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天申汽车报废拆解回收有限公司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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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天申汽车报废拆解回收有限公司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

  关于《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9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乌察公路永联镇养殖场(市看守所北200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通过增加/更换生产设备实现拆解规模的增加,同时对废机动车贮存区、危废库进行改扩建,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扩建后年拆解废机动车10000辆。项目总投资139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6.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气

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

②开挖、钻孔等过程,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

④施工前对现有进厂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施工场地出口设水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经过水清洗后可清除车轮上所沾泥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

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水泥使用密封罐装运输车,装卸应有除尘装置,防止扬尘污染;化学物质的运输要防止泄漏;坚持文明装卸;

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应定点定位,不宜设在居住区的上风向;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

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场地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

⑧挖掘土石方过程要遵守施工建筑规定及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尽力减轻植被破坏,减少扬尘,保护环境。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来源于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水泥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1.20-1.46,含泥量30-50%,pH值约6-7,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时间为3个月(合计90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施工人数约20人,用水量按照15L/人.天计算),排入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沤肥,委托定期清掏,不外排。

同时为了防止建筑施工对周围地下水体产生的石油类等的污染,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定期清洁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废,并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机械设备主要有:装载机、自卸车、发电机、洒水车、挖掘机及风炮机等。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给周围环境所带来的日常生活影响。受影响的主要为距施工现场40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40m处约为68.5~72dB(A)之间,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经现场调查,到项目厂区最近的居住区为兴北社区,位于项目拟建厂址东北方向327m处,对其影响很小,做好施工管理,严禁在夜晚及白天休息时间施工。

项目施工期较短,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四)固体废物

(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周围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3)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生活垃圾收集依托现有工程集中收集设施,以免污染环境。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消纳处理;

(4)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占场地为建设单位厂区内空地,原来地表结构及下垫面植被均已完全遭到破坏。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对厂址附近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方面。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建设活动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严格规定施工场所和运输线路,并设立鲜明标志,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少占土地。

(2)本项目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建设期各场地平整、临时弃土弃渣将会破坏原地表植被,这些破坏是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植被将逐渐恢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场地的规划,明确弃土弃渣点和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施工影响范围,施工结束后,要尽可能恢复临时占地的土地功能。

(3)施工过程中,应将施工工人临时住所、材料堆 (略) 墙内,减少扰动范围。

(4)施工时注重植被保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种植植被实施绿化。

运营期:

(一)废气

本次扩建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废机动车拆解(含切割)废气、破碎粉尘。

(1)拆解(含切割)废气

拆解(含切割)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机动车拆解、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及制冷剂挥发废气。

①颗粒物

拆解(含切割)废气中颗粒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拆解过程中尘土脱落产生的颗粒物,一部分来自拆解切割工序。

a.拆解粉尘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拆解,由于拆解过程中会使尘土脱落,产生少量拆解粉尘。根据《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废金属综合利用厂房逸散尘排放因子,估算平均每辆报废汽车拆解起尘量约0.2kg,本项目年拆解10000辆废旧车辆,汽车拆解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2t/a。

b.切割粉尘

本项目切割工序中,将对车壳、车架等体积较大的金属部件切割成小块,切割主要以剪切机为主,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采用*炔气割。*炔气割过程*炔燃料的燃烧产物为CO2、H2O,其环境影响小,但*炔气割过程报废机动车被切割位置的受热金属熔化,由于局部的高温作用部分金属离子直接以气态形式进入空气中或者被熔化金属中杂质燃烧产生的气体(如C燃烧产生的CO2)带入到空气中,金属离子在空气中随即冷却形成颗粒物。

②非*烷总烃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废燃料油、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油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本项目拆解传统机动车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③制冷剂挥发的废气

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我国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用氟利昂物质,在汽车生产、制造、维护行业中,氟利昂将随着其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目前,新生产下线的汽车多采用R134a环保制冷剂。R134a(1,1,1,2-四氟*烷)是一种不含氯原子、对臭氧层不起破坏作用,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不易燃、不爆炸、无毒、无刺激、无腐蚀性)的制冷剂,其制冷量的效率与R-12(二氯二氟*烷,氟利昂)非常接近,是目前国际公认的R-12最佳的环保替代品,届时氟利昂将进一步减少。在正式拆解以前,本项目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进行储存,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汽车拆解(含切割)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90%的颗粒物在封闭的拆解加工车间内沉降,破碎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88t/a;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

