂、黄芪等深加工,构建养殖、屠宰、加工、餐饮、销售于一体的肉羊产业链条,发展秸秆生产加工。到2025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二是促进农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动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促进农牧业信息化发展。将信息化技术渗透到三农的各个领域, (略) 级智慧农业云平台,加快“公益化信息服务体系、社会化创业体系、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的三位一体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业生产经营、网络化服务、精准化生产、农畜产品溯源、跨界农业服务等服务体系。
提升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广应用高强度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动废旧地膜原料化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回收服务网点,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秸秆直接粉碎还田为重点,结合秸秆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及秸秆有机肥应用等方式,稳步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引导发展饲料型玉米种植,推广应用青饲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装备,积极支持秸秆青贮、黄贮、颗粒饲料加工产业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和环境监管,突出抓好土右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旗治理工作;落实有机肥补助政策。
升级改造传统服务业。推进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全面促进零售、批发、餐饮、住宿四大传统商贸业向体验式购物、 (略) 场、特色化餐饮、品牌化酒店等现代商贸体系转变,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内容。加快传统业态智慧化改造,推动实体店铺、 (略) 场与平台企业合作,拓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 (略) ”等服务,打造新零售智慧商圈。推进万科印象城、东河吾悦广场等一批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与运营,“十四五”时期,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7%。
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工业设计产业体系,形成“西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包头工业设计品牌。推动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机构,建立工业设计产业融合发展联盟等。到2025年,建设1个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创建20家自治区、国家级工业设计 (略) 。
加快推进传化交投公路港、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满都拉国际公铁等物流园区建设,重点依托九原(国际)物流园区, (略) 物流产业核心集聚群。重点培育引进一批现代化综合物流重点企业及配送中心,打造智能物流系统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高效冷链物流。推进煤炭物流业提档升级,打造环保型煤炭综合物流基地。
围绕稀土检验检测、钢铁检验检测、高端装备研制、中药检测、工业互联网、农畜产品检测、羊绒质检等关键核心领域和包头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检测验证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综合运用、产业运行监测等综合性公共服务。引进培育关键领域检测验证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检测验证技术服务支撑。
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托河流、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观光摄影、休闲度假、科学考察、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低空旅游,以“通用航空+旅游观光”模式,促进通用航空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特色景点,整合引入民宿客栈、 (略) 、 (略) 、工艺作坊、 (略) 等业态。推出徒步、登山、漂流、草原越野等特种旅游产品,引导建设一批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等体育旅游公共设施。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新趋势为指引,结合包头特色蒙中医药资源,打造生物技术创新基地,促进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形成生命健康产业创新产业链,构建服务、生产和研发协调发展的健康产业体系。
(三)强化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实施新能源倍增计划,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推进新能源替代煤电,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15%左右,新能源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36%,单位GDP能耗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强化高耗能产业准入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制造业领域重点高耗能行业准入政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禁止新上铁合金、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火电、*醇、*二醇、电石、水泥等高耗能项目,对无下游配套的单晶硅、多晶硅、蓝宝石项目禁止审批。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制造业领域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力争改造后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针对电力、冶金等重点领域推广稀土永磁等高效节能型电机、变频调速替代节流式调节等替代技术,实现工业企业电机能效提升;加快推进火电行业现役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加大低效率、高排放的30万千瓦级以下煤电机组的退役力度,力争“十四五”全市煤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在“十三五”基础上再下降15-20克标准煤/千瓦时。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机构领域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行动, (略) 钢铁、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有色、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开展节能监察;对年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双控管理,分级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对已建成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火电、单晶硅、多晶硅、电石、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对不达标项目,给予提高用电成本的处罚。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各旗县区总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地表水配置后不影响河流湖泊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对取用水量接近承载能力的旗县区,及时预警提醒,对超过承载能力的,采取限审限批等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后山地区不新增灌溉面积,前山地区新增灌溉面积用水通过农业自身节约的水量解决。
到202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加强取水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
按照国家用水定额和自治区用水定额体系, (略) 实际用水水平和强化节水约束目标,加大用水计划执行力度,将年用水量50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部纳入管理,严格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后山干旱缺水区,适度压减高耗水农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山前地下水超载、黄河水超指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非充分灌溉,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地下水资源禀赋条件差的干旱缺水地区,逐步推行“水转旱”。
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实施土右旗民族团结大型灌区、九原区三湖河灌区、土右旗大城西中型灌区、土右旗将军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各旗(县、区)制定相应的规划,逐步推进完善农业灌溉水计量。到2025年,黄灌区干支渠全部实现节水改造,每亩农田灌溉用水量低于自治区行业定额标准,井灌区节水灌溉面积达9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以上,创建一批旱作农业技术示范区。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优化耗水企业空间布局,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利用水资源配置手段,推进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集中。各旗(县、区)政府应限制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入驻,积极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等节水、节能企业按照各区域发展定位入驻落地,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入驻企业节水水平必须达到国家限值要求。
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行强制性节水用水措施与标准,大力推广高效用水工艺、高效冷却工艺、高效洗涤工艺、高效循环用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高耗水行业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能。 (略) 重点用水企业用水审计,对用水效率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核减用水指标,限期开展节水技改,若限定期限内用水效率仍不达标,应勒令限产或停产。
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实施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改造提升、供水管网补短板节水改造等节水降损项目,提高城镇供水效率,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通过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和水平衡测试等方式,加强漏损控制管理。到2025年, (略)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应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严控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实行差别化用水价格,强制要求使用节水产品。到2025年各旗县区全部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50%以上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将非常规水源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科学、分类推进雨洪资源、中水、疏干水、微咸水等的开发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要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在重点河流建设调蓄水工程,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发展集雨节灌。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严格污废水排放水质管控,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配置再生水,提高尾闾工程的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
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管控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创新节地模式,推广节地技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6.65%以上。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对园区内工业项目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在完成“标准地”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出让地块明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标准,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实施奖罚措施,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完善低效闲置用地退出机制,推动旗县区政府对园区“僵尸”企业及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清理,采取腾笼换鸟、兼并重组以及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企业优胜劣汰,有效减少闲置土地。
加强农村居民宅基地整理。开展城中村、农村居民点闲置宅基地、空心村土地整理,整合利用零星分散土地。
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尾矿、废石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重点实施环保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稀土尾矿综合利用相关研究,大力推进铁尾矿伴生多金属的高效提取、富铁老尾矿低成本再选等尾矿综合利用。
拓展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发展高强混凝土胶凝材料中粉煤灰大掺量的关键应用技术,培育新型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研发新型功能性建筑材料。
推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鼓励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约发展,提高建材等行业 (略) 场占有比例,全面大规模推广脱硫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限制使用天然石膏。
提升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打通高炉水渣、初级处理钢渣的外运途径,实现不同地域的资源互补。依靠冶炼企业在燃气、余热蒸汽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冶炼废渣为主要原料的烧结透水砖产业,形成产业优势。
(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新模式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价值核算,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纳入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各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建 (略) 场价格、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施路径, (略) 建成自治区生态服务与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
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鼓励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碳汇权益交易试点。推进林草碳汇交易,全面启动碳中和示范林建设、 (略) 域循环、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 (略) 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交易地区。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
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在符合条件的重点流域依据出入境断面水量和水质监测结果等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发展生态绿色农畜产品、林下经济、药材种植等,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培育生态加工业,持续推进农畜加工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推动达茂旗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固阳县利用废弃矿山修复土地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盘活工业遗址、民俗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
加强生态产品宣传推广。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加大生态产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生态产品社会关注度,扩大经营 (略) 场份额。加强和规范平台管理,发挥电商平台资源、渠道优势,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引入社会投资主体。从政策支持导向、责任主体权威性、股权处置和利益分配透明度、基础设施完备度等方面,吸引社会投 (略) 场。社会投资主体可通过购买股权形式组建生态产品经营主体, (略) 场行为交易生态产品,实现生态产品一次增值。鼓励各类银行向经营主体提供相应额度的支持性贷款,确保实现生态产品交易增值。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利益分配、产品质量责任追溯、政府优化管理等机制。引入社会信用度,评估生态产品经营主体,形成具有产品保障连续性和产品交易持续性的生态产 (略) 场。提高金融开发程度,吸引区内外资金进入,引入股票、债券等金融手段进一步扩大生态产品交易体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生态化、绿色化、低碳化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宜居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培育绿色低碳生活行为方式,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为人民群众增添更多绿色生活空间。
(一)加强城镇宜居化建设持续开展污水处理厂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黄河干流及支流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九原、东河东、北郊水质净化厂实施提质改造。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稳步提升,新增再生水产水规模10万吨/日。
加快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可持续的污泥利用和消纳模式,到2025年,城区和旗县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修复。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略) 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补齐“毛细血管”。有 (略) 区、北梁腾空区、城区周边有条件嘎查村排水管网配建,加快青山区北郊、昆区南郊等7个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和下游出口建设。
推进污水管网检测排查,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区新建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
积极 (略) 建设。从“区域、城市、社区、设施”四个层面落实“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全域 (略) 建设,重 (略) 区、北梁腾空区等2个片 (略) 建设示范。
完善透水铺装、绿地下渗、下凹式绿地等雨水收集措施,打通河道、蓄水池、人工湖等设施收集雨水堵点,提升滞蓄利用雨水能力。开展河道生态及城区易涝点整治,加快雨水管网、泵站、排水口等设施建设,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排水防涝系统“韧性”,推进包头“ (略) ”建设。
继续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
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落实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技术的示范和应用,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技术的示范和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5%以上。
加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统筹规划旧城改造,避免不合理的大拆大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到202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新建12层以下的居 (略) 、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提升建筑行业低碳化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大力推动建筑业低碳技术、制度和工程创新。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绿色施工工程示范,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
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强度高、耐久性较好的建筑材料,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和建筑质量,延长既有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寿命,统筹规划旧城改造,避免不合理的大拆大建,推动建筑业低碳技术、制度和工程创新。
(略) 照明绿色化。 (略) 风光互补照明系统,率先在公共机构领域提高能效标准,推进政府部门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加大LED照明、太阳能照明等高效照明光源产品的应用,新改扩建项目节能技术应用率、高效产品使用率均达到100%,功能照明的照明质量及功率密度实现100%达标,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项目功率密度,保持20%的节电水平。
构建城镇园林绿化格局。按照“常态增绿、应绿尽绿、特色凸显、系统构建、节俭务实”的思路,以率先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 (略) 为标杆,优化绿地供给结构,加大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力度,完善园林绿化“生态、创新和惠民”三个系统建设,构筑“一心、一环、双屏、四带、六廊、多园”的绿化格局。到2025年,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人以上。
(略) “客厅”。实施国家 (略) 提质工程二期等一批园林绿化重点项目, (略) 绿量。围绕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和适应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着力改造提升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奥林匹克公园、银河广 (略) 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兼具服务群 (略) 营商环境品质展示的“鹿城客厅”。突出小而精、广而便的绿地空间建设, (略) 中心区挖掘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 (略) “微客厅”。
凸显本地园林绿化特色。对劳动公园、迎宾公园等既有公园广场进行文化培植和功能升级,打造主 (略) 公园体系。在现状绿道框架基础上加强“城市-区域”绿道网建设, (略) 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 (略) 区,将绿色活动 (略) 域层面。
加强郊野公园建设。规划建设小白河、大青山笸箩铺等一批郊野公园,激活提升环城区域生态环境功能, (略) 外围森林体 (略) 。
(略) 门户提升改造。实施包头站、包 (略) 门户重点区域周边更新改造,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功能、修补设施、增加空间、塑造风貌等多措并举, (略) 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扎实推进管网改造、外墙保温、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等内容,实现基础类有保障、完善类增功能、提升类更宜居。“十四五”期间,重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812个,244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9.7万户。推进街角景观改造,重点实施高新区武 (略) 场及周边改造,不断完善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周边文化、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周边生活品质。对包钢居住片区5个锅炉房进行微更新,改造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中心等,激活“废弃资产”活力。
(略) 传统风貌。改造横竖街,加强昆区钢32#、青山区乌素图、东河区三官庙等历史文化街区和34处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生活污水治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做好沿黄流域、重点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为单位推动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落地,有效衔接卫生改厕、乡村规划、水系整治和城镇污水治理。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将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略) 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每半年一次出水水质监测。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不闲置,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合理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根据村庄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特点、建设和运维成本等因素,科学选择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探索采用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协同治理等方式,将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利用要求的 (略) 美化、村庄绿化和农田灌溉等。
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牧区新改户用 (略) 、有条件的地方厕所入室,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厕所改建与使用管护,实施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改厕档案管理。到2025年,全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8%以上。
合理选择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城镇周边乡村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人口较密集区域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处理”的苏木乡镇集中治理模式;位置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嘎查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厨余物、废弃的菜叶树叶等按可堆肥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废纸张、塑料制品、玻璃等,按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他生活垃圾,通过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或就近就地利用闪蒸矿化炉等设施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到2025年,土右旗规划建设5套生活垃圾分拣设备或垃圾焚烧磁化炉、达茂旗规划建设5个生活垃圾焚烧炉,固阳县规划建设7个转运站,其他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设施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开展“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基础调查评估,划定保护区并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2024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
实施固阳县、达茂旗、土右旗、九原区、东河区等旗县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造、氟改水等工程方式,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
统筹布局农村牧区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强化水源地安全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等环境风险源,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牧区供水安全。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对“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荒沙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到2025年,建成森林乡镇5个,创建示范嘎查村120个。
引导鼓励农 (略) 绿化,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据荒地、拆违地等闲散土地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
(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行为方式打造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公交专用道网和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合理规划配置“非机动交通”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健全以地面公交、共享单车、新能源或节能型车辆、步行组合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发展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减少私家车年均行驶里程,到2023年, (略) 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 (略) 创建工作。加快构建“快线、干线及支线”三层公交线网,构建“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25年,市区公交线路达到108条,其中公交快线、干线、支线比例分别为8%、45%、47%;开通城乡一体化线路10条。
推进公交场站及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加强节点配载、中转换乘,推进公交停保场、枢纽和首末站建设,推动路边停靠站及城乡公交招呼站的港湾式站建设。配套建设公交充电、加氢设施。到2025年, (略) 客运枢纽达17个, (略) 综合客运枢纽4个,城市公共交通枢纽17个,城乡客运公交枢纽3个;公交首末站新增12个;建设公交充电站项目19个,充电桩586个,加氢站1处,加氢设备2套。
增加公交运力投入。坚持存量逐年更新、增量全部电动化,进 (略) 公共交通车辆的节能环保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出租车。到2023年,新增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100%。
动态投放共享单车。 (略) 人口增长和用车需求,合理优化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确保共享单车存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和用车方便,减少以乘坐燃油类私家车、出租车和摩托车方式出行的次数。到2025年,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稳定提高。
严格落实机关单位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及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略) 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保留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新增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加快充电桩建设,党政机关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留相应专用停车位。
积极营造绿色出行氛围。依托“质量月”“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线下活动,通过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线上载体,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等,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培育礼让公交、慢行出行的绿色出行文化。在公交站、公交专用道缺失路段、主辅路进出口、公交专用道接入区等区域,机动车要自觉礼让公交车通行;在斑马线、慢行街区,机动车要自觉礼让行人通行;在环岛、合流区等机非混行区域,机动车要自觉礼让自行车通行。推动开展“无车日”活动,除专用车辆和公交车辆外其他车辆每周禁行一天, (略) 民步行。
探索建立绿色出行碳普惠机制。 (略) 场机制的绿色出行碳交易激励新模式,推动绿色出行从理念倡导向激励引导升级,在稳固既有绿色出行群体的同时,促进出行行为实质性转变。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的路径规划及导航功能记录覆盖公交、自行车、步行全绿色出行方式低碳出行足迹,出行结束后即可获得碳能量,用于兑换乘车优惠券、居民消费券、纪念品等多种形式的奖励。
加快普及节能节水器具。以政府为主导, (略) 非节能节水型器具改造工程,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照明产品和节水器具。 (略) 照明低效、高耗产品, (略) 道路照明全部使用LED节能产品。到2025年, (略) 场占有率、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分别达到80%、100%。
引导绿色理性消费。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组织开展“低碳家庭行动”等活动,自觉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产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鼓励和引导游客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鼓励当地群众购买低碳纺织品,规范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培养群众节制消费、适度消费,形成健康环保的饮食台,开展绿色生活推广行动,发放生态生活积分卡,研发生态生活积分APP, (略) 公众参与绿色生活、绿色消费。
将公众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购买绿色节能产品、节水节电行为、环保公益活动参加时长等纳入生态积分,生态积分可用于消费抵扣、服务优惠、礼品兑换、积分抽奖等。鼓励企业加入生态账户行动,提供积分礼品等赞助支持。
围绕打造包头生态文化特色品牌、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历史文化整体性保护格局,大力挖掘、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草原钢城产业文明生态价值理念,培育打造现代生态文化特色品牌,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培训宣教,打造以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为内核、以文化设施和品牌为载体、以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为宗旨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加强历史文化整体性保护依据文化形成脉络,构建形成“一核、三廊、四片”的历史文化整体保护格局。一核:即围绕“东河老城”、“钢铁新城”,打造中心城区双城保护核心。三廊:包括南北走向的万里茶道文化遗产廊道,以及东西走向的一南一北两条草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廊道,推进三条文化遗产廊道的价值挖掘和系统保护利用。四片:根据不同区域人文和生态资源特色,引导形成达茂草原民族民俗文化片区、固阳秦长城文化片区、大青山生态人文片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片区等四个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片区。
加强历史城区内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保护与风貌整体管控,重点强化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名木古树、工业遗产等保护。加强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的建成环境管控,加大历史街巷和水系保护,保留观山视廊,针对包钢等工业老厂区,积极申报工业遗产。围绕两历史城区,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建立一批历史文化物质集中展示空间。结合历史文化展示空间、重要开敞空间建设一批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空间,深度提炼具有 (略) 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用标志物、雕塑、文字、图示、符号、图片、影像等方式,将包头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进 (略) 历史文化氛围和艺术性。
