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12日)(溧水...-2023-01-12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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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12日)(溧水...-2023-01-1210:00: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12日)(溧水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2023-01-1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扩建年产20条玻璃生产线总包工程(EPC)项目石湫街道南京 (略) 江苏中政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兴浦路1号,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9701.05平方米。本次搬迁扩建项目利用已购已建2幢厂房,并新建1幢厂房和综合楼,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400吨窑炉结构、5700吨窑炉耐火材料、和80套玻璃生产线配套设备、1440吨玻璃生产线配套压力管道预制管段、350套玻璃生产线配套电控柜生产线。本次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2、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枪清洗水回用调漆过程,不外排;切割清洗水经四级沉淀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废气:1#车间切割、焊接烟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3#车间切割、焊接烟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多层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和晾干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漆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焊渣、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外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各项废物妥善处置。
2HYWHR荒煤气显热回收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石湫街道南京沪友 (略) 南京名环 (略) 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兴浦路,本次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增一条喷漆线,建设HYWHR荒煤气显热回收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本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1、废水:运营期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晾干房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两道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过程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废气瓶由厂家回收;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屑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新建年产4000件绿建智能产品生产项目东屏街道南京朗绿 (略) 南京名环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镇工业集中区3幢,购置厂房,建筑面积6701.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绿建智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件绿建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2134.49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水检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焊接、切割、抛光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削过程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尘、不合格品、废渣、废百叶片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屑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12日)(溧水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2023-01-1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扩建年产20条玻璃生产线总包工程(EPC)项目石湫街道南京 (略) 江苏中政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兴浦路1号,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9701.05平方米。本次搬迁扩建项目利用已购已建2幢厂房,并新建1幢厂房和综合楼,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400吨窑炉结构、5700吨窑炉耐火材料、和80套玻璃生产线配套设备、1440吨玻璃生产线配套压力管道预制管段、350套玻璃生产线配套电控柜生产线。本次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2、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枪清洗水回用调漆过程,不外排;切割清洗水经四级沉淀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废气:1#车间切割、焊接烟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3#车间切割、焊接烟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多层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和晾干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漆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焊渣、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外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各项废物妥善处置。
2HYWHR荒煤气显热回收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石湫街道南京沪友 (略) 南京名环 (略) 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兴浦路,本次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增一条喷漆线,建设HYWHR荒煤气显热回收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本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1、废水:运营期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晾干房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两道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过程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废气瓶由厂家回收;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的金属屑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新建年产4000件绿建智能产品生产项目东屏街道南京朗绿 (略) 南京名环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镇工业集中区3幢,购置厂房,建筑面积6701.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绿建智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件绿建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2134.49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水检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焊接、切割、抛光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削过程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尘、不合格品、废渣、废百叶片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屑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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