(2)破碎粉尘

本次扩建,新建设1台破碎机,用于破碎(保险杠)回收的塑料和钢铁(车门、车身、悬架等),年破碎量为10820t/a(其中塑料720t/a、钢铁10100t/a)。

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可知,废钢铁破碎粉尘排放系数为0.36kg/t-钢、废塑料破碎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塑料。

本项目在破碎机处配置集气设施,配套新建设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器风量为1000Nm3/h,年运行时间为2400h;颗粒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的含尘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进入集气系统粉尘量为3.52t/a,粉尘产生速率为1.47kg/h、产生浓度为1470mg/m3,破碎筛分粉尘排放量为0.035t/a、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14.7mg/m3

破碎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90%的颗粒物在封闭的拆解加工车间内沉降,破碎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39t/a。

(3)运输扬尘

在原料、产品等运输过程中会有道路运输扬尘产生,要求对厂区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厂区及周围的环境。道路运输粉尘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予定量分析。

(4)运输车辆尾气

原辅料及产品运输车辆以柴油作为燃料,运行过程中会有燃油废气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产生量较小。

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过程十分复杂,与多种因素有关,对汽车尾气排放系数的确定是十分困难和复杂的。汽车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多少与车辆行驶状况关系很大,表33列出了汽车在不同行驶状况时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二)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委托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厂区现状建设了1座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0m3隔油沉淀池,对厂区内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无先占土地,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不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扩建后的使用需求,可以依托。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拆解加工车间内各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由于所属行业较为特殊,运营期产生固废的种类、数量较多。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三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为可回收利用固废和不可回收利用固废,前者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电线电缆、螺丝、轴承等、塑料、玻璃、轮胎及橡胶用品等可再生利用废料,本项目经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后者不可回收利用固废主要是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皮制品、海绵、泡沫、废橡胶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废物等,其成分简单,性质与生活垃圾基本一致,暂存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主要包括制冷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油箱、废安全气囊(已爆破)、含汞部件、含铅部件、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容器、废油液、燃油(汽油、柴油)、废液化气罐、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石棉、废动力电池、废油脂和含油污泥、废活性炭等。在危废库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改扩建后,新增员工人数8人,劳动定员总数为2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产生量为3.45t/a。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占土地,拟建场地均已进行了平整处理,地表植被已经遭到了破坏。项目建成后对厂区进行了绿化,区域植被状况将会得到了根本的转变,原生植被被人造植被取代,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

  关于《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9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天申汽车拆解加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天申汽车 (略)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乌察公路永联镇养殖场(市看守所北200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通过增加/更换生产设备实现拆解规模的增加,同时对废机动车贮存区、危废库进行改扩建,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扩建后年拆解废机动车10000辆。项目总投资139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6.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气

①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

②开挖、钻孔等过程,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

④施工前对现有进厂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施工场地出口设水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经过水清洗后可清除车轮上所沾泥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

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水泥使用密封罐装运输车,装卸应有除尘装置,防止扬尘污染;化学物质的运输要防止泄漏;坚持文明装卸;

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应定点定位,不宜设在居住区的上风向;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

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场地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

⑧挖掘土石方过程要遵守施工建筑规定及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尽力减轻植被破坏,减少扬尘,保护环境。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来源于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水泥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1.20-1.46,含泥量30-50%,pH值约6-7,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时间为3个月(合计90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施工人数约20人,用水量按照15L/人.天计算),排入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沤肥,委托定期清掏,不外排。

同时为了防止建筑施工对周围地下水体产生的石油类等的污染,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定期清洁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废,并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避免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机械设备主要有:装载机、自卸车、发电机、洒水车、挖掘机及风炮机等。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给周围环境所带来的日常生活影响。受影响的主要为距施工现场40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40m处约为68.5~72dB(A)之间,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经现场调查,到项目厂区最近的居住区为兴北社区,位于项目拟建厂址东北方向327m处,对其影响很小,做好施工管理,严禁在夜晚及白天休息时间施工。

项目施工期较短,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四)固体废物

(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周围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3)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生活垃圾收集依托现有工程集中收集设施,以免污染环境。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消纳处理;

(4)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占场地为建设单位厂区内空地,原来地表结构及下垫面植被均已完全遭到破坏。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对厂址附近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方面。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建设活动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严格规定施工场所和运输线路,并设立鲜明标志,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少占土地。

(2)本项目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建设期各场地平整、临时弃土弃渣将会破坏原地表植被,这些破坏是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植被将逐渐恢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场地的规划,明确弃土弃渣点和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施工影响范围,施工结束后,要尽可能恢复临时占地的土地功能。

(3)施工过程中,应将施工工人临时住所、材料堆 (略) 墙内,减少扰动范围。

(4)施工时注重植被保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种植植被实施绿化。

运营期:

(一)废气

本次扩建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废机动车拆解(含切割)废气、破碎粉尘。

(1)拆解(含切割)废气

拆解(含切割)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机动车拆解、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及制冷剂挥发废气。

①颗粒物

拆解(含切割)废气中颗粒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拆解过程中尘土脱落产生的颗粒物,一部分来自拆解切割工序。

a.拆解粉尘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拆解,由于拆解过程中会使尘土脱落,产生少量拆解粉尘。根据《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废金属综合利用厂房逸散尘排放因子,估算平均每辆报废汽车拆解起尘量约0.2kg,本项目年拆解10000辆废旧车辆,汽车拆解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2t/a。

b.切割粉尘

本项目切割工序中,将对车壳、车架等体积较大的金属部件切割成小块,切割主要以剪切机为主,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采用*炔气割。*炔气割过程*炔燃料的燃烧产物为CO2、H2O,其环境影响小,但*炔气割过程报废机动车被切割位置的受热金属熔化,由于局部的高温作用部分金属离子直接以气态形式进入空气中或者被熔化金属中杂质燃烧产生的气体(如C燃烧产生的CO2)带入到空气中,金属离子在空气中随即冷却形成颗粒物。

②非*烷总烃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废燃料油、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油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本项目拆解传统机动车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

③制冷剂挥发的废气

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我国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用氟利昂物质,在汽车生产、制造、维护行业中,氟利昂将随着其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目前,新生产下线的汽车多采用R134a环保制冷剂。R134a(1,1,1,2-四氟*烷)是一种不含氯原子、对臭氧层不起破坏作用,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不易燃、不爆炸、无毒、无刺激、无腐蚀性)的制冷剂,其制冷量的效率与R-12(二氯二氟*烷,氟利昂)非常接近,是目前国际公认的R-12最佳的环保替代品,届时氟利昂将进一步减少。在正式拆解以前,本项目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进行储存,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汽车拆解(含切割)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90%的颗粒物在封闭的拆解加工车间内沉降,破碎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88t/a;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

(2)破碎粉尘

本次扩建,新建设1台破碎机,用于破碎(保险杠)回收的塑料和钢铁(车门、车身、悬架等),年破碎量为10820t/a(其中塑料720t/a、钢铁10100t/a)。

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可知,废钢铁破碎粉尘排放系数为0.36kg/t-钢、废塑料破碎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塑料。

本项目在破碎机处配置集气设施,配套新建设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器风量为1000Nm3/h,年运行时间为2400h;颗粒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的含尘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进入集气系统粉尘量为3.52t/a,粉尘产生速率为1.47kg/h、产生浓度为1470mg/m3,破碎筛分粉尘排放量为0.035t/a、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14.7mg/m3

破碎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90%的颗粒物在封闭的拆解加工车间内沉降,破碎工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39t/a。

(3)运输扬尘

在原料、产品等运输过程中会有道路运输扬尘产生,要求对厂区道路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厂区及周围的环境。道路运输粉尘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予定量分析。

(4)运输车辆尾气

原辅料及产品运输车辆以柴油作为燃料,运行过程中会有燃油废气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产生量较小。

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过程十分复杂,与多种因素有关,对汽车尾气排放系数的确定是十分困难和复杂的。汽车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多少与车辆行驶状况关系很大,表33列出了汽车在不同行驶状况时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二)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沤肥,委托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厂区现状建设了1座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0m3隔油沉淀池,对厂区内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无先占土地,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不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扩建后的使用需求,可以依托。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拆解加工车间内各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由于所属行业较为特殊,运营期产生固废的种类、数量较多。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三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为可回收利用固废和不可回收利用固废,前者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电线电缆、螺丝、轴承等、塑料、玻璃、轮胎及橡胶用品等可再生利用废料,本项目经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后者不可回收利用固废主要是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皮制品、海绵、泡沫、废橡胶以及其他不可利用废物等,其成分简单,性质与生活垃圾基本一致,暂存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主要包括制冷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油箱、废安全气囊(已爆破)、含汞部件、含铅部件、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容器、废油液、燃油(汽油、柴油)、废液化气罐、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石棉、废动力电池、废油脂和含油污泥、废活性炭等。在危废库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改扩建后,新增员工人数8人,劳动定员总数为2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产生量为3.45t/a。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占土地,拟建场地均已进行了平整处理,地表植被已经遭到了破坏。项目建成后对厂区进行了绿化,区域植被状况将会得到了根本的转变,原生植被被人造植被取代,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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