达茂地区。重点围绕希拉穆仁城梁古城、大苏吉乡古城、敖伦苏木城址、木胡儿索卜嘎古城,百灵庙抗日武装暴动纪念碑,龙梅、玉荣旧居等历史资源,加强草原遗迹观光、民俗体验旅游展示,打造体验草原风情的草原民族民俗文化片区。
固阳地区。重点围绕秦汉长城遗址、白灵淖尔城址、银号石刻、大仙山石刻等历史资源,加强边塞遗迹游览、石刻参观等旅游展示,打造体验边塞风光的固阳秦长城文化片区。
大青山山脉沿线。重点围绕五当召、李井泉司令部等历史资源,结合周边山川形胜,加强山川名胜游览、宗教祈福文化展示,打造大青山生态人文片区。
大青山以南地区。围绕麻池古城及召湾墓群,阿善、燕家梁等远古遗址,包头东河老城及水旱码头,包钢历史厂房及其他工业遗产等历史资源,重点加强商贸历史名城遗迹展示体验与工业遗产再利用,打造黄河流域历史文化片区。
(二)打造特色生态文化品牌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内涵。 (略) 黄河代表性文化支脉的研究, (略) 黄河流域革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整理研究阐释。加强对流域内文学作品和文化名人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实施黄河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系统阐发黄河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道德规范和优秀传统。
大力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加强舞台艺术作品和影视作品创作,加大黄河文化主题文艺精品的规划策划力度,推出一批黄河题材优秀文艺作品。支持具有黄河文化特色的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加强对黄河题材经典文艺作品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转化。
全方位传播黄河文化。以“黄河‘几字弯’、亮丽内蒙古”为特色主题,着力打造黄河“几字弯”文艺精品创作和演出项目,利用报台刊网、新媒体等形式,形成全媒体、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讲好包头黄河故事。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草原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草原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草原文化。
保护性开发林草旅游资源。严格底线管控,鼓励适度开发, (略) 大青山-乌拉山沿线沟系景观带。突出“一沟一景”,对大青山-乌拉山沿线的较大沟系,挖掘历史遗迹、特色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等潜力,全方位、多角度打造集自然观光、人文体验、乡村休闲、户外运动等为一体,城乡联动、多元发展、要素聚集、功能完备的旅游精品。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建立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业遗产专项调查,建立完整的数字化工业遗产记录档案。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工业遗产的保护范围。采取“互联网+工业遗产”的模式,加强包头工业遗产的宣传和展示利用。开展工业旅游,传播、弘扬独具特色的工业遗产风貌。
发掘工业绿色发展文化。 (略) 传统产业绿色化行动、国家首批“ (略) ”建设试点、国家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基地等为依托,推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升工业发展绿色化水平。
完善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档。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库,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档案编制归档工作,推进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做好国家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认定工作。 (略) 文化工作者、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非遗普查、申报、保护、传承和研培工作,开展包头境内的黄河流域、长城沿线非遗专项调查。
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途径。 (略) 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选取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及保护单位,设立非遗就业工坊、传统医药传承工作坊。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全面推进“非遗进社区”工作。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和非遗特色产业园。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相关地域(历史地段、传统村落)举办相关文化活动,弘扬“包头剪纸”“梅日更召信俗”“二人台”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动“走西口歌谣”“面塑”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人民群众生活。
着力推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几字弯”国家风景道、军工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等文化旅游名片, (略) 统一的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强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与主流媒体、知名网站、自媒体等合作,发挥“网红”作用,打造“网红”城市,逐步实现旅游宣传营销专业化、网络化。推动建立 (略) 群、经济圈宣传推广联盟,围绕黄河、长城、草原等文化旅游资源,推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门票互惠。
(三)推进生态文明培训、宣传和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制定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计划,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委学台,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网络平台的覆盖范围和传播效率。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走上“云端”、进入“指尖”。
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征藏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优化传播服务、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不 (略) 特色博物馆体系,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支持一批博物馆纪念馆新建、扩建、功能提升等,依法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的开放运营,建设黄河文化博物馆。
以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厂等为载体,创建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城镇、乡村、企业、保护区、文创馆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略) 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强生态环保设施等的开放力度,开展绿色环保演讲、实地体验活动、文字图片和标本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知识,培养公众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增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宣教队*建设,加强宣教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开展小记者、小讲解员等形式,提高生态文明教育质量。
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创建标准,编制绿色细胞建设方案,统筹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细胞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细胞。
到2025年,全市绿色细胞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市级及以上绿色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市级绿色幼儿园比例达到15%以上,商务部认定的绿色商场6家以上。
强化党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立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总体负责、市旗县(区)逐级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生态文 (略) 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政策合力,压实领导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强化激励约束。
建立组织机构。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全面指导和总体协调,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评管理办法,实行定期调度、考核排名。统筹重大项目资金筹措,切实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压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生态文 (略) 创建各项任务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不折不扣落实创建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二)法制保障实施严密法制。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管理,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引导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实施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对损害资源、生态和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动员社会 (略) 民,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要明确社会各阶层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新闻媒介上,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先进事例进行报道和表扬,对有悖于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的事情公开曝光。
(三)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财税政策。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绿色科技创新等给予支持,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进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改革。
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制定实施促进绿色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健全绿色担保机制,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策性保险试点。
(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资金审计和监管力度,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年度任务实施的资金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如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水土保持资金、扶贫资金等常年性专项资金。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试点。
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涉污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投入。政府通过信用担保和贴息补助,积极支持环保企业借 (略) 场、BOT等方式开展融资,解决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瓶颈问题。鼓励生态环保企业以林权证、草地证、基本草原收益、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申请世界银行、亚行和国内各级各类银行贷款。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污水、垃圾、污泥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第三方以湿地、森林和草地补偿银行的形式参与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五)科技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理论研究。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环境科技研究体系和创新环境,重点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核算、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生态安全阈值测度、水环境容量动态预测等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环境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的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强坚实的理论依据。
引进推广清洁生产等先进技术。加强与 (略) 所、高校密切合作, (略) 存在的突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研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重点开展绿色产业设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 (略) 生态产业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技术水平。
(六)社会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传导到社会各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和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管理与监督。对可能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的各类建设活动,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附: (略) 生态文明建设近期重点工程
(略)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条件、短板因素,围绕规划目标和指标,聚焦六大领域、十大任务,规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近期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共实施7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263.19亿元,政府投资182.20亿元,社会投资80.99亿元。
其中,生态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工程3项,投资0.05亿元;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5项,投资68.68亿元;生态空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7项,投资36.57亿元;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7项,投资83.03亿元;生态生活体系建设重点工程22项,投资71.09亿元;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重点工程3项,投资3.77元。
资金来源。来源于政府、企业、社会资本。政府资金主要用于民生等公共设施建设,包括生态治理修复、历史遗留项目治理修复、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建设等;企业资金主要用于自身污染防治,社会资金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与建设等。
项目类别 | 项目个数 | 投资概算(亿元) | 资金来源 | ||
申请 上级资金 | 地方 自筹 | 其他 社会资本 | |||
合计 | 77 | 263.19 | 108.56 | 73.64 | 80.99 |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3 | 0.05 | 0.00 | 0.05 | 0.00 |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15 | 68.68 | 45.73 | 13.26 | 9.59 |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17 | 36.57 | 24.77 | 7.81 | 3.99 |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17 | 83.03 | 15.50 | 4.43 | 63.10 |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22 | 71.09 | 20.79 | 46.09 | 4.21 |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3 | 3.77 | 1.77 | 2.00 | 0.00 |
近期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实施年限 | 投资概算(万元) | 资金来源 | 责任单位 | ||
上级 资金 | 地方 自筹 | 社会 资本 | |||||||
合计77个 | * | * | * | * | |||||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490 | 0 | 490 | 0 |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及申报 |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国家生态文 (略) 县创建工作,组织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建规划,并开展申报创建。 | (略) | 2022-2024 | 290 | 0 | 290 | 0 | 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2 | 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工程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工作开展及建设工作考核。 | (略) | 2022-2025 | 100 | 0 | 100 | 0 | 市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3 | 生态环境信息宣传项目 | 制作各类生态环境科普小视频,报刊、杂志及微信平台进行相应信息公开。 | (略) | 2022-2025 | 100 | 0 | 100 | 0 | 市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 | * | * | 95924 | |||||
(一)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 | 49569 | 20052 | 41924 | |||||
4 | 四道沙河流域沃土壕段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 水安全提升工程:水渠护底700m;水环境污染治理及生态提升工程:生态环境修复4.2万m2,人工物质迁移系统:90万m2,人工水草16万m2,生态净化床20万m3,水质净化型生态护岸4880m,截蓄水坝140m,生态调蓄池3000 m3,污水收集及配套设2处。附属工程:管理维护道路1.755万m2,护栏4880m。 | 九原区 | 2021-2022 | 7300 | 5840 | 1460 | 0 | (略) 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 |
5 | 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 对包钢总排废水处理中心进行改造,建设350m3/小时废水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分盐处理系统和蒸发结晶系统。 | 昆都仑区 | 2021-2022 | 40000 | 1632 | 0 | 38368 | 包钢集团节能 (略) |
6 | (略) 南海湖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开展外源污染控制工程、内源污染源控制工程;沉积物氮、磷等营养盐移除及抑制释放工程、湖泊食物网恢复工程、生态驳岸构建工程、底泥生态清淤工程、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对原土坝进行生态化堆岛,循环注入符合景观水体要求的湖水,改造连通大海湖和二海子。 | 东河区 | 2021-2023 | 31000 | 8444 | 18000 | 3556 | 东河区人民政府 |
7 | 西河槽(包兰铁路至两河交汇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 包括防洪工程、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复堤加固堤防;DN500补水管线、DN300补水管线、生态净化床、纤维载体系统、污染物强化转化反应区以及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溢流堰、水质净化型生态护岸;管理维护平台,建设沥青混凝土管理道路。 | 东河区 | 2022-2023 | 12353 | 12353 | 0 | 0 | 东河区人民政府 |
8 | 昆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清运垃圾,清淤河道,征拆地上建筑物,填筑堤防。 | 昆区、高新区、九原区 | 2022 | 20000 | 20000 | 0 | 0 | 昆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九原区政府 |
9 | (略) 九原区昆都仑河道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地综合治理工程 | 对昆都仑河九原段沿岸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河道区域共约3.921km2进行治理,完成绿化及景观工程。 | 九原区 | 2022-2023 | 1892 | 1300 | 592 | 0 | 九原区水务局 |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程 | * | * | * | 54000 | |||||
10 | 包钢炼铁厂烧结一部3#烧结机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 对现有脱硫系统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增加脱硝系统,项目建成后可使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 昆都仑区 | 2021-2022 | 16000 | 0 | 0 | 16000 | 包钢集团节能 (略) |
11 | 包钢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薄板厂现有2座转炉,对应生产工序共配置9套除尘系统。进一步提高烟粉尘收集率,达到超低排放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 | 昆都仑区 | 2022-2023 | 5000 | 0 | 0 | 5000 | 内蒙古 (略) |
12 | (略) 240万吨/年球团脱硫超低排放工程 | 公司现有1条240万吨/年球团生产线,配套湿法脱硫系统,无脱硝装置。改造工程新建1套SNCR脱硝+2套前置免升温SCR脱硝装置;拆除现有脱硫系统,新建2套湿法脱硫吸收塔+1套湿电除尘,形成二级脱硫;新建1套鼓干烟气除尘系统及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 固阳县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 (略) |
13 | 内蒙古 (略) 炼铁厂四烧2#机烧结烟气提标改造项目 | 拟对现有2套双室三电场除尘器升级改造为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在现有湿法脱硫系统后新增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形成二级脱硫工艺;新建1套湿式电除尘系统;新建1套中低温SCR脱硝系统。 | 昆都仑区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内蒙古 (略) |
14 | 内蒙古 (略) 炼铁厂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 项目拟对炼铁厂12套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褶皱滤筒除尘工艺,对烧结一部3#烧结配料、冷筛、16号转运站等3套除尘系统,烧结二部CC-1、CC-4、燃破、新配料和冷筛等6套除尘系统,3#高炉炉前、槽下和炉顶均压煤气放散等3套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粉尘排放浓度将由25mg/m3降低至10mg/m3以内,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预计年减排颗粒物796.66吨。 | 昆都仑区 | 2021-2023 | 9000 | 0 | 0 | 9000 | 内蒙古 (略) |
15 | (略) 清洁取暖项目 | 到2023年,市五区、五旗县区城关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显著提升,达到75%以上。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和管网保温改造,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农村牧区农房改造。项目实施可使包头地区采暖能耗量每年减少28.3万吨标准煤,每年减少排放75.28万吨二氧化碳。 | (略) | 2021-2023 | * | * | * | 0 | (略) 人民政府 |
16 | (略)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青山区2023年装备园区及周边乡村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该项目利用太阳能 (略) 装备园区企业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铺设13.2km DN400供热智能管网;新建换热站8座;供热管网全部实现智能化,压力、温度、流速等实时显示。 | 青山区 | 2023-2025 | 6892 | 0 | 6892 | 0 | (略)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0346 | 5310 | 5036 | 0 | |||||
17 | 包西机务段东侧三角地历史遗留堆渣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初步设置土壤调查点位16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1个,地表水调查点位5个,浸出毒性调查点位82个。 | (略) | 2022-2023 | 346 | 310 | 36 | 0 | (略) 生态环境局 |
18 | 东江环保危废处理项目 | 建有含铜废液处理、污泥湿法处理等9余个大型处理车间,建设和运行技术领先的中枢神经区实验室。 | 高新区 | 2021-2024 | 10000 | 5000 | 5000 | 0 | 东江环保 |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 | * | 78151 | 39925 | |||||
(一)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 | 44035 | 17841 | 39925 | |||||
19 | (略) 固阳县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生态治理项目 | 对固阳县县域内现有的230处历史遗留矿渣、冶金渣堆场进行全面的生态恢复治理,总治理面积约为1120.33公顷 | 固阳县 | 2020-2023 | 8633 | 6906 | 1727 | 0 |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20 | (略) 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 | 对《 (略) 废弃砂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4、5、6、7号采坑进行综合治理。 | 昆都仑区 | 2019-2023 | 17745 | 249 | 0 | 17496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 (略) |
21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沿山区域绿化和矿山环境治理,其中绿化续建提档升级改造养护6.76万亩,新增绿化面积3000亩,矿山环境已治理区域覆6000亩,矿山环境治理3000亩。 | 青山区 | 2019-2022 | 23800 | 19040 | 4760 | 0 | 包头智茂元 (略) |
22 | 工业企业废旧采坑恢复治理项目 | 将原有废旧工矿采选企业,生产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采坑进行恢复治理 | 白云鄂博矿区 | 2022-2024 | 5000 | 4000 | 1000 | 0 |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 |
23 | (略) 石拐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 实施生态环境修复项目10个。 | 石拐区 | 2021-2025 | 29323 | 0 | 6894 | 22429 | 石拐区人民政府 |
24 | 黑脑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 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达茂旗 | 2021-2025 | 15000 | 12000 | 300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25 | 达茂旗矿山环境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采坑回填、废石清运、平整覆土、绿化种植、危岩体进行清除、边坡挂网。 | 达茂旗 | 2021-2026 | 2300 | 1840 | 46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15100 | 12090 | 3010 | 0 | |||||
26 | 北吉图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溢洪道。 | 达茂旗 | 2021-2022 | 100 | 90 | 10 | 0 | (略) 水务局 |
27 | 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固阳县2个治理面积40km2,达茂旗10个治理面积200km2,青山区2个治理面积20km2,东河区2个治理面积40 km2。 | 固阳、东河、青山、达茂 | 2021-2025 | 15000 | 12000 | 3000 | 0 | 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 |
(三)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 90724 | 68224 | 22500 | 0 | |||||
28 |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 新造林68.8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90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 | 各旗县区 | 2021-2025 | 69960 | 47460 | 22500 | 0 | (略) 林草局 |
29 | 草原生态建设工程 | 种草及草原改良421.7万亩,暖棚建设7.3万m2,贮草棚建设7万m2,青贮窖建设6.7万m2。 | 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 | 2021-2025 | 20764 | 20764 | 0 | 0 | (略) 林草局 |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4144 | 144 | 4000 | 0 | |||||
30 |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 对全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保护。 | 固阳县 | 2019-2021 | 3000 | 0 | 3000 | 0 | 固阳县人民政府 |
31 |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自然保护区围封保护。 | 达茂旗 | 2022-2023 | 1000 | 0 | 100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32 |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 200个外来入侵植物及病虫害点位和60个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点位质控调查。 | 各旗县区 | 2022 | 144 | 144 | 0 | 0 | 市农牧局 |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 | * | 30800 | 0 | |||||
33 | 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 | 建设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工程;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等三部分。 | (略) 东河区 | 2019-2021 | 34000 | 27200 | 6800 | 0 |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4 | 大青山南坡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实施5000亩大青山南坡修复工程以及苗木补植和养护工作。 | 土右旗 | 2020-2025 | 70000 | 56000 | 14000 | 0 | 土右旗林草局 |
35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绿化生态修复项目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由东至西长约23.5km,宽约3km,现绿化面积7.36万亩,栽植苗木740万株,打造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实践基地。 | (略) 青山区笸箩铺项目区 | 2021 | 50000 | 40000 | 10000 | 0 | 包头智茂元 (略) |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 | * | 44313 | * | |||||
(一)资源节约与利用 | * | * | 37160 | * | |||||
1.节能改造工程 | * | 0 | 0 | * | |||||
36 | 内蒙古 (略) 50MW煤气发电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 新增一台175t/h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1台50MW超高温超高压凝汽式汽轮机,1台55MW发电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 石拐区 | 2022-2024 | 18080 | 0 | 0 | 18080 | 内蒙古 (略) |
37 | 内蒙古坤达鑫 (略) 40万吨特种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一期建设建设余热发电系统项目1*15MW和1*23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6台低铝硅矿热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低铝硅铁。 | 石拐区 | 2022-2025 | * | 0 | 0 | * | 内蒙古坤达鑫 (略) |
2.清洁能源建设项目 | 10460 | 0 | 0 | 10460 | |||||
38 | 萨拉齐电厂10MWp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土右旗 | 2023-2024 | 4700 | 0 | 0 | 4700 | (略) 萨拉齐电厂 |
39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全 (略) 场化并网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 建设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昆区 | 2023-2024 | 3500 | 0 | 0 | 3500 | (略) (略) |
40 | 包钢新体系连退屋顶光伏项目 | 建设6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昆区 | 2023-2024 | 2260 | 0 | 0 | 2260 | (略) (略) |
41 | 中核弘元固阳县金山工业园绿色供电示范项目 | 建设5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160mw320mwh储能。 | 固阳县 | 2023-2025 | * | 0 | 0 | * | 固阳县汇 (略) |
3.节水改造工程 | * | * | 37160 | 14000 | |||||
42 | 磴口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建泵站1个,衬砌干渠15km、支渠6条,新建改造二级扬水站7座。 | 磴口县 | 2022-2025 | 54000 | 43200 | 10800 | 0 | 磴口灌区管理局 |
43 | 达茂旗牧区节水灌溉升级改造工程 | 牧区节水灌溉升级改造2.7万亩 | 达茂旗 | 2023-2025 | 4100 | 3280 | 820 | 0 | 达茂旗 |
44 | 九原区三湖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更新泵船2艘,渠道衬砌9.839km,改善灌溉面积10.8万亩。 | 九原区 | 2021-2022 | 2700 | 2160 | 540 | 0 | 九原区 |
45 | 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 | 建设18.37km绿化用水管网 | (略) | 2022-2024 | 14000 | 0 | 0 | 14000 | (略) 城管局 |
46 | (略) 再生水管线工程 | (略) 区建设364.53km的再生水管线 | (略) | 2021-2025 | * | * | 25000 | 0 | 各区政府 |
(二)产业循环发展 | 41942 | 6336 | 7153 | 28453 | |||||
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 7321 | 6336 | 0 | 985 | |||||
47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农作物秸秆粉碎、收集、打捆、运输、加工固化等机具购置。 | 九原区 | 2022-2023 | 1781 | 796 | 0 | 985 | (略) 农牧局 |
48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00万亩,全生物可降解膜22万亩。 | 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 | 2022-2023 | 5140 | 5140 | 0 | 0 | (略) 农牧局 |
49 | 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 全市打造集中连片精品示范区,示范区内集成展示有机无机结合、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等技术。 | 各旗县区 | 2023 | 400 | 400 | 0 | 0 | (略) 农牧局 |
