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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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环高责改字〔2022〕3号


当事人名称:贵州 (略)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GQ0FU5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通禄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规一期A-12-02号地块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2年9月28日,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规一期A-12-02号地块的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存在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的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内设饲料原料和成品品质检测及新品研发化验室一个,该化验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将使用过的化学药品存放容器擅自丢弃于生活垃圾桶内。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2年9月2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年9月29日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之相关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之规定。 (略)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三、拒不改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碧 (略) 强制执行。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碧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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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铜环高责改字〔2022〕3号


当事人名称:贵州 (略)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GQ0FU5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通禄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规一期A-12-02号地块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2年9月28日,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规一期A-12-02号地块的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存在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的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内设饲料原料和成品品质检测及新品研发化验室一个,该化验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将使用过的化学药品存放容器擅自丢弃于生活垃圾桶内。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2年9月2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2年9月29日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之相关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之规定。 (略)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三、拒不改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碧 (略) 强制执行。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碧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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