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 (略) 委 (略) 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1.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清单认真落实职责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制定并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2.制定学法计划,推进干部学法。一是制定《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及十九大、二十大专题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利用主题党日学。
(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按时完成争创全国法治政 (略) 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多次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根据《法治宜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把握 (略) 工作布局及重点任务。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由专人负责“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各项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渠道等信息, (略) “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监管年度计划及监管动态,曝光环境问题。及时将下达的处罚决定进行公示并报审批中心 (略) 局法规科进行备案。二是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了执法音像记录适用范围、设备配备、使用规范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聘请湖北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决策,充分发挥律师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中的作用,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起,罚款金额142.6972万元,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起,涉案金额133.6万元。
3.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略) (略) 、 (略) 、市公安局共 (略)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人员专班及工作制度,工作中及时 (略) 司法建议、 (略) 检察建议。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严格依法防控。一是严抓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安排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通出入登记管理,切实做好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5.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在部门网站公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月报制度,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报送。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批流程。以“惠民为企优化服务”为标准,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前介入、网上办理等方式,18个权力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实现“最多跑一次”。 (略) 环保服务手册,建立统一的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对“民生”事项“零次跑”与“一证通办”进行积极探索。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续补正材料。今年上半年,为2个建设项目提供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对豁免管理清单里8个大类32个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科学设置抽查比例。 (略) 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制发《 (略) 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要求,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形成检查任务,检查记录全部录入一体化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程信息化。今年共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43个,出动执法人员86余人次,抽查企业43余家次。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履审查程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开展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提高了系统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认真处理好监管中“严与宽”的关系。
4.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组织85家排污单位参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及证后管理培训工作会议,强化了企业依法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为排污单位自我环境管理能力及今后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四)切实加强普法工作
1.制定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普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及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及普法内容、普法举措,并在年底开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2.落实社会普法责任,普及法律知识。一是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通报近期企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让企业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企业普法培训,召集企业主管人员参与守法普法培训,让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发放《 (略) 生态环境执法案例普法宣传册》及自制普法手册,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守法经营。二是坚持普法常态化,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利用“5·22”生物多样性、“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制作的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小册子、民法典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彩页,展示普法展板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增强社会人士对环保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人民知法、守法意识。三是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及执法开放日活动,通过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日常执法工作,结合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增进了群众对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程序的了解。
3. (略) 域治理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 (略) 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照《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指标任务,我局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有效落实相关工作。
4.组织在编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做到尽学尽考,要求干部职工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保质保量完成学。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2023年1月3日
2022年,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 (略) 委 (略) 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1.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清单认真落实职责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制定并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2.制定学法计划,推进干部学法。一是制定《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及十九大、二十大专题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利用主题党日学。
(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按时完成争创全国法治政 (略) 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多次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根据《法治宜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把握 (略) 工作布局及重点任务。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由专人负责“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各项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渠道等信息, (略) “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监管年度计划及监管动态,曝光环境问题。及时将下达的处罚决定进行公示并报审批中心 (略) 局法规科进行备案。二是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了执法音像记录适用范围、设备配备、使用规范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聘请湖北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决策,充分发挥律师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中的作用,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起,罚款金额142.6972万元,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起,涉案金额133.6万元。
3.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略) (略) 、 (略) 、市公安局共 (略)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人员专班及工作制度,工作中及时 (略) 司法建议、 (略) 检察建议。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严格依法防控。一是严抓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安排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通出入登记管理,切实做好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5.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在部门网站公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月报制度,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报送。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批流程。以“惠民为企优化服务”为标准,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前介入、网上办理等方式,18个权力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实现“最多跑一次”。 (略) 环保服务手册,建立统一的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对“民生”事项“零次跑”与“一证通办”进行积极探索。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续补正材料。今年上半年,为2个建设项目提供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对豁免管理清单里8个大类32个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科学设置抽查比例。 (略) 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制发《 (略) 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要求,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形成检查任务,检查记录全部录入一体化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程信息化。今年共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43个,出动执法人员86余人次,抽查企业43余家次。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履审查程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开展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提高了系统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认真处理好监管中“严与宽”的关系。
4.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组织85家排污单位参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及证后管理培训工作会议,强化了企业依法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为排污单位自我环境管理能力及今后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四)切实加强普法工作
1.制定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普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及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及普法内容、普法举措,并在年底开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2.落实社会普法责任,普及法律知识。一是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通报近期企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让企业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企业普法培训,召集企业主管人员参与守法普法培训,让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发放《 (略) 生态环境执法案例普法宣传册》及自制普法手册,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守法经营。二是坚持普法常态化,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利用“5·22”生物多样性、“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制作的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小册子、民法典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彩页,展示普法展板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增强社会人士对环保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人民知法、守法意识。三是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日及执法开放日活动,通过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日常执法工作,结合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增进了群众对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程序的了解。
3. (略) 域治理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 (略) 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照《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指标任务,我局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有效落实相关工作。
4.组织在编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做到尽学尽考,要求干部职工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保质保量完成学。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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