2.固废综合利用工程 | 34621 | 0 | 7153 | 27468 | |||||
50 | 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针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固废产生量大、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升稀土综合效益。 | 白云鄂博矿区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白云鄂博矿区工科局 |
51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钢渣磁选加工线工艺改造项目 | 采用破碎、棒磨、磁选工艺分离出大渣钢、含磁渣粉及尾渣。尾渣经筛分处理后用于建材及道路工程,大渣钢直接回炼钢,含磁渣粉经干磨干选后,选出粒钢、铁精粉及细尾渣,粒钢经热压块成形后返转炉炼钢,铁精粉返烧结炼铁,细尾渣应用于道路工程,实现钢渣综合利用的全生产干法。 | 昆区 | 2022-2023 | 15468 | 0 | 0 | 15468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
52 | (略) 青山区青福镇人 (略) 青山区青福镇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建设20000km2再生建筑垃圾处理车间。2)建设15000 km2有机物回收处理车间。3)建设3000 km2金属回收处理车间。4)建设200 km2危废库。5)热力、给排水、电气等室外管网。6)硬化绿化、围墙大门。 | 青山区 | 2023-2025 | 7153 | 0 | 7153 | 0 | (略) 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 | * | * | 42069 | |||||
(一)人居环境改善 | * | * | * | 42069 | |||||
1.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 11458 | 8800 | 2658 | 0 | |||||
53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保护区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 土右、固阳、石拐、达茂 | 2022-2025 | 8000 | 6400 | 1600 | 0 | 相关旗县区政府 |
54 | (略) 达茂旗百灵庙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包括保护区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保护区监控能力建设,保护区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 | 达茂旗 | 2021-2022 | 458 | 0 | 458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55 | 地下水治理与保护项目 | 封停地下水源井,置换水源,农灌井节水 | 固阳 | 2022-225 | 3000 | 2400 | 600 | 0 | 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 |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 | 51795 | * | 0 | |||||
56 | (略) 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 新建管线7.7km;改造北郊污水处理厂—期工程2.5万吨/日,改造二期净水间10.0万吨/日;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0万吨/日;九原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万吨/日。 | (略) | 2021-2025 | 24694 | 4939 | 19755 | 0 | (略) 水务集团 |
57 | 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扩建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建成后总规模达20万吨/日,污水回用规模15万吨/日,配套污水、回用水管网。 | (略) | 2021-2025 | 79479 | 15896 | 63583 | 0 | (略) 水务集团 |
58 | (略) 智能管网探测及修复工程 | 主城区管网疏通、清淤、错接、混接、老旧情况普查及局部治理。 | (略) | 2021-2023 | 20000 | 11000 | 9000 | 0 | (略) 城管局 |
59 | (略) 智能管网探测及修复三期 | 对市政道路红线外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及所有建成区进行智能探测,从源头上进行雨污分流,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 (略) | 2022-2025 | 15000 | 3000 | 12000 | 0 | 市四区 |
60 | (略) 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 | 对蒙牛路、民主路等合流点进行改造,机场路、西二里半路、南海路、包伊公路等雨污水主干管及雨水出水口进行改造。 | (略) | 2021-2022 | 16960 | 16960 | 0 | 0 | 市本级 |
3.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 | * | 19398 | 44987 | 42069 | |||||
6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800吨,二期适时增加400吨焚烧线。 | (略) | 2023-2024 | 60069 | 6000 | 12000 | 42069 | 城管执法局 |
62 | (略) 餐厨垃圾及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 建设200吨/日餐厨垃圾、200吨/日厨余垃圾、200吨/日污水处理厂污泥、10吨/地沟油协同处置设施,配套排水管线13km。 | 昆都仑区 | 2020-2022 | 39992 | 7998 | 31994 | 0 | (略) (略) |
63 | (略) (略) 青昆垃圾填埋场生态恢复工程 | 封场面积19.58万m2,整个封场工程由堆体整形工程、堆体终场覆盖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雨水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工程、生态恢复工程和场区辅助工程等组成。 | 高新区 | 2019-2022 | 6393 | 5400 | 993 | 0 | (略) (略) |
4.城镇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76061 | 0 | 76061 | 0 | |||||
64 | 国家 (略) 提质工程二期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1-2023 | 9850 | 0 | 9850 | 0 | (略) 城管局 |
65 | 国家 (略) 提质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0-2023 | 13500 | 0 | 13500 | 0 | (略) 城管局 |
66 | 专类公园建设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0-2023 | 1600 | 0 | 1600 | 0 | (略) 城管局 |
67 | 滨河绿道建设工程 | 建设黄河大街绿道。 | (略) | 2020-2023 | 10111 | 0 | 10111 | 0 | (略) 城管局 |
68 | 大青山南麓郊野公园 | 绿化、硬化铺装、绿色照明、景观小品、景观建筑、配套设施、给水排水建设工程。 | (略) | 2023-2025 | 18000 | 0 | 18000 | 0 | 市本级 |
69 | 黄河郊野公园 | 绿化、硬化铺装、绿色照明、景观小品、景观建筑、配套设施、给水排水建设工程。 | (略) | 2023-2025 | 23000 | 0 | 23000 | 0 | 市本级 |
5.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 | * | * | 0 | |||||
70 | 农村牧区户厕改建 | 实施改建农村牧区户厕10000户,其中水厕7000户,旱厕3000户。 | (略) | 2021-2025 | 3910 | 2910 | 1000 | 0 | (略) 乡村振兴局 |
71 |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 包括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牧区卫生户厕改造、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 全市526个嘎查村 | 2022-2025 | * | * | * | 0 | 旗县区政府 |
(二)生活方式绿色化 | * | 0 | * | 0 | |||||
1.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工程 | * | 0 | * | 0 | |||||
72 | (略) 公交停保场项目 | 建设海威、 (略) 区、蒙西等12个公交场站。 | (略) | 2021-2025 | 93651 | 0 | 93651 | 0 | (略) |
73 | 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设 | 新建锦尚国际、赛汗塔拉公园西门等12个公交首末站。 | (略) | 2021-2025 | 6372 | 0 | 6372 | 0 | (略) |
74 | 智慧公交项目 | 建设企业运营管理平台、公众出行服务平台、市行业级管理平台、主动安全终端、客流设备终端、电子站牌终端、数据中心支撑系统。 | (略) | 2021-2025 | 6857 | 0 | 6857 | 0 | (略) |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37662 | 17700 | 19962 | 0 | |||||
(一)生态文明教育 | 6100 | 6100 | 0 | 0 | |||||
75 | 包头南海湿地自然学校青少年生态道德研学教育基地项目 | 1)改造内容:原科普 (略) 士工作站改造为自然教育营地,改造面积为4061m2;原御海楼改造为黄河湿地博物馆,面积为2065.24m2;原生态绿舟改造为研学特色民宿基地,原生态绿舟改造面积为4700m2;原鸟馆改造为南海湿地景区管理用房,改造面积为600m2。2)新建内容:新建自然教育营地室外硬化9019m2。 | (略) 南海湿地景区 | 2021-2025 | 6100 | 6100 | 0 | 0 | (略) 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
2.生态文明宣传 | 31562 | 11600 | 19962 | 0 | |||||
76 | (略) 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 | 新建8942m2的黄河湿地文化博物馆,3349m2的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及道路、绿化等工程。 | 稀土高新区 | 2022-2024 | 13562 | 8000 | 5562 | 0 | (略) 林业和草原局 |
77 | 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 | 在固阳县境内,秦长城周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四部分。其中基础工程建设包括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 | 固阳县 | 2020-2022 | 18000 | 3600 | 14400 | 0 | 内蒙古金沐阳文旅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略)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2022-2030年)
中国环 (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 (略)
(略) 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2022年12月
前 言
“十三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略) 委、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略) 人民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总要求,牢记嘱托、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的产业集群正在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极大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
(略) 地理区位交通优势明显,自然资源富集,工业经济基础雄厚,产业门类齐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黄河+草原文化底蕴深厚,草原钢城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日渐彰显,生态创建基础扎实, (略) 在新发展阶段高举生态文明思想伟大旗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资源生态环境条件,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 (略) 作为一个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位于黄河“几字弯” (略) ,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仍然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和挑战:产业结构倚重,能源结构偏煤、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高,经济总量小、发展动能不足、整体质量不高,国土开发空间尚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和建设任务繁重,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约束日益加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在新时期,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面临重大的历史性、政策性战略机遇。首先,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 (略) 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广阔天地;其次,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 (略) 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了重大历史性机遇;第三,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略) 群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多重 (略) 挖掘潜力、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为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策性战略机遇,着力打造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以现代“草原钢城”、中国“稀土之都”多元文化品牌为特色,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西部生态脆弱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 (略) 委、市政府高屋建瓴,统筹谋划,组织开展《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 (略) 全域,以2021年为基准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0年,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的指导性文件。
目 录
生态区位。 (略) 是黄河上中游分界的关键地区、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也是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其中天然牧草 (略) 国土面积65.16%,是内蒙古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的重要区域,在自治区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沿黄湿地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
交通区位。 (略) 属内蒙古中部地区,地处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一带一路”通道,是内联华北西北、外联蒙俄欧洲的 (略) ,交通发达便利。京藏高速、京新高速、包茂高速、110国道、210国道,以及京包、包兰、包西、包环、包神铁路等在此交汇。拥有一个4D级国际支线机场,截至2021 (略) ,运营航线达59条, (略) 46个。
经济区位。 (略) 位于西部大开发中呼包—包兰—兰青经济带的轴心, (略) 批复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略) 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 (略) ,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及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拥有国民经济分类中30个工业大类的现 (略) 。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21年,全市GDP达到3293亿元,在内蒙 (略) 中排第二位,GDP增速排名第一;人均GDP比内蒙古平均水平高42.0%。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5%, (略) 规上工业的20%;“高精强”现代农牧业加快推进,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9.0%,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54.9个百分点。
发展动力质量双升。截至2021年, (略) 拥有各类专业的技术人员18万多人,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42.9亿元,占GDP比重1.58%。拥有国家和自治区级研发机构224家、重点实验室33个,院士工作站6家,是国家首批20个创 (略) 之一。
万元GDP用水量达到32 m3/万元,远低于自治区(81.12 m3/万元)、全国(54 m3/万元)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27.2%,比上年下降7.6%;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约6.5%。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污染物排放量持续降低。
文明交汇要地。 (略) 是沟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交通要冲,两千年金戈铁马沉淀了众多边塞遗迹,五个朝代的8条长城存留山北,被誉为“长城博物馆”和“长城之都”;自明清时期成为连接西北和华北的交通枢纽,二百年水旱码头交通要道存留了大量宗教建筑、西口文化遗存。
古老北方游牧文明、近代中原农耕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相互交融、共生共荣,广袤的大草原、肥沃的土默川平原、巍峨的大青山、奔流不息的黄河,绘就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图景。
多元文化汇聚。以包头剪纸、二人台、六合枕手工制作技艺等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黄河农耕、开河鱼以及服饰、礼仪、节会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体现了包头沿黄各族群众丰富多彩的生产生活。在草原世代生息的各族先民形成了独特的风俗方米。
市区燃气普及率达100%,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共建成地下综合管廊42公里,排水管线2478公里,污水管线1715公里,雨水管线661公里。市区污水处理能力43.9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6%。
全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恶化的条带、点位、区块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空气质量持续转好,2021年优良天数首次达到303天,六项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首次全达标,颗粒物年均浓度持续下降,PM2.5年均浓度改善幅度在全国16 (略) 中位列第一。生 (略) 国土总面积80.73%;拥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3个, (略) 国土面积2.41%;自然保护地 (略) 国土面积10.32%。林草覆盖率54.8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
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中开展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略) 的24个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反馈问 (略) 的23个整改任务全部销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完成整改19个;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24项已完成14项。
积极配合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效完成共6批次18项139件调阅资料报送工作,坚持边督边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已办结自治区整改督 (略) 转办的信访案件33批次305件中的273件。
生态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先后出台《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略) 禁牧休牧条例》《 (略) 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 (略) 赛罕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 (略)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在自治区率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在河(湖、林、草)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排污许可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保护硕果累累。作为我国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典型代表, (略) 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略) ”“ (略) ”“ (略) ”“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全国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 (略) ”“中国 (略) ”等荣誉,连续六年被评选为“ (略) ”,荣获全国第十批、自治区首个“国 (略) ”,成功入围全国“ (略) ”试点、“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试点,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 (略) 、区域再生水循环 (略) 。
截至2021年, (略) 累计创建2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共有3家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15家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初步形成了覆盖多行业多类别的绿色制造体系。作为自治区首个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被评为“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是全国113个典型案例中唯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案例;达茂旗荣获生态环境部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生态示范创建再举新措。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略) 域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作为重点任务列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下发了《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全面 (略) 及市辖旗(县、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对已获国家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达茂旗,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示范。指导固阳县完成了《固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土右旗积极部署和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二)存在主要制约因素产业结构倚重。以“资源向本地输入、产品向周边输出”的要素驱动型模式为主,重工多轻工少、传统多新兴少,重工业占比多年保持在90%以上,钢铁、电解铝、电力等资源初级生产加工 (略) 工业经济总量的60%以上。稀土、钢铁、有色金属等主导产业整体上处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资源化、前端化、重型化明显。
工业围城问题突出。中心城区产业集中度高,长期以来形成了工业围城的产业空间布局。中心城区周边分布5个工业园区、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略) 6.8%的国土面 (略) 85.3%的GDP、82.1%工业增加值和70%以上的水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负荷。
能源消费以煤为主。受能源供给结构影响,全市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量占比多年平均为86.0%左右。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87.2%,分别比自治区(67.7%)、全国(56.8%)高19.5、30.4个百分点。
能耗强度偏高。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1.7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升高2.33%,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1.538吨标准煤/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0.549吨标准煤/万元)2倍左右。2021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7.6%,达到1.64吨标准煤/万元。
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受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及交通运输结构的多重影响,二氧化碳排放量大、排放强度较高。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20 (略)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4.07吨/万元,比自治区平均水平(3.546吨/万元)高14.8%。
草原生态功能脆弱。天然草原主要分布在北部高原区,地处蒙古高原亚寒带,气候寒冷,多风少雨,受不合理人为开发活动和超载放牧,草地退化、沙化现象严重,退化草原占草原总面积的70%以上。草原整体生产能力不高,以质量中等偏低等级类型为主,产草量在40公斤/亩的草原面积占草原总面积95%以上。
森林资源质量较低。 (略) 森林生态系统以灌木林为主,灌木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76.22%。2021年,森林覆盖率18.3%,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2.1%)。
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及湿地退化较为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60.7%,沿黄地区盐碱化土地面积达246万亩。湿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约2.1%,部分河道水源涵养功能退化严重。
季节性空气污染问题突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季节性污染问题突出,冬季采暖季颗粒物污染问题突出,夏秋季首要污染物为O3,显著加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
水生态环境改善不稳定。水生态环境条件先天不足、后天失养,部分河道水质仍为劣五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与入黄排污口交错分布,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建成区污水回收、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不充分;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短板,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6.1%。
固废综合处置利用水平不高。2021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50.6%,与“ (略) ”建设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从环境治理制度看,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领导责任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缺位。
从环境治理手段看,生 (略) 场化程度较低,绿色经济政策尚需深化,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环境质量、污染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环保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尚不能满足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新要求。
从环境治理投入看,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较大,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对企业治污管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投资补贴等缺少激励政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投融资机制不完善,社会资金投入较少。
(三)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思想已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伟大祖国正展现出天蓝地绿水清的亮丽新景象。
总书记情系大草原、心怀内蒙古,先后两次实地考察内蒙古、连续5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多次作出讲话重要指示批示, (略) 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包头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碳达峰碳中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 (略) 群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略)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战略机遇。
但是,囿于自身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和环境承载约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
(略) 作为典型 (略) ,长期以来形成了以钢铁、有色、电力等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且整体处于产业链低端、前端;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助推了产业结构重型化,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低、动能不足。
规划期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工业仍将占据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风光电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高, (略) 煤炭消费占比仍将达到70%以上,远期不低于50%,彻底改变资源能源依赖型、高碳型经济增长方式,全面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当前, (略) 环境污染问题趋于复杂化,已由单因子污染转化为多因子复合型污染,加上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迟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深水区、攻坚期。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日益突出,水环境问题仍未根治,有水有鱼、人水和谐的健康水生态系统尚未形成,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较低,大量固废堆场、尾矿库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改造、重点行业整治*续完成,结构减排、末端治理工程减排空间逐渐趋小,持续改善、全面提升全域生态环境和防范环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
受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消费结构偏化石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等多重因素制约,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规模居高不下,近期难以发生根本改变。随着生产活动规模扩大,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与能源消费活动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随之增加。预测表明,到2025年, (略) 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条件下,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达到12692万吨,与2020年相比增长约5.28%。
在“双碳”战略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 (略) 亟需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空间发展布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系统性变革、革命性创新,大力发展风光电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业行业节能、用能技术进步,加快传统重化工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大幅度提高工业行业能效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略) 地处北方防沙带生态脆弱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相对较差。森林生态系统整体质量不高,草原退化沙化问题突出,水土流失尚未彻底根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治未决,沿黄湿地生态系统亟待恢复重建。
(略) 是内蒙古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担负着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繁重。
近年来, (略)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节能减排、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生态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显著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和水平。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制约和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冲突日渐凸现,同时催生了一系列新的需求和任务,如研究建立生态资产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建立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修复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亟需勇于突破传统的治理思维和观念,持续不断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和机制、制度、政策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国家、内 (略)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文件。
(略) 全域,总面积27768平方公里。
市辖行政区:昆都仑区(简称“昆区”)、东河区、青山区、石拐区、九原区、白云鄂博矿区(简称“白云矿区”)、固阳县、土默特右旗(简称“土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
以2021年为规划基准年(部分数据采用2020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0年。
(二)战略定位(略) 情,聚焦承接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重要区域、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新定位,发掘我国西部地区重 (略) 和自治区 (略) 、 (略) 群 (略) 、黄河流域内*开放高地的新优势,激发老工业基地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打造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和样板,努力建设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
