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城县安洁康集中供水有限公司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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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城县安洁康集中供水有限公司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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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安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已收悉。**日,我 (略) 中晟 (略) (略) 提交的《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 (略) 中晟 (略) 提交的《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阳城县凤城镇下孔寨村,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因洪水冲毁原有管网,需灾后重建,修复污水处理站一座,抢修排污管网1200米,购买安装水泵、风机、加药设备、检查井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日处理350立方污水,总投资320万元。

一、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原则同意芦苇河河道的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同意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 2014)的要求。

三、原则同意洪水计算方法,洪水计算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芦苇河入沁河口断面10年一遇洪峰流量 537m3/s。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防洪综合评价与相应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五、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行洪安全。

六、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

七、项目位于芦苇河治导线内,应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 号)》第四节内容,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八、工程建设与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和治理、河道工程运行维护等相关规划要求。

九、工程建设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2、工程竣工后应依法进行验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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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安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已收悉。**日,我 (略) 中晟 (略) (略) 提交的《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 (略) 中晟 (略) 提交的《阳城县安 (略) 下孔寨村日处理350立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阳城县凤城镇下孔寨村,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因洪水冲毁原有管网,需灾后重建,修复污水处理站一座,抢修排污管网1200米,购买安装水泵、风机、加药设备、检查井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日处理350立方污水,总投资320万元。

一、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原则同意芦苇河河道的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同意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 2014)的要求。

三、原则同意洪水计算方法,洪水计算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芦苇河入沁河口断面10年一遇洪峰流量 537m3/s。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防洪综合评价与相应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五、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行洪安全。

六、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

七、项目位于芦苇河治导线内,应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 号)》第四节内容,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八、工程建设与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和治理、河道工程运行维护等相关规划要求。

九、工程建设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2、工程竣工后应依法进行验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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