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雄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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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雄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29号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2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72855.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34468.38平方米,建筑面积22421.49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为38387.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988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5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年产量为25万平方米,二期年产量为25万平方米。

环评机构

中海联合(深圳)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厂处理;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预 (略) 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厂处理,尾水排至沙埗溪。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采用CO2保护焊和氩弧焊。一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1)排放,二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另外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G2)排放。

   2.抛丸粉尘

  项目设有1台抛丸机,抛丸机工作时处于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3)排放。

  3.喷粉粉尘

  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滤芯除尘装置截留收集的粉末全部回用,未截留粉尘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4)排放。

  4.固化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

  项目设有1个粉末固化炉,为隧道式固化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固化炉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流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5)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打磨粉尘

  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6.食堂油烟废气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楼顶(G6)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 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主要为食堂废油脂、混凝土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地面沉降粉末涂料、地面沉降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碎屑等,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其余分类收集后定 (略) 进行回收处理。

  3.危险废 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 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和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29号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2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72855.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34468.38平方米,建筑面积22421.49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为38387.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988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绿色环保建筑铝合金模板5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年产量为25万平方米,二期年产量为25万平方米。

环评机构

中海联合(深圳)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厂处理;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预 (略) 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厂处理,尾水排至沙埗溪。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采用CO2保护焊和氩弧焊。一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1)排放,二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另外一套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G2)排放。

   2.抛丸粉尘

  项目设有1台抛丸机,抛丸机工作时处于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3)排放。

  3.喷粉粉尘

  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滤芯除尘装置截留收集的粉末全部回用,未截留粉尘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4)排放。

  4.固化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

  项目设有1个粉末固化炉,为隧道式固化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固化炉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流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G5)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打磨粉尘

  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6.食堂油烟废气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楼顶(G6)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 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主要为食堂废油脂、混凝土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地面沉降粉末涂料、地面沉降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碎屑等,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其余分类收集后定 (略) 进行回收处理。

  3.危险废 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 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和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活性炭等,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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