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1-1115:55
2023年1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1-1115: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年产1.8亿套锂电池配套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沿江北路10号 | 福建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沿江北路10号,租赁厂房面积15597平方米,建设年产1.8亿套锂电池配套新材料生产线(正极极片、负极极片、铝极耳、铜镍极耳、铝塑膜各1.8亿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铝带、铜(铜镍)带、极耳胶等为原料生产铝极耳(正极)、铜镍极耳(负极);以钴酸锂、镍钴锰酸锂、炭黑、导电浆料、聚偏氟*烯(PVDF)、N-*基吡咯烷酮(NMP)、铝箔、正极耳等为原料生产正极极片,以石墨、炭黑、羧*基纤维素钠(CMC)、*苯橡胶(SBR)、去离子水、铜箔、负极耳等为原料生产负极极片,;以铝塑膜母卷经分条、冲壳成型加工成铝塑膜。 | (一)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极片生产配浆下料搅拌过程应密闭,粉末状物料装卸、输送过程应采取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正极极片生产过程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NMP回收系统(三级降温冷凝+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纯水装置产生浓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水定期交由NMP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0.79吨/年。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年产1.8亿套锂电池配套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沿江北路10号 | 福建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沿江北路10号,租赁厂房面积15597平方米,建设年产1.8亿套锂电池配套新材料生产线(正极极片、负极极片、铝极耳、铜镍极耳、铝塑膜各1.8亿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铝带、铜(铜镍)带、极耳胶等为原料生产铝极耳(正极)、铜镍极耳(负极);以钴酸锂、镍钴锰酸锂、炭黑、导电浆料、聚偏氟*烯(PVDF)、N-*基吡咯烷酮(NMP)、铝箔、正极耳等为原料生产正极极片,以石墨、炭黑、羧*基纤维素钠(CMC)、*苯橡胶(SBR)、去离子水、铜箔、负极耳等为原料生产负极极片,;以铝塑膜母卷经分条、冲壳成型加工成铝塑膜。 | (一)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极片生产配浆下料搅拌过程应密闭,粉末状物料装卸、输送过程应采取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正极极片生产过程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NMP回收系统(三级降温冷凝+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纯水装置产生浓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水定期交由NMP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0.79吨/年。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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