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驰汽车零部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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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驰汽车零部件--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凯驰(天津)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凯驰(天津) (略) 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

凯驰(天津) (略)

(略) 津南区北闸口镇工业园区广惠道27号厂F区

天津华泽 (略)

凯驰(天津) (略) 租赁 (略) 津南区北闸口镇工业园区广惠道27号厂F区的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凯驰(天津) (略) 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6条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共178吨。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投产。

1.废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咸水沽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发泡废气(包括涂脱模剂、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发泡机模具上方各设置一个可伸缩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发泡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区东侧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023.01.13-2023.01.19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凯驰(天津)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凯驰(天津) (略) 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

凯驰(天津) (略)

(略) 津南区北闸口镇工业园区广惠道27号厂F区

天津华泽 (略)

凯驰(天津) (略) 租赁 (略) 津南区北闸口镇工业园区广惠道27号厂F区的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凯驰(天津) (略) 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项目”(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6条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聚氨酯发泡靠背、聚氨酯发泡扶手共178吨。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投产。

1.废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咸水沽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发泡废气(包括涂脱模剂、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发泡机模具上方各设置一个可伸缩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发泡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区东侧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023.01.13-2023.01.19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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