l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着眼于地处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自然条件,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锚定承接自治区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和“全国北方防沙带重要组成部分”“沿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坚持向绿而行、扩绿增容,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草原、森林、河湖、湿地、农田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走出一条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l黄河“几字弯”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立足于黄河“几字弯”丰厚的人文地理和自然资源基础,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风险防范,切实保护好黄河母亲河,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走出一条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的黄河“几字弯”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l老工业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聚焦于“双碳”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紧紧抓住国家鼓励老工业基地重化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和新一轮科技产业绿色革命战略机遇,充 (略) 重化工产业基础、技术和人才储备、自然资源优势,做好“ (略) ”大文章,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重化工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空间布局合理有序、经济增长量质双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走出一条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老工业基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三)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落细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略) 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承接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沿黄生态功能区和北方防沙带生态功能定位,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持续加大城乡人居环境宜居化建设,大力传承、阐发和发掘“黄河·草原·工业”文化生态内涵价值,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着力打造以“青山绿水大草原”为底色,以现代“草原钢城”、中国“稀土之都”等多元文化品牌为特色,以传统重化工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成色的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为建设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的中国特色现代化包头奠定坚实基础。
(四)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严守“三区三线”,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
坚持民生至上、成果共享。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不断增进环境民生福祉,促进文明成果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系统治理,实行分类分区分期施策,统筹和协同推进制度、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和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构性、根源性关键因素,着力解决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面临的突出产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全地域、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文化传承、特色彰显。围绕 (略) 目标,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加强黄河文化挖掘保护阐发,深度提炼草原钢城文化符号、文化标识和生态价值内涵,着力推进“黄河文化”“草原文化”“工业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塑造,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扩大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以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为核心理念的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现代生态文化体系,提升文化影响力。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责任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创新生态文明宣教和培训方式,拓展生态环境宣教内容和途径,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培育,形成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元一体、全民行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五)目标和指标经过5-10年努力,构建形成“集约高效的生态空间体系、清新秀美的生态安全体系、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健康高尚的生态文化体系和系统完整的生态制度体系”,建成我国西部地区黄河“几字弯”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文 (略) 。
(1)创建达标期(2022-2025年)
生态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经济增长规模、质量、效益、效率显著提高,国土空间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舒适宜居,草原钢城生态文化品牌魅力彰显,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节约、简约、低碳消费方式普遍推行,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要求。
(2)巩固发展期(2026-2030年)
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国土开发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提高,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稳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建成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群众满意认可的“创新创业、美丽宜居、幸福平安”包头。
根据《国家生态文 (略) 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六大领域、十大任务,设置36项考核指标。 (略) 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突出老工业基地绿色发展的特色,设置4项特色指标。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体系共计40项指标,其中包括36项考核指标,4项特色指标。
对标《国家生态文 (略) 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表明,20 (略) 36项考核指标中已达标指标32项,未达标指标4项,包括: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其中,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约束性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为参考性指标。
表2-1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现状值 (2021年)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2025年 | 2030年 | |||||||||
生态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正在制定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5.54 | ≥20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安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83.0) (31.8)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3.331) -16.672) 100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35 | 41.423) | ≥41.42 | 约束性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35 | 54.88 | ≥57.3 | 参考性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6.34 不明显 不降低 | 持续提高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完成 (26.75) (10.32)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55.21 | 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下降7.6%)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 (32.0) |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6.65 | ≥6.65 | 参考性 | ||||
2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4.073) | 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 (100)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 | ≥2 | 2.9 | ≥3 | 参考性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63.16 | 100 | 约束性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 | 96.62 | ≥97 | 约束性 | ||||
2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36.1 | ≥50 | ≥55 | 参考性 | |||
2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99.91 | ≥99.9 | 约束性 | ||||
27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80 | ≥85 | 参考性 | ||||
28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人 | ≥15 | 15.62 | ≥16 | 约束性 |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9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64.5 | ≥65 | ≥70 | 参考性 | ||
30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60 | 113) | ≥60 | ≥65 | 参考性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
32 | (略) 场占有率 (略) 场占有率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 % 千克 | ≥50 100 逐步下降 | 79.13 100 逐步下降 | ≥80 100 逐步下降 | ≥85 100 逐步下降 | 参考性 | |||
33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3.97 | ≥84 | ≥90 | 约束性 |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4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2.4 | ≥83 | ≥95 | 参考性 |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6.7 | ≥87 | ≥95 | 参考性 | |||
特色指标 | 37 | 新能源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 % | - | 16 | 36 | 持续提高 | 参考性 | ||
38 | 绿色化工业园区占比4) | % | - | 60 | 100 | 参考性 | ||||
39 | 沿黄湿地保护率5) | %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
40 | 再生水利用率 | % | - | 26.59 | 40 | 持续提高 | 参考性 |
注:1)为2021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数值。从2021年开始,国控监测断面增加4个,考核目标发生变化。
2)2020年无劣五类水体,2021年劣五类水体比例为16.67%。
3)2020年数据。
4)指开展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和循环化改造的工 (略) 所有工业园区比例。
5)指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受保护湿地面积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比例。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深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热情,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奖罚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和谐包头。
(一)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制度依据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基础,划定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达茂旗、固阳县;农产品主产区包括土右旗;城市化发展区包括东河区、昆区、青山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
(略) 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制定和实施差异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国土空间动态监测。
严禁侵占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城镇空间无序扩张,加大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细 (略) “三线一单”工作落地实施,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发布《 (略) “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实施意见》。
有效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能源资源管理等工作,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坚持以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总要求。 (略) 各旗县区和分行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强度指标,实行水资源分区分类管理,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各旗县区总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地表水配置后不影响河流湖泊维持基本生态功能。严控地下水超采,对地下水超采(超载)地区不再新增取水许可并逐年压减用水量。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两高”项目台账与能耗预警管理。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能源)重点用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双控”管理,加强能耗情况动态调度。加强节能管理制度创新,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政策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节能法规标准、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督查,按年度分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双控”目标考核。完善节能工作机制,落实能耗“双控”调度会商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强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
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河流、湖泊、森林、草原、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控,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推进实施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
健全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有偿使用扩大到公共服务领域和国有农用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矿业权有偿占有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健全矿业权分级分类出让制度。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规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流转,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深化产权和定价方式改革,探索建 (略) 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态补偿标准,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建立补偿标准调整机制,生态产品质量好转的地区给予奖励性补偿,质量下降的降低补偿标准进行惩罚。积极向中央、自治区争取生态补偿财政支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生态补偿模式,鼓励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入生 (略) 场。重点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各旗县区制定生态补偿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积极探索“飞地经济”生态补偿新模式,有效破解工业围城问题。开展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评估评价、生态修复等专业化能力。推进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损害只罚不赔、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建立线索双移送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机制,倒逼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健全草原保护制度。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界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建立保护、利用、修复相结合的草原空间管制制度。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严禁新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批,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产、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从制度、标准、权责、监测评估等方面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探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多元化补偿机制,落实草原生态保护成效与补奖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草原确权承包经营机制和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放活草原经营,促进草原合理高效利用。健全草原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每5年开展一次专项调查。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落实自治区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要求。建立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有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适度放宽集体林采伐管理。落实森林经营制度,形成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经营方案体系。
落实湿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推进沿黄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建立湿地监测、系统评估和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变化情况。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查明登记和有偿计时占用登记管理。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鼓励规模化开发。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新建矿山全部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国家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大新建、生产矿山及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开展专项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开展政策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以产业园区、能源基地等领域规划环评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联动。
建立“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宏观管控,严格重大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相关制度联动,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强化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构建完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机制。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信用约束,对相关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加强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创新。落实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固体废物执法责任边界。探索建设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略) 统一的固体废物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 (略) 污水、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等环境公用事业领域,探索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 (略) 场化运行机制。推行环保管家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制定工业污染地块利用和安全管控制度,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创新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
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逐步推行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建立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可交易水权的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和期限、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平台运作规则等。开展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组织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报告和第三方数据核查工作, (略) 场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全面落实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扎实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执法检查。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环境风险防控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全链条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推行“三检合一”“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强环境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推行生态环境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在有条件的 (略) 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生态系统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等级划分标准、处理办法,统一实施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保护成绩突出的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审计: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强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 (略)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持续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积极推行林(草)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工作责任,加强组织结构、职能边界、资金保障、宣教制度、考核制度等机制建设。依托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日常巡护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公开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源普查数据、规划环评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企业污染监督检查情况,重大环境事故的预防预警、抢险救灾等政府环境信息。按年度确定并向 (略)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加强与“信用包头”等数据对接,推动环境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公开的责任,督促企业按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信息公开,扩展公众对企业的知情范围。推动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受公众监督。
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进“ (略) ”建设,努力构建清新秀美的生态安全体系,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严控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除民生工程外,现有工业大气排放源限期关闭(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禁止焚烧秸秆、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①受体敏感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加强餐饮业燃料烟气及餐饮油烟防治,鼓励餐饮业及居民生活能源使用洁净能源。②高排放区。推进电力、焦化、铝冶炼、钢铁行业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打造新型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对石化、化工、医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逐步加严涉气项目环境准入要求。③布局敏感区。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换,严格施工扬尘和道路交通扬尘管控。④弱扩散区。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准入。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贯彻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现有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工业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中心城区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旗县区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以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广低氮燃烧技术,2025年建成区燃气锅炉实现低氮排放,符合保留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加快清洁取暖改造。加速推进燃煤散烧整治、工业余热及热电联产热源改造、供热和燃气管网建设、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其他热源建设及改造、清洁取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七大工程。到2023年,完成90484户清洁取暖改造, (略) 城关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农牧区清洁取暖率提升到75%以上。
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以电力、钢铁、铝业、建材、采掘等行业为对象,强化推进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实施生产全流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025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电解铝企业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参照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实施改造,治理工艺应对标国内先进,采用多种污染物协同处置技术。
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山南地区不再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主城区及石拐喜桂图新区不再新建、扩建高环境风险项目。 (略) 建成区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吉宇和大安从昆都仑区迁出至固阳县。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23年底前完成405万吨炼铁产能和510万吨炼钢产能淘汰,包钢在2025年前关闭2×180平方米烧结机。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回头看”行动。
推广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20%。
加强重点企业VOCs治理,重点推 (略) 鼔冷、硫铵、粗苯、油库、污水处理等单元,包头煤化工污水处理、材料储存和装卸等环节,一机集团喷漆等工段的VOCs治理。
严控VOCs无组织排放,重点推动化工企业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加强矿山扬尘治理。以达茂旗、固阳县、石拐区等矿山较多的旗县区为重点,加快矿山绿色化升级改造,强化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等过程污染防治和减尘抑尘,实现施工低尘化、加工密闭化、运输清洁化。
强化施工扬尘控制。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各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封闭作业,推进重点施工场所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全面推广“激光雷达+无人机”巡查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精准度及效率。
深化土壤扬尘和渣土堆场扬尘治理。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未利用土地开发过程中扬尘污染控制。加快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建设, (略) 绿地系统。明确村镇、企业、环卫部门之间卫生清扫区域界限,坚决消除渣土堆场扬尘管理“真空地带”。
加大道路扬尘防治力度。实施吸扫、冲洗、洗扫、洒水、保洁“五位一体”的道路机扫保洁机制,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旗县城区达到70%。强化道路执法检查,实施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加大宋昭公路、南绕城公路、110和210国道等重点道路保洁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公转铁”改造力度,拥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推进大宗货物中长途运输公铁联运,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深入推进货运物流绿色发展,推广“散改集+新能源”智慧甩箱电煤运输模式向其他粉状物料、渣土运输等领域发展。推动氢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到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禁行区的管理要求,健全高污染机动车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推进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系统建设,强化执法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实施“两检合一”,全面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到2025年,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做到“一机一码一牌”。
(二)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严格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水环境重点管控区。①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实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需回用,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严控新增取水许可。实行清洁生产,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②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同步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市政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③农业农村源污染重点管控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嘎查村延伸覆盖。推动农村牧区环境连片集中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合理规划建设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养殖专业户应当建设防雨、防渗漏、防外溢的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采用堆肥处理等措施实现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推广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落实普适性治理要求,遵守 (略) 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达标。
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全面建立完善流域责任管理体系。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推动“水体断面-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在入河排污口下游等关键节点,试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再生水循环利用,纳入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
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加大对化工、焦化、食品加工、印染等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肉类加工、印染企业等清洁化改造;推进工业行业节水,新、改扩建项目要优先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开展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评估,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行管控,确保园区内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稳定达标。持续推动包钢(集团)公司总排废水综合整治,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降低外排废水盐类指标,改善外排水水质。
加强城镇水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区新建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鼓励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持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强化达标监管;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进度,对九原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北郊水质净化厂进行提质改造,实行设备改造及工艺提升。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升。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优先控制农牧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采取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鼓励有条件地方先行先试,将规模化农田灌溉退水口纳入环境监管。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秸秆综合利用等强化减肥增效田间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严禁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肥料。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亩均化肥使用量保持负增长。
