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鸿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鸿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16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南大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16号工业园区C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6°7"29.48",北纬27°46"16.85"。本项目建筑面积为7600m2,在 (略) 厂区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冷却循环用水。清洗废水经“格栅+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流入清水池,再由提升泵抽取回用于生产,当过滤池中清洗废水SS浓度过高时,通过切换阀,通过清水池中回用水对过滤池中高浓度废水进行反冲洗,该部分高浓度废水进入一体化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与定期更换的间接循环冷却水、清洗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接管进入江西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崇仁河,回用水用于塑料清洗。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经“电捕油器+活性炭吸收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器(RCO)”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各边界昼间噪声可低于65dB(A),夜间噪声可低于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未破损编织袋、薄膜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网筛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定期返回生产工艺回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运至江西 (略) 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建设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中提出了主要风险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同时要求与崇仁工业园区及社会区域风险防范措施的衔接。由以上分析可见,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在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其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设置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交主管部门备案。在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7.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需对生产车间 1 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由周边敏感点分布可知,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面约 300m 的谭家源村,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生产废气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地方政府应严令禁止在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网络平台公示及张贴公告等形式。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16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南大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略) 年产10000吨塑料卫生设备等各类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16号工业园区C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6°7"29.48",北纬27°46"16.85"。本项目建筑面积为7600m2,在 (略) 厂区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冷却循环用水。清洗废水经“格栅+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流入清水池,再由提升泵抽取回用于生产,当过滤池中清洗废水SS浓度过高时,通过切换阀,通过清水池中回用水对过滤池中高浓度废水进行反冲洗,该部分高浓度废水进入一体化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与定期更换的间接循环冷却水、清洗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接管进入江西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崇仁河,回用水用于塑料清洗。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经“电捕油器+活性炭吸收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器(RCO)”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油烟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各边界昼间噪声可低于65dB(A),夜间噪声可低于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未破损编织袋、薄膜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网筛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定期返回生产工艺回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运至江西 (略) 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建设项目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中提出了主要风险源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同时要求与崇仁工业园区及社会区域风险防范措施的衔接。由以上分析可见,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在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其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设置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交主管部门备案。在本项目投入运行前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7.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需对生产车间 1 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由周边敏感点分布可知,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面约 300m 的谭家源村,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车间无组织生产废气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地方政府应严令禁止在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网络平台公示及张贴公告等形式。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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