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靖宇县龙泉镇 | |
建设单位 | 靖宇县亿达水利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澎辉 (略) | |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靖宇县龙泉镇,治理河段紧邻龙泉镇南侧,治理范围为龙泉客运站西侧G504桥至下游左岸堤防结束位置(对应河道中心桩号为1+602~0+000),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6km。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26°60′38.33″,北纬42°42′49.92″,终点:东经126°62′16.06″,北纬42°42′74.6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滩地生态工程、堤防提升工程和拦蓄水建筑物工程。项目总投资1570.0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杜绝随意开挖、乱堆等野蛮施工行为,确保施工期间各类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抽,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涉水工程施工前设置围堰,围堰内的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和其他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施工现场,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产生。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挖土方及时回填、物料运输车辆和临时堆放场加盖苫布、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废气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对敏感点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物置于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同时做好表层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及时生态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中小河流珠子河靖宇县龙泉镇段综合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靖宇县龙泉镇 | |
建设单位 | 靖宇县亿达水利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澎辉 (略) | |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靖宇县龙泉镇,治理河段紧邻龙泉镇南侧,治理范围为龙泉客运站西侧G504桥至下游左岸堤防结束位置(对应河道中心桩号为1+602~0+000),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6km。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26°60′38.33″,北纬42°42′49.92″,终点:东经126°62′16.06″,北纬42°42′74.6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滩地生态工程、堤防提升工程和拦蓄水建筑物工程。项目总投资1570.0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杜绝随意开挖、乱堆等野蛮施工行为,确保施工期间各类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抽,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涉水工程施工前设置围堰,围堰内的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和其他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施工现场,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产生。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挖土方及时回填、物料运输车辆和临时堆放场加盖苫布、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废气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对敏感点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物置于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同时做好表层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及时生态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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