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北方粮品商贸有限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关于《兴安盟北方粮品商贸有限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

  关于《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3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 (略)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义勒力特镇羊场子嘎查301-16-18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兴安盟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面积 5000 平方米,建设烘干塔、热风炉等,烘干3000t/a粮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气

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区,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为使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管理。

(2)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

(3)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施工方还应在施工现场采用密闭安全网等维护结构,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5)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底泥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6)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底泥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水泥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的库房堆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要做到轻举轻放。

(7)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作为绿化场地的抬高土要及时进行利用,以防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对作业面和材料、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二)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工程施工废水则主要来源于厂房基建的开挖和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底泥料的冲洗及养护等施工过程,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油污和悬浮物。环评要求施工方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1)项目物料临时堆场的选址须避开周边雨水汇集区,堆场周围应该做好导流沟,将雨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做好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的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遮盖,避免被雨水直接冲刷。

(2)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点应设篷盖措施,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场地的废油、废石灰、废水泥、施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3)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

(4)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强在80~110dB(A)之间,为了尽量减小本项目建设施工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防治噪声污染:

(1)打桩机的使用建议采用噪声值较低的设备。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

(4)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5)施工高噪声设备集中安置在车间内。

(6)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施工单位在工程承包时,应把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实施。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噪声防控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土石方在厂区内平衡,不产生弃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中的废砖块、混凝土块等可以用于场地低地填高,建筑垃圾中的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日计,本项目施工场地常驻施工的人员按20人计,因此在建设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0kg/d,应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源主要包括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烘干塔烘干时产生的粉尘及玉米装卸、贮存、输送、过筛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热风炉烟气

项目玉米原料进厂后需进行烘干,本项目新建1座0.375t/h生物质锅炉为烘干塔提供热源。废气来源于生物质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SO2、NOX

(2)烘干塔烘干粉尘

湿玉米经初清后,采用加热后的空气进行烘干,烘干时产生的废气中主要含水蒸汽及粉尘,本项目在粮食初清过程中已将绝大部分杂质清除干净, (略) 嫩北农场粮食晒场烘干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烘干过程中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的0.03%计算,进入烘干塔的玉米为2910t/a,年烘干时间1920h,则烘干粉尘产生量约为0.873t/a,产生速率30.3kg/h,烘干塔采用彩钢板全封闭,烘干粉尘经沉降室自然沉降,降尘效率按80%计,则烘干过程无组织排放量为1.746t/a,排放速率6.042kg/h。

(3)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

粮食的运输、粮粒的运动和摩擦而产生粉尘污染,运输、传输过程尽量在密闭环境下进行(车辆运输过程中,上方加设搌布封闭,传送机上运输为封闭传输)。此过程粉尘的产生量较小,粉尘量按原料的0.01‰左右计算,本项目年烘干粮食共计3000t/a,则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03t/a。

玉米的筛分等环节易产生粉尘,采取全封闭措施,项目筛分的玉米含水量20%左右,主要筛分不合格玉米及杂质,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的0.01‰计算,本项目年烘干3000t/a的粮食,则产生粉尘0.03t/a。则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06t/a。

(二)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84m3/d,46.0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肥还田。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生产噪声主要为粮食清选、烘干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达到70-80dB(A)左右;车辆运输噪声主要产生于粮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为60-65dB(A)。

(四)固体废物

(1)热风炉灰渣

本项目热风炉炉渣产生量约为15.6t/a,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2)热风炉除尘器粉尘

本项目热风炉除尘灰的产生量为11.3t/a,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3)烘干塔沉降粉尘

本项目烘干塔采用彩钢板全封闭,烘干粉尘经沉降室自然沉降,烘干塔粉尘产生量为0.4365t/a,其中80%经沉降室沉降,收集量为0.0873t/a,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作为饲料加工使用。

(4)不合格品、杂质

由建设单位的生产经验知,杂质产生量约为30t/a,主要为玉米芯,玉米皮等,在厂区内集中收集,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作为饲料加工使用。

固废均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的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员工生活废水排入旱厕沤肥还田由附近居民定期清运。

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烟气采用相对独立的处理工艺,事故发生后可得到及时处理,无火灾或爆炸等风险。锅炉烟气不达标排放会导致一定大气环境污染风险。影响烟气排放事故概率的因素有两个:

(1)设备因素:即污染防治设备的不可靠度。不可靠度是设备本身所固有的,它只与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水平、制造能力,检测手段,安装质量、自身损耗及设计寿命有关,所以设备一经组成,其不可靠程度就已确定。

(2)人为因素:即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事故的发生都可以认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不安全状态又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因此,一切事故都可归结为管理上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上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监督检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使设备带病运转等。

建设单位应对除尘脱硫设施的安装设计和实施过程引起足够重视,消除运行隐患,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加强设备的检修,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对管理方面严格要求,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员工的培训,对应急事故的处理等,从设备及管理两方面着手,真正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

  关于《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3日我分局受理了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8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兴安盟生态环境 (略) 分局窗口

