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米轩(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米轩(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 | 米轩(三明) (略) | 深圳 (略) | 租赁中节能海西(三明) (略)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2374.07㎡,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拌料机、注塑机、吸塑机等设备,建设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年产120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 |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吸塑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 | 米轩(三明) (略) | 深圳 (略) | 租赁中节能海西(三明) (略)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2374.07㎡,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拌料机、注塑机、吸塑机等设备,建设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年产120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 |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吸塑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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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 | 米轩(三明) (略) | 深圳 (略) | 租赁中节能海西(三明) (略)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2374.07㎡,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拌料机、注塑机、吸塑机等设备,建设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年产120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 |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吸塑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1236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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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 | 米轩(三明) (略) | 深圳 (略) | 租赁中节能海西(三明) (略) (略) 沙县凤岗节能北路8号39#厂房2374.07㎡,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拌料机、注塑机、吸塑机等设备,建设沙县米轩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年产120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 |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吸塑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合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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