实施控药减害,推广绿色防控,严禁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药,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不合理农药施用,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大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力度,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分散养殖的村庄要利用堆肥工艺处理粪便污染,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测,依法规范禁养区环境监管。
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建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积极推进可降解地膜试验。
加快推进消劣攻坚行动。强化控源截污,管控直排污水,持续推进管网建设与改造,综合治理城中村生活污水、统筹污水厂扩容与提标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近期重点开展昆都仑河、四道沙河、西河、东河河道综合治理,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质提升。到2023年底前,四道沙河、东河、西河实现消劣目标。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严格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2023年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2025年底,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着力推进尾闾工程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督促沿线工业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重点督促包钢(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外排废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尾闾沿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作, (略) 政管网排水许可工作,逐步减少尾闾工程排入黄河的水量和污染物,实现源头污染削减。
加强包头黄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以黄河生态保护为纽带,畅通上下游、左右岸治理系统,构建区域信息共享、联防共治、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划定沿黄生态红线,设定禁止、限制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实施防治结合、分级推进、联动执法。严禁在黄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区,推动沿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入园,强化焦化、煤化工、氯碱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等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净化黄河“毛细血管”,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用水权配置相挂钩。推进再生水利用、河道生态治理、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工业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提升入黄支流水质,保障黄河干流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到2025年,包头黄河段水污染控制水平稳步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统筹河道水域和岸线生态建设,加大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实施沿黄生态廊道建设。配合自治区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专项调查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实施河湖湿地连通和水生态修复工程。
(略)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重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开展黄河流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的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全面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略) 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到2025年, (略) 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避免整治后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调查编制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和计划,明确治理时限要求。建立农村牧区黑臭水体定期排查机制。结合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与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种植面源等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及国家地下水考核点周边区域开展专项调查。到2025年,完成一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
完善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整合各类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到2025年,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基本构建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网,初步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实施地下水污染分区治理。编制《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保护区、防控区、治理区,实施分区防治。开展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针对稀土、钢铁、焦化等行业,形成排污单位、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与保护。探索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创新模式,开展黄河流域包头段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模式。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可能影响地下水污染的建设用地地块,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措施、治理修复方案。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场地层面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防控)工作。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强监测评估,避免在易污染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
强化地下水生态保护和风险防控。建立地下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五控”制度,加大对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加快实行地下水红线管控,到2025年,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对高风险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防止持续污染地下水。继续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
(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涉及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行业准入,推动“涉重”企业专业化、园区化集聚发展,推动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回收率。对于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重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面提升其清洁生产水平。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风险筛查分级,落实重金属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对涉重金属项目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定期组织开展涉重金属专项执法检查, (略) 重金属排放实现零增长,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根据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与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用地为重点,定期制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强化对园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重点区域监测监管。
推进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严 (略)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通过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等措施,依法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深入开展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受污染耕地的特征、成因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建立台账,明确实施区域和目标任务,科学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为特定农产品禁产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防范耕地环境风险。
切实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持续性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区,开展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开展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结果运用,全面实现耕地分类管理,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措施,并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禁止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分区域、分年度实施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先保护类面积不减,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面积不增。
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征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严格管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确保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实施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草地、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可能对未利用地造成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要加强环境监管,一旦发现,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开展重点建设用地管控与治理修复。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以及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要制定风险管控计划,采取移出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安全利用。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绿化发展布局。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一核四区”林业建设总体布局。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3%,森林蓄积量达到380万立方米。
加强天然林管护。依托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采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更新、禁牧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改善和提升大青山-乌拉山生态核心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态防护、景观美化功能, (略) 域生态屏障。到2025年,全市天然林面积保有量不低于360万亩。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在巩固、完善和优化现有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结合大青山南坡绿化、绿色环城、森林乡村等建设工程,到2025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466.9万亩,固阳县封山育林5万亩,人工种草和封山(沙)育林育草20万亩(固阳县5万亩、达茂旗15万亩),三北防护林55万亩,环城绿化2.6万亩,大青山南坡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万亩。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天然林管护和后备资源培育,加强天然林保育、公益林管护、退化林修复,大力提升新造林质量,优先营造混交林,开展人工林抚育经营、补植补造和灌木林复壮,扩大集约化、规模化森林经营基地规模。到2025年,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65万亩。
实施草原分区保护,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包头北方草原生态保护屏障。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38%,草原“三化”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区。实施严格的禁牧、草畜平衡和休牧、轮牧制度,促进退化草原自然修复和合理利用。围绕退化草原治理和草原碳汇试验区建设,实施退化草原保护修复工程,加快草原生态系统恢复,防止本区域沙漠化扩散,有效阻挡境外风沙侵扰。加强鼠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效率,增加固碳能力。加大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增强区域生态安全。
中部草原保护利用区。严格限制草原开垦,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禁牧区要严格执行禁牧措施,非禁牧区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充分利用农林牧多种资源,发展畜牧业生产。在水资源充足地区,适度发展高产人工草地或旱作放牧型混播草地。对生态产生重要影响的已垦草原,逐步实施退耕还草;加大对草原旅游区、春坤山等特殊草原类型区保护力度,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减少丘陵区草原土壤风蚀水蚀,增强水源涵养、防沙带功能。
大青山-乌拉山草原生态保护区。加大草原保护力度,保护丰富多样的草原类型,改善和提升大青山、乌拉山草原生态功能。加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据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生态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及种质资源调查、收集、评价和挖掘工作,夯实优异草资源开发利用基础,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防控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草原禁牧政策,严控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草原的破坏,充分发挥大青山和乌拉山草原在生态防护和景观美化等方面的作用。
南部草原生态保护区。沿黄景观带要严格落实禁牧政策,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功能。加强低地盐化草甸保护,充分发挥盐生植物利用和改良土壤盐碱的能力,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加大黄河流域盐碱地改造治理,提升盐碱地可利用性与生态功能。加强城镇周边的沿黄草原保护,严禁倾倒、排放污水、垃圾。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推动重要湿地、湿地保护小区的发布和建设,逐步形成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网络体系,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到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35%。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占用审批和占补平衡等制度,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生态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沿黄昭君岛、小白河、南海、敕勒川、共中海等5个片区生态修复,因地制宜恢复建设水生植被,加强土著鱼类、珍稀濒危鱼类及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
加强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湿地保护率持续保持100%。推进包头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逐步恢复扩大湿地面积,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稳定,保护昆都仑河水系以及昆都仑水库的水量和水质。加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争取创建国家示范湿地。
加强湿地面积和生态质量变化、水生生物监测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湖库水环境质量监测,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河湖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整合相关部门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共享监测数据,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加强典型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逐步扩展生物监测范围。探索在固阳县春坤山自然保护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跟踪分析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植被质量及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开展黄河流域河岸带典型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监测群落特征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等,掌握保护状况、动态变化、威胁因素。探索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监测、质量评价与成效考核体系。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切实做好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保护修复,完善优化就地保护网络,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积极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使保护与治理有法可依。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到2025年,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持续提高。
加强生物遗传性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积极推进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调查,逐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研发利用,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长效评估。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在勘查、采、利用等全过程贯穿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体系,统筹新建和生产矿山,到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条件。
加大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年度计划书审查,严格年度治理恢复基金计提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各相关旗县区年度治理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推动入库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出库实施。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有效模式,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多元投入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监督工程实施主体在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开展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站点等手段,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评估,掌握生态状况、问题及变化趋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自然公园每年开展一次,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每半年开展一次。
加强评估成果综合应用。将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配置的依据。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略) 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能源革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新型能源生产和供给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推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加快建设绿色制造工程。重点实施去“两高”产能减碳工程、节能技改减碳工程、数字化改造减碳工程、工业化利用减碳工程、工业流程重塑减碳工程、绿氢冶金工艺减碳工程、新能源替代减碳工程、工业碳汇林减碳工程等工业减碳八大工程。
加大控制煤炭油气开发行业*烷气体排放,减少油气开采、收集、加工、输送及贮存和配送等各环节*烷泄漏。强化控制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和含氟温室气体排放。
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种植,持续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高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配套建设沼气发电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特性及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制定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救援机制,不断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作用机制研究,构建协同控制政策体系,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监管。强化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
推动企业完善碳排放管理。加强碳排放、碳交易及碳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做好重点控排企业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重点开展发电行业企业配额分配与发放。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鼓励企业主动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相融合,实现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大力推进应对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提升草地碳汇能力。落实禁牧休牧条例,实施草畜平衡工程,完善草原奖补机制。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积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加快国有林场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扩大林草资源总量。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建设,营建“碳中和林”,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建立湿地碳汇片区。开展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腾格淖尔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保护修复, (略) 绿线、蓝线划定,明确湿地保护界线,严格保护天然湿地,提升湿地固碳能力。
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农田保育,实施“种-养-肥”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增施,持续提高土壤有机碳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到2023年,全市增施有机肥240万亩,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和畜禽粪污利用率分别达到88%和92%以上。
推进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巩固能力、集中增汇、创新驱动”原则,积极与专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全面启动碳中和示范林建设、 (略) 域循环、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等方面工作,以2013年以来 (略) 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对象, (略) 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 (略) 碳中和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在黄河流域建设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督促重点化工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以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复核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重点推进硅产业、煤化工园区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企业氯气、液氨、硫化氢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和运输风险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开展废弃危化品污染风险评估。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园区、政府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政府、企业预案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各级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度,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全覆盖。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及应急物资调度工作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规范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黄河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设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数据库、 (略)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环境应急管理队*、应急救援队*专业化建设及应急专家库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完善区域联动快速应急响应与调度支援机制。健全环保治理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环保治理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和安全生产专家库。
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核与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推进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含现场检查)的开展,符合条件的发放率要达到100%,及时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业务、辐射活动的审批和备案的初审工作。推动旗县区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地区辐射安全。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储。积极拓展核与辐射安全的执法领域,加大对核与辐射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逐项整改提升,评选管理标准化典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标准化建设要求融入辐射项目环评审批、许可证核发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 (略) 核与辐射监管业务培训。
完善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公开核辐射相关信息,强化伴生矿开发利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提高核与辐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水平。做好有关辐射环境信访案件的接办、调查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辐射安全问题“有报必接,违法必查,及时反馈”。
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坚持“等量置换”原则,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相关指标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聚焦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开展涉镉企业污染源排查。加强涉重产业转移承接地行业环境管理。强化涉重行业企业与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地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对有色、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废水零排放问题排查整治。铅锌铜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进涉重行业企业提升改造。锌冶炼企业加快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铜冶炼企业推进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推动电石法聚氯*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用汞量实现减半目标后稳中有降,鼓励电石法聚氯*烯企业开展无汞触媒示范项目。
落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建立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企业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完成在线申报登记。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禁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义务。规范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工具等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禁非法转运。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科学合理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废酸、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开展包头危废处置中心升级改造,规划建设刚性填埋场。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企业,配套建设自利用处置设施,减少转移环境风险。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推动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调查摸清尾矿库底数,建立尾矿库工作台账,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
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和各类渣场环境准入,严控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及湖泊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要及时按照闭场闭库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加大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尾矿库的环境治理,重点加大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
建立健全污染地块名录。监督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对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块,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用地进行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监督其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对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监管,适时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地开发利用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严格管控企业拆除活动,开展污染地块污染状况评估和生态修复,保障建设用地合理、安全开发利用。
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进一步压实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尽快开展疑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工作,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加强对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单位实施监管。
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开展化学品基础信息调查更新、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重点在黄河流域试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
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控制。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探索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数据库,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不断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管能力,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研发和应用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综合考虑人口和城镇化、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国土空间分区管控,严守“三区三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河湖岸线开发与保护,构建形成集约高效的生态空间体系,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三区三线”,到2025年,基本形成完善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调控策略及环境治理要求,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对接各地区绿色发展重大项目信息,建立环保服务清单,大气、水、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予以优先支持。开辟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服务绿色通道。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制定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监管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禁新建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建设项目。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到2025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26.75%。
