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胡杨河 (略) 委托新疆金辰 (略) 承担“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天北新区东北侧(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
20000m3 /d,总占地面积为32698.12平方米,新建建筑物:综合办公楼、预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深度处理车间、脱水机房、消毒制备间、污泥干化光棚、门卫室及配套
建设附属设施。
总投资:13800万元,申请上级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债资金,其余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胡杨河 (略)
联系人:赵兴宝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金辰 (略)
地址: (略) 米东区揽胜东街878号嘉禾华府8号楼3单元302室
联系人:耿工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胡杨河 (略)
2023年1月1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胡杨河 (略) 委托新疆金辰 (略) 承担“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天北新区东北侧(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第 (略) 天泉水务天北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
20000m3 /d,总占地面积为32698.12平方米,新建建筑物:综合办公楼、预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深度处理车间、脱水机房、消毒制备间、污泥干化光棚、门卫室及配套
建设附属设施。
总投资:13800万元,申请上级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地债资金,其余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胡杨河 (略)
联系人:赵兴宝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金辰 (略)
地址: (略) 米东区揽胜东街878号嘉禾华府8号楼3单元302室
联系人:耿工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胡杨河 (略)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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