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柔性装置技改项目)
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柔性装置技改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年产15万吨*烯酸*酯/*烯酸*酯柔性装置技改项目 | (略) 南湖区嘉兴工业园步焦路1381号(现有西厂区) | (略) | 项目总投资25185.6万元,将原*烯酸及酯类一期生产装置中2万吨/年的*烯酸异辛酯装置拆除,改建成8万吨/年*烯酸*酯/*烯酸*酯装置;将原*烯酸及酯类二期生产装置中4万吨/年*烯酸*酯装置改扩建为7万吨/年*烯酸*酯/*烯酸*酯装置;同时新上一套2t/h废液焚烧炉,用于处理*烯酸及酯类装置重组分废液,现有1.2t/h废液焚烧炉改为备用炉。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在农建村、焦山门村、花园村、镇北村、江南村、丰北社区、由桥村、中华村、大桥镇、新丰镇公告栏;在公告期间,公告地环保管理部门、公告地所在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单位或者个人的来电,来函表示异议或者反对项目建设。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①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架空明管等;②生产废水:废水纳入二期1800t/d污水处理站,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反应、活性污泥池、二沉池以及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污染物:①工艺废气和储罐废气:工艺废气和罐区呼吸废气经收集后纳入现有企业的2套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②废液炉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旋风除尘+吸收塔+电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污水站恶臭废气:废水送二期污水站,污水站厌氧废气收集作为沼气锅炉燃料,其他废气纳入喷淋除臭装置。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规范要求。危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①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装置。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③加强厂内绿化,围墙周边种植高大乔木,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年产15万吨*烯酸*酯/*烯酸*酯柔性装置技改项目 | (略) 南湖区嘉兴工业园步焦路1381号(现有西厂区) | (略) | 项目总投资25185.6万元,将原*烯酸及酯类一期生产装置中2万吨/年的*烯酸异辛酯装置拆除,改建成8万吨/年*烯酸*酯/*烯酸*酯装置;将原*烯酸及酯类二期生产装置中4万吨/年*烯酸*酯装置改扩建为7万吨/年*烯酸*酯/*烯酸*酯装置;同时新上一套2t/h废液焚烧炉,用于处理*烯酸及酯类装置重组分废液,现有1.2t/h废液焚烧炉改为备用炉。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在农建村、焦山门村、花园村、镇北村、江南村、丰北社区、由桥村、中华村、大桥镇、新丰镇公告栏;在公告期间,公告地环保管理部门、公告地所在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单位或者个人的来电,来函表示异议或者反对项目建设。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①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架空明管等;②生产废水:废水纳入二期1800t/d污水处理站,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反应、活性污泥池、二沉池以及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污染物:①工艺废气和储罐废气:工艺废气和罐区呼吸废气经收集后纳入现有企业的2套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②废液炉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旋风除尘+吸收塔+电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污水站恶臭废气:废水送二期污水站,污水站厌氧废气收集作为沼气锅炉燃料,其他废气纳入喷淋除臭装置。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规范要求。危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①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装置。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③加强厂内绿化,围墙周边种植高大乔木,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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