推进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划入一般生态空间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自然保护地,其空间布局管控要求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尚未明确管理要求的一般生态空间,限制有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管理,依据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服务功能分区,细化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清单,严禁新增与生态功能冲突的开发建设活动,引导现有与生态保持有冲突的开发建设项目逐步退出。
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适度提高土右旗、九原区、东河区优质、可长期利用的稳定耕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比例,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零散破碎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
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 (略) 级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 (略) 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理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协同管控。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控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允许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程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二)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筑牢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集聚提升沿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带,筑牢“两屏、一带、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北部草原生态屏障。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沙化、盐碱化、石漠化、草原植被盖度50%以下,严重退化、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以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内禁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草原依法实行禁牧封育。推进生态农牧业发展,保护修复草原生态,遏制风蚀水蚀,保障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以及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防止自然生态系统退化。
构建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阴山山地草甸草原,加强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维育,加大大青山地区山地森林、灌丛—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提升黄河上游地区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青山华北森林植物区系特色及内蒙古高原草原保护。对黑鹳、金雕、雪豹、大鸨、蒙古扁桃、脱皮榆以及青海云杉林、杜松林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实施严格保护, (略) 级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实行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
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发挥滞洪沉沙、水源涵养功能,筑牢沿黄生态绿色廊道,加强对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确保黄河包头段自然岸线比例不降低。
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缘200米控制线范围划定沿黄生态廊道,实施严格保护,原则上禁止开展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区域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水*复合、上下游连通的绿色生态廊道。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侧1千米范围内划定沿黄生态管控线,实施严格管控,严禁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现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适度建设旅游休闲功能节点,打造沿黄河生态景观带。黄河干流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线外缘3千米范围构建生态引导线,保护重要山水廊道和生态板块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集中建设,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工业企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禁止新建、扩建尾矿库。
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退渔还湿、水源地保护、湿地保育等生态修复整治,重点加快推进包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恢复滨水湿地植物群落和生物栖息地,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充分利用现有山体、森林、河湖、湿地、农田等自然和半自然要素,构建由生物迁徙廊道、河流及缓冲带、生态基础设施等类型组成的“通山达水”蓝绿生态廊道体系,连接重要生态源地和野生动植物重要生境,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防止自然景观破碎化、受保护区域孤岛化。
构建生物多样性迁徙廊道、河流生态廊道等多类型廊道。其中一级生态廊道连接北部草原生态屏障、大青山-乌拉山生态屏障和沿黄生态带;二级生态廊道保障一级廊道间的畅通,提高生态空间连通性, (略) 域生态网络。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构建关键河段生态堤岸或生态护岸,确保岸坡稳定。
(三)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整体性保护和长效化监管,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遵循自然保护地面积原则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与归并,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确权登记和保护修复,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积极创建大青山国家公园。到2025年,全市新建腾格淖尔自治区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达到11处,占国土面积10.32%。
理顺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草原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管理生产和旅游等活动。
建立设立、晋(降)级、调整、整合和退出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价考核与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及时掌握保护成效。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人为活动,依法依规清理、关停违法违规项目,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物种栖息地连通,防止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
深入推进“绿盾”,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与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等相关执法队*的协同联动,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以国家、自治区专项督察为契机,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及问题集中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予以惩处,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河湖岸线分区管控针对东河、西河、二道沙河、昆都仑河、四道沙河、南海子湿地,划定河湖岸线功能区,严格实施岸线功能区分区管控。到2025年,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55.21%,确保完成自治区管控目标。
岸线保护区。原则上不准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开发利用,确需开发利用的,应经过重点论证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镇引水水源地类岸线保护区,禁止除取水工程以外的各类项目建设行为。在城镇引水水源地类岸线保护区河段的取水工程,施工期间应避免发生污染水源地水质的行为。岸线保护区河段利用堤防建设公路的路堤结合项目,公路建设应符合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规划防洪标准。对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河道治理以外的任何项目建设;建设河道治理工程,应满足防洪和河势稳定要求,不破坏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且符合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相关保护条例,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岸线保护区内的生态景观项目建设,应符合河道近远期防洪以及河势稳定要求。险工段和部分河势不稳的支流河口段类岸线保护区,禁止岸线开发利用行为;岸线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或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岸线保留区。对确需进行生态建设的,预留岸段作为岸线保留区,不允许进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对具备开发利用条件,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划期内暂无开发利用需求的岸段,不允许进行开发利用活动。
岸线控制利用区。严格控制桥梁、取水工程等项目的建设,项目新占用岸线长度比率不得超过现有岸线占有率的20%;特别是同类岸线利用项目,如现状项目较多,应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重点论证。容许进行生态景观和堤顶公路项目建设的河段,项目建设应满足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防洪标准。对为取水口和城区河段而划定的岸线控制利用区,除生态景观和堤顶公路项目,一般限制所有类型的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满足所在河段堤防的远期防洪标准。在岸线开发利用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河流生态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河段,应根据项目类型及其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研究或论证,应充分考虑其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或消除不利影响。
岸线开发利用区。应岸对线利用项目加强监管,避免过度开发。与岸线功能区管理规划目标不符的已有开发利用项目或设施,不得在现有规模上进行改建、扩建。严重影响防洪、水质及水利设施安全的,应逐步进行调整、清退或搬迁。
立足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面向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总要求,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坚持做大总量、优化布局、升级结构、提升效率并重,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和模式,构建形成与国土空间主体功能相匹配,与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的绿色化、低碳化、链条化、高端化、融合化的生态经济体系,显著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效率。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两个产业发展带。以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金属深加工园区、铝业产业园区、九原工业园区、土右新型工业园区为载体,培育沿黄高质量发展带,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煤化工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达茂巴润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园区、石拐工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山北循环产业承接带,推行“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承接主城区钢铁、稀土等前端产业、氟化工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打造三个产业集聚区。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重点发展无人驾驶矿用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军工制造装备技术的研发,推动军民融合项目中高端装备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一批高端装备整机、铸造、锻造、压冲等零部件产业和应急救援装备产业。②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云计算与大数据、智能物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煤炭清洁利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等节能环保产业,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蒙药、医疗器械等生命健康产业。③现代能源产业区重点推进重水堆燃料元件生产线改扩建、压水堆燃料元件生产线适应性改造、AP1000核电燃料生产线共享兼容、先进四代核电技术配套融合建设、天然铀一体化产业区域链发展;重点研发突破氢能源作为电力存储中介的混合能源技术,开发氢能成为新型电力输送途径;加快发展中游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项目,加速构建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电站产业链。
建设五大农牧业特色产业区。推动“一增两提三减”(即,面积增加,单产提高、效益提高,农药、化肥、地膜减量),打造全国面积最大、农机农艺集成最好、社会化服务最全、产出效益最高的100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高产高效优势区。以固阳县、达茂旗为重点,打造自治区重要的优质种薯生产、鲜食薯生产、马铃薯精深加工和产品输出集群发展区。以东河区、九原区、固阳县为重点,加大设施农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业化生产、品牌化运作、市场化营销,打造丰富本地“菜篮子”、辐射全国的高产、高效、优质标准化设施农业特色果蔬区。推动标准化建设,推动种养平衡,促进产销衔接,建设自治区重要的畜禽产品输出区。结合各地资源、产业、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融合联动效应,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打造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建设农畜产品产业基地。 (略) 、带动呼包鄂、引领内蒙古、面向全中国,建设农畜产品产业基地。大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第六产业”,打造农畜产品加工“十大链条”,实现由主销区向平衡区、主产区、优势区转变。
打造一核一带。以昆都仑区、青山区、稀土高新区及东河区为支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形成包头服务业发展最为高端、密集的核心区域。全力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九原区、东河区和土默特右旗沿黄区域为支撑,带动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产业和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打造沿黄生态产业发展带。
促进两翼腾飞。东线文旅产业发展翼以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东部和达茂旗东部为载体,依托美岱召、大雁滩、九峰山、马鞍山、五当召、春坤山、希拉穆仁、那达慕、百灵庙等景区,示范推进自驾旅游,沿途合理布局汽车营地、观景平台休闲驿站、游客服务中心、纪念品商店等设施, (略) 的自驾车、旅居房车一站式旅游服务基地。西线文旅产业发展翼以九原区、青山区、昆都仑区、固阳县西部、白云鄂博矿区、达茂旗西部为载体,重点开发梅力更、包头海洋世界、包钢工业游景区、北方兵器城、秦长城、哈撒尔、白云鄂博等景点,成为包头工业旅游、军工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的重要承载地。
形成多点支撑。“多点”包括重要交通枢纽、口岸、其他重要产业集聚区等,发挥其基础优势,推动国内国际要素流动, (略) 服务业协同联动发展。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严格落实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加大钢铁、铁合金、焦炭、电石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25年前关闭包钢集团(公司)2×180 m2烧结机、2台130蒸吨燃煤锅炉系 (略) 三期、四期25万吨/年电解铝生产线。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完成按计划实施,推动能源、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学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硅材料、光伏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达标创先活动,推进重大行业清洁生产系统化改造,实现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
加快园区和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进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重点企业生产和管理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清洁化、低碳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化、低碳化制造体系。2025年前,完成包钢、包铝、包头海平面、吉宇钢铁、华云新材料等企业重点工段升级改造,创建60个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达到100%。
发挥优势产业引领作用。以构建稀土资源要素为支撑点,以稀土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突破口,发展稀土新材料,抢占未来稀土产业制高点,全面推动稀土新材料成为新动力,使稀土成为“包头制造”名片产业,锻造磁性材料产业链、储氢材料产业链、抛光材料产业链、发光材料产业链、催化及助剂材料产业链、稀土合金产业链、“稀土+”消费品产业链等七条产业链,打造具有全球产业优势的“世界稀土之都”。到2025年,力争磁材产量达到10万吨;稀土抛光产量超过3万吨;稀土储氢材料产量超过1万吨;稀土催化助剂产品产量超过2万吨; (略) 稀土金属产能达到7万吨。加快构建钢铁、稀土、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或主导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打造行业标准高地,培育和塑造稀土、钢铁、装备等“包头制造”区域品牌。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光伏级硅基材料向电子级硅基材料发展,重点培育光电子、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培育和引进一批研究智能装备、智能感知控制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加快采掘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做大做强稀土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硅材料等产业,超前谋划布局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以氢能转化转移为突破口,同步推进核能产业发展保障能源有效输出,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能源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装机比重超过56%,光伏产业深加工产能达到100 GW以上,实现光伏产业工业总产值600亿元。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略) 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基础,重点打造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稀土储氢材料产业链、稀土抛光材料产业链、稀土催化材料产业链、高品质特殊钢产业链、铁氧体不锈钢产业链、高性能铝合金材料产业链、氟硅材料产业链(工业硅—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材料(硅橡胶等)—有机硅应用)等。延伸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探索网络协同制造、工业云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防军工和产业经济融合发展。
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化。一是严格碳排放相关准入条件。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产业准入负面 (略) “三线一单”管控方案,严格新建项目碳排放环境准入管理。强化高耗能高碳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推动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对难以完成碳强度降低目标的地区,缓批或限批“两高”项目和高碳排放项目。二是分阶段落实工业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园区和钢铁、电力、有色冶金、稀土等重点用能企业切实采取节能降碳措施,编制并落实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钢铁、铁合金、电石、焦化、电解铝、水泥等高能耗行业限制类产能分期淘汰方案,淘汰限制类及以下高耗能产能。到2025年底,工业领域碳排放增长趋势明显减缓,同比增量降低到较低水平。三是实施重点行业工艺流程减碳工程。积极探索钢铁制造流程重塑,引导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提高废钢比,降低铁钢比,减少吨钢碳排放强度。实施绿氢冶金工艺减碳工程积极探索氢冶金等低碳技术在钢铁、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的应用推广。 (略) 与明拓铬业科技合作的绿氢直接还原铁项目落地。推动绿氢冶金工艺向其它钢铁、煤化工等行业企业的应用。
打造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集群。加大燃烧前捕集、化学链富氧燃烧等燃料源头捕集技术为代表的第二代低能耗捕集技术研发力度,探索化工、生物等领域的二氧化碳利用场景及技术,形成低成本、低能耗、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积极构建上下游关联的示范产业体系,壮大配套装备制造业。重点在煤化工行业大规模开展全流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项目建设及相关装备制造。依托钢铁、铝业等产业优势,抢占二氧化碳*地管道输送工程技术高地,打造从管道材料制造、长输管网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链条的二氧化碳管道输送产业。依托包头重型工程车辆制造优势,形成二氧化碳车载运输技术。
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做精设施农业、做优种植业、做大畜牧业、培育特色产业,实现农牧业增产提质。①做精设施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二氧化碳气肥、绿色防控等技术,采取“集中流转+统一建设+分户承包”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实施网格化管理,统一化标准建设,打造高标准现代设施农业园区。②做强种植业。围绕稳粮优经扩饲料,优化种植业结构,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油料作物种植规模,调减山北地区非优势区玉米种植规模,增加饲草料、杂粮、中药材规模,加大与同仁堂、亿利、蒙氏药业等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的对接,在固阳县、达茂旗建设正北黄芪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③做大畜牧业。全面加强肉牛、肉羊、生猪现代化养殖设施建设,扩大肉牛养殖,支持标准化育肥场建设;积极发展奶牛养殖,落实好自治区“奶牛九条”措施,推进土右旗奶业大县建设,争取将九原区列入大县支持范围。④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做强做优玉米、杂粮、油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预制菜、北黄芪、鹿等特色产业,打造农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推进生态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土右旗、九原区、固阳县、达茂旗、东河区5个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土右旗、九原区两个大型区域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园区及青山区、达茂旗、石拐区等食品加工园区。土右旗以粮食、肉羊、蔬菜、奶牛、休闲农业、农畜产品加工物流为重点,九原区以蔬菜、奶牛、渔业、休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固阳县以马铃薯产销加储、肉羊、特色小杂粮产业为重点,达茂旗以草原生态畜牧业、马铃薯种薯为重点,东河区以生产、销售、加工为一体的蔬菜产业为重点,昆区、青山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打造农副产品物流和休闲农牧业。
打造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正北黄芪、固阳马铃薯、达茂草原羊、沙尔沁辣椒、老海岱大蒜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农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升“中国羊肉美食之都”“中国固阳正北黄芪之乡”等区域品牌的知名度。 (略) 番茄、果研所草莓、鹿王羊绒、小尾羊火锅、华鹿蔬菜、呱呱叫食品、金鹿粮油、铁木真民族食品、草原天宝双孢菇、二子熟肉制品、骑士酸奶等一批本地优势农畜产品做大做强、 (略) 场占有率,打造更多“包字号”拳头产品。
推动“农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农牧业与加工业联动联产。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进培育大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延长蔬菜预冷、分包等产业链条,鼓励、扶持马铃薯无矾粉条、即食食品、饮料系列等研发,发展燕麦、荞麦、油脂、黄芪等深加工,构建养殖、屠宰、加工、餐饮、销售于一体的肉羊产业链条,发展秸秆生产加工。到2025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二是促进农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动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促进农牧业信息化发展。将信息化技术渗透到三农的各个领域, (略) 级智慧农业云平台,加快“公益化信息服务体系、社会化创业体系、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的三位一体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业生产经营、网络化服务、精准化生产、农畜产品溯源、跨界农业服务等服务体系。
提升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广应用高强度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动废旧地膜原料化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回收服务网点,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秸秆直接粉碎还田为重点,结合秸秆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及秸秆有机肥应用等方式,稳步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引导发展饲料型玉米种植,推广应用青饲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装备,积极支持秸秆青贮、黄贮、颗粒饲料加工产业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和环境监管,突出抓好土右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旗治理工作;落实有机肥补助政策。
升级改造传统服务业。推进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全面促进零售、批发、餐饮、住宿四大传统商贸业向体验式购物、 (略) 场、特色化餐饮、品牌化酒店等现代商贸体系转变,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内容。加快传统业态智慧化改造,推动实体店铺、 (略) 场与平台企业合作,拓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 (略) ”等服务,打造新零售智慧商圈。推进万科印象城、东河吾悦广场等一批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与运营,“十四五”时期,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7%。
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工业设计产业体系,形成“西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包头工业设计品牌。推动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机构,建立工业设计产业融合发展联盟等。到2025年,建设1个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创建20家自治区、国家级工业设计 (略) 。
加快推进传化交投公路港、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园区、满都拉国际公铁等物流园区建设,重点依托九原(国际)物流园区, (略) 物流产业核心集聚群。重点培育引进一批现代化综合物流重点企业及配送中心,打造智能物流系统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高效冷链物流。推进煤炭物流业提档升级,打造环保型煤炭综合物流基地。
围绕稀土检验检测、钢铁检验检测、高端装备研制、中药检测、工业互联网、农畜产品检测、羊绒质检等关键核心领域和包头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检测验证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综合运用、产业运行监测等综合性公共服务。引进培育关键领域检测验证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检测验证技术服务支撑。
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依托河流、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观光摄影、休闲度假、科学考察、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低空旅游,以“通用航空+旅游观光”模式,促进通用航空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特色景点,整合引入民宿客栈、 (略) 、 (略) 、工艺作坊、 (略) 等业态。推出徒步、登山、漂流、草原越野等特种旅游产品,引导建设一批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等体育旅游公共设施。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新趋势为指引,结合包头特色蒙中医药资源,打造生物技术创新基地,促进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形成生命健康产业创新产业链,构建服务、生产和研发协调发展的健康产业体系。
(三)强化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实施新能源倍增计划,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推进新能源替代煤电,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15%左右,新能源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36%,单位GDP能耗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强化高耗能产业准入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制造业领域重点高耗能行业准入政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禁止新上铁合金、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火电、*醇、*二醇、电石、水泥等高耗能项目,对无下游配套的单晶硅、多晶硅、蓝宝石项目禁止审批。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制造业领域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力争改造后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针对电力、冶金等重点领域推广稀土永磁等高效节能型电机、变频调速替代节流式调节等替代技术,实现工业企业电机能效提升;加快推进火电行业现役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加大低效率、高排放的30万千瓦级以下煤电机组的退役力度,力争“十四五”全市煤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在“十三五”基础上再下降15-20克标准煤/千瓦时。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机构领域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行动, (略) 钢铁、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有色、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开展节能监察;对年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双控管理,分级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对已建成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火电、单晶硅、多晶硅、电石、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对不达标项目,给予提高用电成本的处罚。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各旗县区总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地下水配置水量不超过本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地表水配置后不影响河流湖泊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对取用水量接近承载能力的旗县区,及时预警提醒,对超过承载能力的,采取限审限批等强制性措施。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后山地区不新增灌溉面积,前山地区新增灌溉面积用水通过农业自身节约的水量解决。
到202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加强取水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
按照国家用水定额和自治区用水定额体系, (略) 实际用水水平和强化节水约束目标,加大用水计划执行力度,将年用水量50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部纳入管理,严格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后山干旱缺水区,适度压减高耗水农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山前地下水超载、黄河水超指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非充分灌溉,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地下水资源禀赋条件差的干旱缺水地区,逐步推行“水转旱”。
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实施土右旗民族团结大型灌区、九原区三湖河灌区、土右旗大城西中型灌区、土右旗将军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各旗(县、区)制定相应的规划,逐步推进完善农业灌溉水计量。到2025年,黄灌区干支渠全部实现节水改造,每亩农田灌溉用水量低于自治区行业定额标准,井灌区节水灌溉面积达9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以上,创建一批旱作农业技术示范区。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优化耗水企业空间布局,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利用水资源配置手段,推进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集中。各旗(县、区)政府应限制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入驻,积极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等节水、节能企业按照各区域发展定位入驻落地,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入驻企业节水水平必须达到国家限值要求。