  邮 编:*

  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兴安盟 (略) 烘干塔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安盟 (略)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义勒力特镇羊场子嘎查301-16-18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兴安盟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面积 5000 平方米,建设烘干塔、热风炉等,烘干3000t/a粮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废气

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区,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为使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管理。

(2)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

(3)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施工方还应在施工现场采用密闭安全网等维护结构,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5)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底泥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6)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底泥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应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水泥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的库房堆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要做到轻举轻放。

(7)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作为绿化场地的抬高土要及时进行利用,以防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对作业面和材料、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二)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工程施工废水则主要来源于厂房基建的开挖和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底泥料的冲洗及养护等施工过程,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油污和悬浮物。环评要求施工方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1)项目物料临时堆场的选址须避开周边雨水汇集区,堆场周围应该做好导流沟,将雨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做好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的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遮盖,避免被雨水直接冲刷。

(2)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点应设篷盖措施,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场地的废油、废石灰、废水泥、施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3)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

(4)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强在80~110dB(A)之间,为了尽量减小本项目建设施工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防治噪声污染:

(1)打桩机的使用建议采用噪声值较低的设备。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

(4)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5)施工高噪声设备集中安置在车间内。

(6)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施工单位在工程承包时,应把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实施。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噪声防控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土石方在厂区内平衡,不产生弃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中的废砖块、混凝土块等可以用于场地低地填高,建筑垃圾中的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日计,本项目施工场地常驻施工的人员按20人计,因此在建设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0kg/d,应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源主要包括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烘干塔烘干时产生的粉尘及玉米装卸、贮存、输送、过筛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热风炉烟气

项目玉米原料进厂后需进行烘干,本项目新建1座0.375t/h生物质锅炉为烘干塔提供热源。废气来源于生物质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SO2、NOX

(2)烘干塔烘干粉尘

湿玉米经初清后,采用加热后的空气进行烘干,烘干时产生的废气中主要含水蒸汽及粉尘,本项目在粮食初清过程中已将绝大部分杂质清除干净, (略) 嫩北农场粮食晒场烘干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烘干过程中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的0.03%计算,进入烘干塔的玉米为2910t/a,年烘干时间1920h,则烘干粉尘产生量约为0.873t/a,产生速率30.3kg/h,烘干塔采用彩钢板全封闭,烘干粉尘经沉降室自然沉降,降尘效率按80%计,则烘干过程无组织排放量为1.746t/a,排放速率6.042kg/h。

(3)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

粮食的运输、粮粒的运动和摩擦而产生粉尘污染,运输、传输过程尽量在密闭环境下进行(车辆运输过程中,上方加设搌布封闭,传送机上运输为封闭传输)。此过程粉尘的产生量较小,粉尘量按原料的0.01‰左右计算,本项目年烘干粮食共计3000t/a,则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03t/a。

玉米的筛分等环节易产生粉尘,采取全封闭措施,项目筛分的玉米含水量20%左右,主要筛分不合格玉米及杂质,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的0.01‰计算,本项目年烘干3000t/a的粮食,则产生粉尘0.03t/a。则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06t/a。

(二)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84m3/d,46.0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肥还田。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生产噪声主要为粮食清选、烘干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达到70-80dB(A)左右;车辆运输噪声主要产生于粮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为60-65dB(A)。

(四)固体废物

(1)热风炉灰渣

本项目热风炉炉渣产生量约为15.6t/a,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2)热风炉除尘器粉尘

本项目热风炉除尘灰的产生量为11.3t/a,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3)烘干塔沉降粉尘

本项目烘干塔采用彩钢板全封闭,烘干粉尘经沉降室自然沉降,烘干塔粉尘产生量为0.4365t/a,其中80%经沉降室沉降,收集量为0.0873t/a,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作为饲料加工使用。

(4)不合格品、杂质

由建设单位的生产经验知,杂质产生量约为30t/a,主要为玉米芯,玉米皮等,在厂区内集中收集,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作为饲料加工使用。

固废均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制肥厂进行综合利用。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的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员工生活废水排入旱厕沤肥还田由附近居民定期清运。

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烟气采用相对独立的处理工艺,事故发生后可得到及时处理,无火灾或爆炸等风险。锅炉烟气不达标排放会导致一定大气环境污染风险。影响烟气排放事故概率的因素有两个:

(1)设备因素:即污染防治设备的不可靠度。不可靠度是设备本身所固有的,它只与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水平、制造能力,检测手段,安装质量、自身损耗及设计寿命有关,所以设备一经组成,其不可靠程度就已确定。

(2)人为因素:即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事故的发生都可以认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不安全状态又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因此,一切事故都可归结为管理上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上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监督检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使设备带病运转等。

建设单位应对除尘脱硫设施的安装设计和实施过程引起足够重视,消除运行隐患,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加强设备的检修,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对管理方面严格要求,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员工的培训,对应急事故的处理等,从设备及管理两方面着手,真正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