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3-00227
关于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3-00227
关于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 (略) | 项目负责人 | 庄肖君 | |||||
环评机构 | 中煤科工集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 | 改 | 扩 | 投 资 | 100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经济开发区芦北大道221号1-2幢( (略) (略) 厂区) | 用 地 | 工业用地 | |||||
项目概况 | 现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 (略) 场的更高、更多的需求,拟将厂区整体 (略) (略) 玉环经济开发区芦北大道221号1-2幢, (略) (略) 的闲置厂房,搬迁后保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搬迁后现有厂区不再生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村庄,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约255m;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抛丸粉尘。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噪声: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1、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2、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应集中布置,尽可能避免靠门窗处设置。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 |
一、公告时间:(2023年1月12日 ~ 2023年1月1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关于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台州 (略) | 项目负责人 | 庄肖君 | |||||
环评机构 | 中煤科工集 (略) | |||||||
建设性质 | 新(迁) | √ | 改 | 扩 | 投 资 | 1000万元 | ||
建设地点 | 玉环经济开发区芦北大道221号1-2幢( (略) (略) 厂区) | 用 地 | 工业用地 | |||||
项目概况 | 现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 (略) 场的更高、更多的需求,拟将厂区整体 (略) (略) 玉环经济开发区芦北大道221号1-2幢, (略) (略) 的闲置厂房,搬迁后保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搬迁后现有厂区不再生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村庄,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约255m;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抛丸粉尘。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噪声: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1、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2、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应集中布置,尽可能避免靠门窗处设置。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 |
一、公告时间:(2023年1月12日 ~ 2023年1月1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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