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行强制性节水用水措施与标准,大力推广高效用水工艺、高效冷却工艺、高效洗涤工艺、高效循环用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高耗水行业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能。 (略) 重点用水企业用水审计,对用水效率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核减用水指标,限期开展节水技改,若限定期限内用水效率仍不达标,应勒令限产或停产。
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实施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技术改造提升、供水管网补短板节水改造等节水降损项目,提高城镇供水效率,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通过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和水平衡测试等方式,加强漏损控制管理。到2025年, (略)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应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严控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用水,实行差别化用水价格,强制要求使用节水产品。到2025年各旗县区全部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50%以上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将非常规水源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域水资源统一配置,科学、分类推进雨洪资源、中水、疏干水、微咸水等的开发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要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在重点河流建设调蓄水工程,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发展集雨节灌。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严格污废水排放水质管控,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配置再生水,提高尾闾工程的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
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管控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创新节地模式,推广节地技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6.65%以上。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对园区内工业项目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在完成“标准地”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出让地块明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标准,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实施奖罚措施,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完善低效闲置用地退出机制,推动旗县区政府对园区“僵尸”企业及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清理,采取腾笼换鸟、兼并重组以及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企业优胜劣汰,有效减少闲置土地。
加强农村居民宅基地整理。开展城中村、农村居民点闲置宅基地、空心村土地整理,整合利用零星分散土地。
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尾矿、废石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重点实施环保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稀土尾矿综合利用相关研究,大力推进铁尾矿伴生多金属的高效提取、富铁老尾矿低成本再选等尾矿综合利用。
拓展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发展高强混凝土胶凝材料中粉煤灰大掺量的关键应用技术,培育新型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研发新型功能性建筑材料。
推动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鼓励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约发展,提高建材等行业 (略) 场占有比例,全面大规模推广脱硫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限制使用天然石膏。
提升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打通高炉水渣、初级处理钢渣的外运途径,实现不同地域的资源互补。依靠冶炼企业在燃气、余热蒸汽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冶炼废渣为主要原料的烧结透水砖产业,形成产业优势。
(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新模式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价值核算,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纳入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各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建 (略) 场价格、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施路径, (略) 建成自治区生态服务与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
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鼓励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碳汇权益交易试点。推进林草碳汇交易,全面启动碳中和示范林建设、 (略) 域循环、碳汇计量监测、碳汇交易, (略) 造林碳汇和森林经营碳汇“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交易地区。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
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在符合条件的重点流域依据出入境断面水量和水质监测结果等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发展生态绿色农畜产品、林下经济、药材种植等,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培育生态加工业,持续推进农畜加工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推动达茂旗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固阳县利用废弃矿山修复土地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盘活工业遗址、民俗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开发价值。
加强生态产品宣传推广。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加大生态产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生态产品社会关注度,扩大经营 (略) 场份额。加强和规范平台管理,发挥电商平台资源、渠道优势,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引入社会投资主体。从政策支持导向、责任主体权威性、股权处置和利益分配透明度、基础设施完备度等方面,吸引社会投 (略) 场。社会投资主体可通过购买股权形式组建生态产品经营主体, (略) 场行为交易生态产品,实现生态产品一次增值。鼓励各类银行向经营主体提供相应额度的支持性贷款,确保实现生态产品交易增值。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利益分配、产品质量责任追溯、政府优化管理等机制。引入社会信用度,评估生态产品经营主体,形成具有产品保障连续性和产品交易持续性的生态产 (略) 场。提高金融开发程度,吸引区内外资金进入,引入股票、债券等金融手段进一步扩大生态产品交易体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生态化、绿色化、低碳化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宜居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培育绿色低碳生活行为方式,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为人民群众增添更多绿色生活空间。
(一)加强城镇宜居化建设持续开展污水处理厂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黄河干流及支流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九原、东河东、北郊水质净化厂实施提质改造。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稳步提升,新增再生水产水规模10万吨/日。
加快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可持续的污泥利用和消纳模式,到2025年,城区和旗县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修复。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略) 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补齐“毛细血管”。有 (略) 区、北梁腾空区、城区周边有条件嘎查村排水管网配建,加快青山区北郊、昆区南郊等7个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和下游出口建设。
推进污水管网检测排查,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区新建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
积极 (略) 建设。从“区域、城市、社区、设施”四个层面落实“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全域 (略) 建设,重 (略) 区、北梁腾空区等2个片 (略) 建设示范。
完善透水铺装、绿地下渗、下凹式绿地等雨水收集措施,打通河道、蓄水池、人工湖等设施收集雨水堵点,提升滞蓄利用雨水能力。开展河道生态及城区易涝点整治,加快雨水管网、泵站、排水口等设施建设,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排水防涝系统“韧性”,推进包头“ (略) ”建设。
继续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或单位职工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
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落实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技术的示范和应用,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技术的示范和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5%以上。
加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统筹规划旧城改造,避免不合理的大拆大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到202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新建12层以下的居 (略) 、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提升建筑行业低碳化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大力推动建筑业低碳技术、制度和工程创新。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绿色施工工程示范,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
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强度高、耐久性较好的建筑材料,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和建筑质量,延长既有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寿命,统筹规划旧城改造,避免不合理的大拆大建,推动建筑业低碳技术、制度和工程创新。
(略) 照明绿色化。 (略) 风光互补照明系统,率先在公共机构领域提高能效标准,推进政府部门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加大LED照明、太阳能照明等高效照明光源产品的应用,新改扩建项目节能技术应用率、高效产品使用率均达到100%,功能照明的照明质量及功率密度实现100%达标,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项目功率密度,保持20%的节电水平。
构建城镇园林绿化格局。按照“常态增绿、应绿尽绿、特色凸显、系统构建、节俭务实”的思路,以率先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 (略) 为标杆,优化绿地供给结构,加大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力度,完善园林绿化“生态、创新和惠民”三个系统建设,构筑“一心、一环、双屏、四带、六廊、多园”的绿化格局。到2025年,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人以上。
(略) “客厅”。实施国家 (略) 提质工程二期等一批园林绿化重点项目, (略) 绿量。围绕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和适应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着力改造提升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奥林匹克公园、银河广 (略) 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兼具服务群 (略) 营商环境品质展示的“鹿城客厅”。突出小而精、广而便的绿地空间建设, (略) 中心区挖掘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 (略) “微客厅”。
凸显本地园林绿化特色。对劳动公园、迎宾公园等既有公园广场进行文化培植和功能升级,打造主 (略) 公园体系。在现状绿道框架基础上加强“城市-区域”绿道网建设, (略) 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 (略) 区,将绿色活动 (略) 域层面。
加强郊野公园建设。规划建设小白河、大青山笸箩铺等一批郊野公园,激活提升环城区域生态环境功能, (略) 外围森林体 (略) 。
(略) 门户提升改造。实施包头站、包 (略) 门户重点区域周边更新改造,通过规划调整、完善功能、修补设施、增加空间、塑造风貌等多措并举, (略) 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扎实推进管网改造、外墙保温、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等内容,实现基础类有保障、完善类增功能、提升类更宜居。“十四五”期间,重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812个,244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9.7万户。推进街角景观改造,重点实施高新区武 (略) 场及周边改造,不断完善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周边文化、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周边生活品质。对包钢居住片区5个锅炉房进行微更新,改造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中心等,激活“废弃资产”活力。
(略) 传统风貌。改造横竖街,加强昆区钢32#、青山区乌素图、东河区三官庙等历史文化街区和34处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生活污水治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做好沿黄流域、重点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为单位推动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落地,有效衔接卫生改厕、乡村规划、水系整治和城镇污水治理。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将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略) 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每半年一次出水水质监测。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不闲置,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合理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根据村庄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特点、建设和运维成本等因素,科学选择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探索采用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协同治理等方式,将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利用要求的 (略) 美化、村庄绿化和农田灌溉等。
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牧区新改户用 (略) 、有条件的地方厕所入室,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厕所改建与使用管护,实施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改厕档案管理。到2025年,全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8%以上。
合理选择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城镇周边乡村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人口较密集区域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处理”的苏木乡镇集中治理模式;位置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嘎查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厨余物、废弃的菜叶树叶等按可堆肥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废纸张、塑料制品、玻璃等,按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他生活垃圾,通过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或就近就地利用闪蒸矿化炉等设施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到2025年,土右旗规划建设5套生活垃圾分拣设备或垃圾焚烧磁化炉、达茂旗规划建设5个生活垃圾焚烧炉,固阳县规划建设7个转运站,其他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设施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开展“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基础调查评估,划定保护区并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2024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
实施固阳县、达茂旗、土右旗、九原区、东河区等旗县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造、氟改水等工程方式,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
统筹布局农村牧区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强化水源地安全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等环境风险源,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牧区供水安全。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对“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荒沙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到2025年,建成森林乡镇5个,创建示范嘎查村120个。
引导鼓励农 (略) 绿化,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据荒地、拆违地等闲散土地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
(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行为方式打造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公交专用道网和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合理规划配置“非机动交通”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健全以地面公交、共享单车、新能源或节能型车辆、步行组合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发展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减少私家车年均行驶里程,到2023年, (略) 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 (略) 创建工作。加快构建“快线、干线及支线”三层公交线网,构建“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25年,市区公交线路达到108条,其中公交快线、干线、支线比例分别为8%、45%、47%;开通城乡一体化线路10条。
推进公交场站及换乘枢纽设施建设。加强节点配载、中转换乘,推进公交停保场、枢纽和首末站建设,推动路边停靠站及城乡公交招呼站的港湾式站建设。配套建设公交充电、加氢设施。到2025年, (略) 客运枢纽达17个, (略) 综合客运枢纽4个,城市公共交通枢纽17个,城乡客运公交枢纽3个;公交首末站新增12个;建设公交充电站项目19个,充电桩586个,加氢站1处,加氢设备2套。
增加公交运力投入。坚持存量逐年更新、增量全部电动化,进 (略) 公共交通车辆的节能环保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出租车。到2023年,新增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100%。
动态投放共享单车。 (略) 人口增长和用车需求,合理优化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确保共享单车存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和用车方便,减少以乘坐燃油类私家车、出租车和摩托车方式出行的次数。到2025年,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稳定提高。
严格落实机关单位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及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略) 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保留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新增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加快充电桩建设,党政机关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留相应专用停车位。
积极营造绿色出行氛围。依托“质量月”“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线下活动,通过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线上载体,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等,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培育礼让公交、慢行出行的绿色出行文化。在公交站、公交专用道缺失路段、主辅路进出口、公交专用道接入区等区域,机动车要自觉礼让公交车通行;在斑马线、慢行街区,机动车要自觉礼让行人通行;在环岛、合流区等机非混行区域,机动车要自觉礼让自行车通行。推动开展“无车日”活动,除专用车辆和公交车辆外其他车辆每周禁行一天, (略) 民步行。
探索建立绿色出行碳普惠机制。 (略) 场机制的绿色出行碳交易激励新模式,推动绿色出行从理念倡导向激励引导升级,在稳固既有绿色出行群体的同时,促进出行行为实质性转变。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的路径规划及导航功能记录覆盖公交、自行车、步行全绿色出行方式低碳出行足迹,出行结束后即可获得碳能量,用于兑换乘车优惠券、居民消费券、纪念品等多种形式的奖励。
加快普及节能节水器具。以政府为主导, (略) 非节能节水型器具改造工程,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照明产品和节水器具。 (略) 照明低效、高耗产品, (略) 道路照明全部使用LED节能产品。到2025年, (略) 场占有率、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分别达到80%、100%。
引导绿色理性消费。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组织开展“低碳家庭行动”等活动,自觉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产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鼓励和引导游客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鼓励当地群众购买低碳纺织品,规范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培养群众节制消费、适度消费,形成健康环保的饮食台,开展绿色生活推广行动,发放生态生活积分卡,研发生态生活积分APP, (略) 公众参与绿色生活、绿色消费。
将公众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购买绿色节能产品、节水节电行为、环保公益活动参加时长等纳入生态积分,生态积分可用于消费抵扣、服务优惠、礼品兑换、积分抽奖等。鼓励企业加入生态账户行动,提供积分礼品等赞助支持。
围绕打造包头生态文化特色品牌、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历史文化整体性保护格局,大力挖掘、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草原钢城产业文明生态价值理念,培育打造现代生态文化特色品牌,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培训宣教,打造以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为内核、以文化设施和品牌为载体、以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为宗旨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加强历史文化整体性保护依据文化形成脉络,构建形成“一核、三廊、四片”的历史文化整体保护格局。一核:即围绕“东河老城”、“钢铁新城”,打造中心城区双城保护核心。三廊:包括南北走向的万里茶道文化遗产廊道,以及东西走向的一南一北两条草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廊道,推进三条文化遗产廊道的价值挖掘和系统保护利用。四片:根据不同区域人文和生态资源特色,引导形成达茂草原民族民俗文化片区、固阳秦长城文化片区、大青山生态人文片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片区等四个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片区。
加强历史城区内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保护与风貌整体管控,重点强化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名木古树、工业遗产等保护。加强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的建成环境管控,加大历史街巷和水系保护,保留观山视廊,针对包钢等工业老厂区,积极申报工业遗产。围绕两历史城区,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建立一批历史文化物质集中展示空间。结合历史文化展示空间、重要开敞空间建设一批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空间,深度提炼具有 (略) 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用标志物、雕塑、文字、图示、符号、图片、影像等方式,将包头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进 (略) 历史文化氛围和艺术性。
达茂地区。重点围绕希拉穆仁城梁古城、大苏吉乡古城、敖伦苏木城址、木胡儿索卜嘎古城,百灵庙抗日武装暴动纪念碑,龙梅、玉荣旧居等历史资源,加强草原遗迹观光、民俗体验旅游展示,打造体验草原风情的草原民族民俗文化片区。
固阳地区。重点围绕秦汉长城遗址、白灵淖尔城址、银号石刻、大仙山石刻等历史资源,加强边塞遗迹游览、石刻参观等旅游展示,打造体验边塞风光的固阳秦长城文化片区。
大青山山脉沿线。重点围绕五当召、李井泉司令部等历史资源,结合周边山川形胜,加强山川名胜游览、宗教祈福文化展示,打造大青山生态人文片区。
大青山以南地区。围绕麻池古城及召湾墓群,阿善、燕家梁等远古遗址,包头东河老城及水旱码头,包钢历史厂房及其他工业遗产等历史资源,重点加强商贸历史名城遗迹展示体验与工业遗产再利用,打造黄河流域历史文化片区。
(二)打造特色生态文化品牌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内涵。 (略) 黄河代表性文化支脉的研究, (略) 黄河流域革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整理研究阐释。加强对流域内文学作品和文化名人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实施黄河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系统阐发黄河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道德规范和优秀传统。
大力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加强舞台艺术作品和影视作品创作,加大黄河文化主题文艺精品的规划策划力度,推出一批黄河题材优秀文艺作品。支持具有黄河文化特色的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加强对黄河题材经典文艺作品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转化。
全方位传播黄河文化。以“黄河‘几字弯’、亮丽内蒙古”为特色主题,着力打造黄河“几字弯”文艺精品创作和演出项目,利用报台刊网、新媒体等形式,形成全媒体、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讲好包头黄河故事。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草原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草原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草原文化。
保护性开发林草旅游资源。严格底线管控,鼓励适度开发, (略) 大青山-乌拉山沿线沟系景观带。突出“一沟一景”,对大青山-乌拉山沿线的较大沟系,挖掘历史遗迹、特色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等潜力,全方位、多角度打造集自然观光、人文体验、乡村休闲、户外运动等为一体,城乡联动、多元发展、要素聚集、功能完备的旅游精品。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建立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业遗产专项调查,建立完整的数字化工业遗产记录档案。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工业遗产的保护范围。采取“互联网+工业遗产”的模式,加强包头工业遗产的宣传和展示利用。开展工业旅游,传播、弘扬独具特色的工业遗产风貌。
发掘工业绿色发展文化。 (略) 传统产业绿色化行动、国家首批“ (略) ”建设试点、国家大宗工业固废利用示范基地等为依托,推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升工业发展绿色化水平。
完善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档。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库,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档案编制归档工作,推进文物名录体系建设。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做好国家级、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认定工作。 (略) 文化工作者、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非遗普查、申报、保护、传承和研培工作,开展包头境内的黄河流域、长城沿线非遗专项调查。
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途径。 (略) 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选取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及保护单位,设立非遗就业工坊、传统医药传承工作坊。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全面推进“非遗进社区”工作。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和非遗特色产业园。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相关地域(历史地段、传统村落)举办相关文化活动,弘扬“包头剪纸”“梅日更召信俗”“二人台”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动“走西口歌谣”“面塑”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人民群众生活。
着力推广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几字弯”国家风景道、军工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等文化旅游名片, (略) 统一的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强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与主流媒体、知名网站、自媒体等合作,发挥“网红”作用,打造“网红”城市,逐步实现旅游宣传营销专业化、网络化。推动建立 (略) 群、经济圈宣传推广联盟,围绕黄河、长城、草原等文化旅游资源,推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门票互惠。
(三)推进生态文明培训、宣传和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制定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计划,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委学台,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网络平台的覆盖范围和传播效率。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走上“云端”、进入“指尖”。
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征藏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优化传播服务、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不 (略) 特色博物馆体系,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支持一批博物馆纪念馆新建、扩建、功能提升等,依法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的开放运营,建设黄河文化博物馆。
以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厂等为载体,创建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城镇、乡村、企业、保护区、文创馆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略) 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强生态环保设施等的开放力度,开展绿色环保演讲、实地体验活动、文字图片和标本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知识,培养公众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增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宣教队*建设,加强宣教人员的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开展小记者、小讲解员等形式,提高生态文明教育质量。
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创建标准,编制绿色细胞建设方案,统筹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细胞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细胞。
到2025年,全市绿色细胞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市级及以上绿色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市级绿色幼儿园比例达到15%以上,商务部认定的绿色商场6家以上。
强化党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立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总体负责、市旗县(区)逐级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生态文 (略) 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政策合力,压实领导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强化激励约束。
建立组织机构。 (略) 国家生态文 (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全面指导和总体协调,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评管理办法,实行定期调度、考核排名。统筹重大项目资金筹措,切实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压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生态文 (略) 创建各项任务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不折不扣落实创建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二)法制保障实施严密法制。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管理,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引导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实施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对损害资源、生态和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动员社会 (略) 民,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要明确社会各阶层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新闻媒介上,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先进事例进行报道和表扬,对有悖于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的事情公开曝光。
(三)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财税政策。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绿色科技创新等给予支持,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推进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改革。
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制定实施促进绿色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健全绿色担保机制,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策性保险试点。
(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资金审计和监管力度,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年度任务实施的资金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如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水土保持资金、扶贫资金等常年性专项资金。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试点。
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涉污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投入。政府通过信用担保和贴息补助,积极支持环保企业借 (略) 场、BOT等方式开展融资,解决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瓶颈问题。鼓励生态环保企业以林权证、草地证、基本草原收益、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申请世界银行、亚行和国内各级各类银行贷款。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污水、垃圾、污泥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第三方以湿地、森林和草地补偿银行的形式参与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五)科技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理论研究。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环境科技研究体系和创新环境,重点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核算、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生态安全阈值测度、水环境容量动态预测等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环境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的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强坚实的理论依据。
引进推广清洁生产等先进技术。加强与 (略) 所、高校密切合作, (略) 存在的突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研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重点开展绿色产业设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 (略) 生态产业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技术水平。
(六)社会保障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传导到社会各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和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管理与监督。对可能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的各类建设活动,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附: (略) 生态文明建设近期重点工程
(略)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条件、短板因素,围绕规划目标和指标,聚焦六大领域、十大任务,规 (略) 创建国家生态文 (略) 近期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共实施7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263.19亿元,政府投资182.20亿元,社会投资80.99亿元。
其中,生态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工程3项,投资0.05亿元;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5项,投资68.68亿元;生态空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7项,投资36.57亿元;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重点工程17项,投资83.03亿元;生态生活体系建设重点工程22项,投资71.09亿元;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重点工程3项,投资3.77元。
资金来源。来源于政府、企业、社会资本。政府资金主要用于民生等公共设施建设,包括生态治理修复、历史遗留项目治理修复、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建设等;企业资金主要用于自身污染防治,社会资金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与建设等。
项目类别 | 项目个数 | 投资概算(亿元) | 资金来源 | ||
申请 上级资金 | 地方 自筹 | 其他 社会资本 | |||
合计 | 77 | 263.19 | 108.56 | 73.64 | 80.99 |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3 | 0.05 | 0.00 | 0.05 | 0.00 |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15 | 68.68 | 45.73 | 13.26 | 9.59 |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17 | 36.57 | 24.77 | 7.81 | 3.99 |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17 | 83.03 | 15.50 | 4.43 | 63.10 |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22 | 71.09 | 20.79 | 46.09 | 4.21 |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3 | 3.77 | 1.77 | 2.00 | 0.00 |
近期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实施年限 | 投资概算(万元) | 资金来源 | 责任单位 | ||
上级 资金 | 地方 自筹 | 社会 资本 | |||||||
合计77个 | * | * | * | * | |||||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 490 | 0 | 490 | 0 |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及申报 |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国家生态文 (略) 县创建工作,组织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建规划,并开展申报创建。 | (略) | 2022-2024 | 290 | 0 | 290 | 0 | 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2 | 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工程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工作开展及建设工作考核。 | (略) | 2022-2025 | 100 | 0 | 100 | 0 | 市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3 | 生态环境信息宣传项目 | 制作各类生态环境科普小视频,报刊、杂志及微信平台进行相应信息公开。 | (略) | 2022-2025 | 100 | 0 | 100 | 0 | 市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 | * | * | 95924 | |||||
(一)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 | 49569 | 20052 | 41924 | |||||
4 | 四道沙河流域沃土壕段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 水安全提升工程:水渠护底700m;水环境污染治理及生态提升工程:生态环境修复4.2万m2,人工物质迁移系统:90万m2,人工水草16万m2,生态净化床20万m3,水质净化型生态护岸4880m,截蓄水坝140m,生态调蓄池3000 m3,污水收集及配套设2处。附属工程:管理维护道路1.755万m2,护栏4880m。 | 九原区 | 2021-2022 | 7300 | 5840 | 1460 | 0 | (略) 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 |
5 | 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 对包钢总排废水处理中心进行改造,建设350m3/小时废水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分盐处理系统和蒸发结晶系统。 | 昆都仑区 | 2021-2022 | 40000 | 1632 | 0 | 38368 | 包钢集团节能 (略) |
6 | (略) 南海湖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开展外源污染控制工程、内源污染源控制工程;沉积物氮、磷等营养盐移除及抑制释放工程、湖泊食物网恢复工程、生态驳岸构建工程、底泥生态清淤工程、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对原土坝进行生态化堆岛,循环注入符合景观水体要求的湖水,改造连通大海湖和二海子。 | 东河区 | 2021-2023 | 31000 | 8444 | 18000 | 3556 | 东河区人民政府 |
7 | 西河槽(包兰铁路至两河交汇口段)生态治理工程 | 包括防洪工程、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复堤加固堤防;DN500补水管线、DN300补水管线、生态净化床、纤维载体系统、污染物强化转化反应区以及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溢流堰、水质净化型生态护岸;管理维护平台,建设沥青混凝土管理道路。 | 东河区 | 2022-2023 | 12353 | 12353 | 0 | 0 | 东河区人民政府 |
8 | 昆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清运垃圾,清淤河道,征拆地上建筑物,填筑堤防。 | 昆区、高新区、九原区 | 2022 | 20000 | 20000 | 0 | 0 | 昆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九原区政府 |
9 | (略) 九原区昆都仑河道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地综合治理工程 | 对昆都仑河九原段沿岸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河道区域共约3.921km2进行治理,完成绿化及景观工程。 | 九原区 | 2022-2023 | 1892 | 1300 | 592 | 0 | 九原区水务局 |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程 | * | * | * | 54000 | |||||
10 | 包钢炼铁厂烧结一部3#烧结机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 对现有脱硫系统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增加脱硝系统,项目建成后可使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 昆都仑区 | 2021-2022 | 16000 | 0 | 0 | 16000 | 包钢集团节能 (略) |
11 | 包钢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薄板厂现有2座转炉,对应生产工序共配置9套除尘系统。进一步提高烟粉尘收集率,达到超低排放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 | 昆都仑区 | 2022-2023 | 5000 | 0 | 0 | 5000 | 内蒙古 (略) |
12 | (略) 240万吨/年球团脱硫超低排放工程 | 公司现有1条240万吨/年球团生产线,配套湿法脱硫系统,无脱硝装置。改造工程新建1套SNCR脱硝+2套前置免升温SCR脱硝装置;拆除现有脱硫系统,新建2套湿法脱硫吸收塔+1套湿电除尘,形成二级脱硫;新建1套鼓干烟气除尘系统及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 固阳县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 (略) |
13 | 内蒙古 (略) 炼铁厂四烧2#机烧结烟气提标改造项目 | 拟对现有2套双室三电场除尘器升级改造为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在现有湿法脱硫系统后新增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形成二级脱硫工艺;新建1套湿式电除尘系统;新建1套中低温SCR脱硝系统。 | 昆都仑区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内蒙古 (略) |
14 | 内蒙古 (略) 炼铁厂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 项目拟对炼铁厂12套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褶皱滤筒除尘工艺,对烧结一部3#烧结配料、冷筛、16号转运站等3套除尘系统,烧结二部CC-1、CC-4、燃破、新配料和冷筛等6套除尘系统,3#高炉炉前、槽下和炉顶均压煤气放散等3套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粉尘排放浓度将由25mg/m3降低至10mg/m3以内,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预计年减排颗粒物796.66吨。 | 昆都仑区 | 2021-2023 | 9000 | 0 | 0 | 9000 | 内蒙古 (略) |
15 | (略) 清洁取暖项目 | 到2023年,市五区、五旗县区城关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显著提升,达到75%以上。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和管网保温改造,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农村牧区农房改造。项目实施可使包头地区采暖能耗量每年减少28.3万吨标准煤,每年减少排放75.28万吨二氧化碳。 | (略) | 2021-2023 | * | * | * | 0 | (略) 人民政府 |
16 | (略)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青山区2023年装备园区及周边乡村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 该项目利用太阳能 (略) 装备园区企业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铺设13.2km DN400供热智能管网;新建换热站8座;供热管网全部实现智能化,压力、温度、流速等实时显示。 | 青山区 | 2023-2025 | 6892 | 0 | 6892 | 0 | (略) 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0346 | 5310 | 5036 | 0 | |||||
17 | 包西机务段东侧三角地历史遗留堆渣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初步设置土壤调查点位16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1个,地表水调查点位5个,浸出毒性调查点位82个。 | (略) | 2022-2023 | 346 | 310 | 36 | 0 | (略) 生态环境局 |
18 | 东江环保危废处理项目 | 建有含铜废液处理、污泥湿法处理等9余个大型处理车间,建设和运行技术领先的中枢神经区实验室。 | 高新区 | 2021-2024 | 10000 | 5000 | 5000 | 0 | 东江环保 |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 | * | 78151 | 39925 | |||||
(一)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 | 44035 | 17841 | 39925 | |||||
19 | (略) 固阳县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生态治理项目 | 对固阳县县域内现有的230处历史遗留矿渣、冶金渣堆场进行全面的生态恢复治理,总治理面积约为1120.33公顷 | 固阳县 | 2020-2023 | 8633 | 6906 | 1727 | 0 |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20 | (略) 大青山区域废弃采坑生态修复工程 | 对《 (略) 废弃砂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4、5、6、7号采坑进行综合治理。 | 昆都仑区 | 2019-2023 | 17745 | 249 | 0 | 17496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 (略) |
21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沿山区域绿化和矿山环境治理,其中绿化续建提档升级改造养护6.76万亩,新增绿化面积3000亩,矿山环境已治理区域覆6000亩,矿山环境治理3000亩。 | 青山区 | 2019-2022 | 23800 | 19040 | 4760 | 0 | 包头智茂元 (略) |
22 | 工业企业废旧采坑恢复治理项目 | 将原有废旧工矿采选企业,生产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采坑进行恢复治理 | 白云鄂博矿区 | 2022-2024 | 5000 | 4000 | 1000 | 0 | 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 |
23 | (略) 石拐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 实施生态环境修复项目10个。 | 石拐区 | 2021-2025 | 29323 | 0 | 6894 | 22429 | 石拐区人民政府 |
24 | 黑脑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 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达茂旗 | 2021-2025 | 15000 | 12000 | 300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25 | 达茂旗矿山环境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采坑回填、废石清运、平整覆土、绿化种植、危岩体进行清除、边坡挂网。 | 达茂旗 | 2021-2026 | 2300 | 1840 | 46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15100 | 12090 | 3010 | 0 | |||||
26 | 北吉图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溢洪道。 | 达茂旗 | 2021-2022 | 100 | 90 | 10 | 0 | (略) 水务局 |
27 | 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固阳县2个治理面积40km2,达茂旗10个治理面积200km2,青山区2个治理面积20km2,东河区2个治理面积40 km2。 | 固阳、东河、青山、达茂 | 2021-2025 | 15000 | 12000 | 3000 | 0 | 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 |
(三)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 90724 | 68224 | 22500 | 0 | |||||
28 |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 新造林68.8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90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 | 各旗县区 | 2021-2025 | 69960 | 47460 | 22500 | 0 | (略) 林草局 |
29 | 草原生态建设工程 | 种草及草原改良421.7万亩,暖棚建设7.3万m2,贮草棚建设7万m2,青贮窖建设6.7万m2。 | 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 | 2021-2025 | 20764 | 20764 | 0 | 0 | (略) 林草局 |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4144 | 144 | 4000 | 0 | |||||
30 |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 对全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保护。 | 固阳县 | 2019-2021 | 3000 | 0 | 3000 | 0 | 固阳县人民政府 |
31 |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自然保护区围封保护。 | 达茂旗 | 2022-2023 | 1000 | 0 | 1000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32 |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 200个外来入侵植物及病虫害点位和60个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点位质控调查。 | 各旗县区 | 2022 | 144 | 144 | 0 | 0 | 市农牧局 |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 | * | 30800 | 0 | |||||
33 | 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 | 建设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工程;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等三部分。 | (略) 东河区 | 2019-2021 | 34000 | 27200 | 6800 | 0 |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4 | 大青山南坡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实施5000亩大青山南坡修复工程以及苗木补植和养护工作。 | 土右旗 | 2020-2025 | 70000 | 56000 | 14000 | 0 | 土右旗林草局 |
35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绿化生态修复项目 | 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由东至西长约23.5km,宽约3km,现绿化面积7.36万亩,栽植苗木740万株,打造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实践基地。 | (略) 青山区笸箩铺项目区 | 2021 | 50000 | 40000 | 10000 | 0 | 包头智茂元 (略) |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 | * | 44313 | * | |||||
(一)资源节约与利用 | * | * | 37160 | * | |||||
1.节能改造工程 | * | 0 | 0 | * | |||||
36 | 内蒙古 (略) 50MW煤气发电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 新增一台175t/h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1台50MW超高温超高压凝汽式汽轮机,1台55MW发电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 石拐区 | 2022-2024 | 18080 | 0 | 0 | 18080 | 内蒙古 (略) |
37 | 内蒙古坤达鑫 (略) 40万吨特种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一期建设建设余热发电系统项目1*15MW和1*23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6台低铝硅矿热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低铝硅铁。 | 石拐区 | 2022-2025 | * | 0 | 0 | * | 内蒙古坤达鑫 (略) |
2.清洁能源建设项目 | 10460 | 0 | 0 | 10460 | |||||
38 | 萨拉齐电厂10MWp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土右旗 | 2023-2024 | 4700 | 0 | 0 | 4700 | (略) 萨拉齐电厂 |
39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全 (略) 场化并网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 建设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昆区 | 2023-2024 | 3500 | 0 | 0 | 3500 | (略) (略) |
40 | 包钢新体系连退屋顶光伏项目 | 建设6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 昆区 | 2023-2024 | 2260 | 0 | 0 | 2260 | (略) (略) |
41 | 中核弘元固阳县金山工业园绿色供电示范项目 | 建设5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160mw320mwh储能。 | 固阳县 | 2023-2025 | * | 0 | 0 | * | 固阳县汇 (略) |
3.节水改造工程 | * | * | 37160 | 14000 | |||||
42 | 磴口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 建泵站1个,衬砌干渠15km、支渠6条,新建改造二级扬水站7座。 | 磴口县 | 2022-2025 | 54000 | 43200 | 10800 | 0 | 磴口灌区管理局 |
43 | 达茂旗牧区节水灌溉升级改造工程 | 牧区节水灌溉升级改造2.7万亩 | 达茂旗 | 2023-2025 | 4100 | 3280 | 820 | 0 | 达茂旗 |
44 | 九原区三湖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更新泵船2艘,渠道衬砌9.839km,改善灌溉面积10.8万亩。 | 九原区 | 2021-2022 | 2700 | 2160 | 540 | 0 | 九原区 |
45 | 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 | 建设18.37km绿化用水管网 | (略) | 2022-2024 | 14000 | 0 | 0 | 14000 | (略) 城管局 |
46 | (略) 再生水管线工程 | (略) 区建设364.53km的再生水管线 | (略) | 2021-2025 | * | * | 25000 | 0 | 各区政府 |
(二)产业循环发展 | 41942 | 6336 | 7153 | 28453 | |||||
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 7321 | 6336 | 0 | 985 | |||||
47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农作物秸秆粉碎、收集、打捆、运输、加工固化等机具购置。 | 九原区 | 2022-2023 | 1781 | 796 | 0 | 985 | (略) 农牧局 |
48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00万亩,全生物可降解膜22万亩。 | 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 | 2022-2023 | 5140 | 5140 | 0 | 0 | (略) 农牧局 |
49 | 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 全市打造集中连片精品示范区,示范区内集成展示有机无机结合、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等技术。 | 各旗县区 | 2023 | 400 | 400 | 0 | 0 | (略) 农牧局 |
2.固废综合利用工程 | 34621 | 0 | 7153 | 27468 | |||||
50 | 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针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固废产生量大、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升稀土综合效益。 | 白云鄂博矿区 | 2021-2023 | 12000 | 0 | 0 | 12000 | 白云鄂博矿区工科局 |
51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钢渣磁选加工线工艺改造项目 | 采用破碎、棒磨、磁选工艺分离出大渣钢、含磁渣粉及尾渣。尾渣经筛分处理后用于建材及道路工程,大渣钢直接回炼钢,含磁渣粉经干磨干选后,选出粒钢、铁精粉及细尾渣,粒钢经热压块成形后返转炉炼钢,铁精粉返烧结炼铁,细尾渣应用于道路工程,实现钢渣综合利用的全生产干法。 | 昆区 | 2022-2023 | 15468 | 0 | 0 | 15468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
52 | (略) 青山区青福镇人 (略) 青山区青福镇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建设20000km2再生建筑垃圾处理车间。2)建设15000 km2有机物回收处理车间。3)建设3000 km2金属回收处理车间。4)建设200 km2危废库。5)热力、给排水、电气等室外管网。6)硬化绿化、围墙大门。 | 青山区 | 2023-2025 | 7153 | 0 | 7153 | 0 | (略) 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 | * | * | 42069 | |||||
(一)人居环境改善 | * | * | * | 42069 | |||||
1.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 11458 | 8800 | 2658 | 0 | |||||
53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保护区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 土右、固阳、石拐、达茂 | 2022-2025 | 8000 | 6400 | 1600 | 0 | 相关旗县区政府 |
54 | (略) 达茂旗百灵庙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包括保护区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保护区监控能力建设,保护区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 | 达茂旗 | 2021-2022 | 458 | 0 | 458 | 0 | 达茂旗人民政府 |
55 | 地下水治理与保护项目 | 封停地下水源井,置换水源,农灌井节水 | 固阳 | 2022-225 | 3000 | 2400 | 600 | 0 | 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 |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 | 51795 | * | 0 | |||||
56 | (略) 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 新建管线7.7km;改造北郊污水处理厂—期工程2.5万吨/日,改造二期净水间10.0万吨/日;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0万吨/日;九原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万吨/日。 | (略) | 2021-2025 | 24694 | 4939 | 19755 | 0 | (略) 水务集团 |
57 | 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扩建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建成后总规模达20万吨/日,污水回用规模15万吨/日,配套污水、回用水管网。 | (略) | 2021-2025 | 79479 | 15896 | 63583 | 0 | (略) 水务集团 |
58 | (略) 智能管网探测及修复工程 | 主城区管网疏通、清淤、错接、混接、老旧情况普查及局部治理。 | (略) | 2021-2023 | 20000 | 11000 | 9000 | 0 | (略) 城管局 |
59 | (略) 智能管网探测及修复三期 | 对市政道路红线外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及所有建成区进行智能探测,从源头上进行雨污分流,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 (略) | 2022-2025 | 15000 | 3000 | 12000 | 0 | 市四区 |
60 | (略) 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 | 对蒙牛路、民主路等合流点进行改造,机场路、西二里半路、南海路、包伊公路等雨污水主干管及雨水出水口进行改造。 | (略) | 2021-2022 | 16960 | 16960 | 0 | 0 | 市本级 |
3.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 | * | 19398 | 44987 | 42069 | |||||
61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800吨,二期适时增加400吨焚烧线。 | (略) | 2023-2024 | 60069 | 6000 | 12000 | 42069 | 城管执法局 |
62 | (略) 餐厨垃圾及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 建设200吨/日餐厨垃圾、200吨/日厨余垃圾、200吨/日污水处理厂污泥、10吨/地沟油协同处置设施,配套排水管线13km。 | 昆都仑区 | 2020-2022 | 39992 | 7998 | 31994 | 0 | (略) (略) |
63 | (略) (略) 青昆垃圾填埋场生态恢复工程 | 封场面积19.58万m2,整个封场工程由堆体整形工程、堆体终场覆盖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雨水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工程、生态恢复工程和场区辅助工程等组成。 | 高新区 | 2019-2022 | 6393 | 5400 | 993 | 0 | (略) (略) |
4.城镇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 76061 | 0 | 76061 | 0 | |||||
64 | 国家 (略) 提质工程二期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1-2023 | 9850 | 0 | 9850 | 0 | (略) 城管局 |
65 | 国家 (略) 提质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0-2023 | 13500 | 0 | 13500 | 0 | (略) 城管局 |
66 | 专类公园建设工程 | 包含绿化、硬化铺装、景观小品、配套设施等建设工程。 | (略) | 2020-2023 | 1600 | 0 | 1600 | 0 | (略) 城管局 |
67 | 滨河绿道建设工程 | 建设黄河大街绿道。 | (略) | 2020-2023 | 10111 | 0 | 10111 | 0 | (略) 城管局 |
68 | 大青山南麓郊野公园 | 绿化、硬化铺装、绿色照明、景观小品、景观建筑、配套设施、给水排水建设工程。 | (略) | 2023-2025 | 18000 | 0 | 18000 | 0 | 市本级 |
69 | 黄河郊野公园 | 绿化、硬化铺装、绿色照明、景观小品、景观建筑、配套设施、给水排水建设工程。 | (略) | 2023-2025 | 23000 | 0 | 23000 | 0 | 市本级 |
5.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 | * | * | 0 | |||||
70 | 农村牧区户厕改建 | 实施改建农村牧区户厕10000户,其中水厕7000户,旱厕3000户。 | (略) | 2021-2025 | 3910 | 2910 | 1000 | 0 | (略) 乡村振兴局 |
71 |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 包括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牧区卫生户厕改造、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 全市526个嘎查村 | 2022-2025 | * | * | * | 0 | 旗县区政府 |
(二)生活方式绿色化 | * | 0 | * | 0 | |||||
1.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工程 | * | 0 | * | 0 | |||||
72 | (略) 公交停保场项目 | 建设海威、 (略) 区、蒙西等12个公交场站。 | (略) | 2021-2025 | 93651 | 0 | 93651 | 0 | (略) |
73 | 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设 | 新建锦尚国际、赛汗塔拉公园西门等12个公交首末站。 | (略) | 2021-2025 | 6372 | 0 | 6372 | 0 | (略) |
74 | 智慧公交项目 | 建设企业运营管理平台、公众出行服务平台、市行业级管理平台、主动安全终端、客流设备终端、电子站牌终端、数据中心支撑系统。 | (略) | 2021-2025 | 6857 | 0 | 6857 | 0 | (略) |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37662 | 17700 | 19962 | 0 | |||||
(一)生态文明教育 | 6100 | 6100 | 0 | 0 | |||||
75 | 包头南海湿地自然学校青少年生态道德研学教育基地项目 | 1)改造内容:原科普 (略) 士工作站改造为自然教育营地,改造面积为4061m2;原御海楼改造为黄河湿地博物馆,面积为2065.24m2;原生态绿舟改造为研学特色民宿基地,原生态绿舟改造面积为4700m2;原鸟馆改造为南海湿地景区管理用房,改造面积为600m2。2)新建内容:新建自然教育营地室外硬化9019m2。 | (略) 南海湿地景区 | 2021-2025 | 6100 | 6100 | 0 | 0 | (略) 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
2.生态文明宣传 | 31562 | 11600 | 19962 | 0 | |||||
76 | (略) 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 | 新建8942m2的黄河湿地文化博物馆,3349m2的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及道路、绿化等工程。 | 稀土高新区 | 2022-2024 | 13562 | 8000 | 5562 | 0 | (略) 林业和草原局 |
77 | 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 | 在固阳县境内,秦长城周边建设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四部分。其中基础工程建设包括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 | 固阳县 | 2020-2022 | 18000 | 3600 | 14400 | 0 | 内蒙古金沐阳文旅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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