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关于2023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3日我 (略) (略)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 (略)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强力化工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拟在原预留用地上改造现有部分车间,扩建有机硅车间等,有机硅新型材料系列改造及扩建至产能48000t/a;合成油脂系列改造及削减产能至7000t/a。拆除*类罐区现有4个50立方米储罐,新增2个500立方米*类储罐;淘汰现有2台电加热锅炉和1台柴油锅炉,新增2台导热油炉和2台蒸汽锅炉;拆除部分不锈钢反应釜、纯水罐、立式无油真空泵等现有设备39台(套),新增纯水罐、两级反渗透纯净水机、DCS控制系统设备、不同型号不锈钢反应釜、搪瓷反应釜、卧式不锈钢储罐、不锈钢蒸馏釜、不锈钢脱低釜、降膜蒸发器、高效刮板蒸发器、真空泵、冷凝回收装置、计量系统等设备约540台(套)。技改扩建完成后,总产能由现有工程的2.5万t/a增加到5.5万t/a。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运输粉碎材料的车辆(如石子、沙子等)加盖篷布遮盖,以减少洒落。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可接管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回用于施工。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工地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卡车的交通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居民生活的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夜间作业时间。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营地,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宿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 (1)①有机硅及油脂新材料车间北部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部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投料过程、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盐酸雾通过集气罩收集,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②有机硅及油脂新材料车间南部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③非硅整理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④储罐物料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通过主风管接入有机硅整理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⑤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及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12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非*烷总烃、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等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达到《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 2、水环境 全厂工艺废水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接管协议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3间接排放限值。 3、声环境 本次技改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各类泵、冷却塔、各类反应釜、燃气锅炉等,噪声声级为 70dB(A)-90dB(A)。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如空气隔膜泵、转子泵等; ②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比如设置专业的风机房、水泵房,风机出风口安装消音器等、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各反应釜安装 基础减震等措施; 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区边界;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平均降噪 20dB(A)~25dB(A)。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的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新增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过滤网、过滤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过滤 网、过滤渣,在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 根据预测,污水收集池连续泄漏100d、1000d、7300d(20年),污染物 COD 在含水层水平方向上的运移范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COD 的标准限值为3.0mg/L,污染物泄漏100d、1000d、7300d(20 年)后在含水层中运移,其中 COD 运移的超标距离分别为12m、41m、143m。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防渗工作,定期检查厂区防渗层的完整性,检查隐蔽工程防渗的完整性,杜绝泄漏事故的发生。项目共布设3个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防 渗层出现破损导致地下水泄露。一旦监测到污染物超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进行污染物迁移的控制和修复,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的迁移。综合以上所述,在建设单位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及时发现泄漏源,定期检查各装置的“跑、冒、 滴、漏”现象,及时处置泄露源,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标准的要求。 6、土壤 拟建工程对可能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拟建工程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八*基环四硅氧烷(D4)、环己烷、盐酸、磷酸、三*基氯硅烷、二*基二氯硅烷、 *基三氯硅烷、*基苯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等,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经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二级。本项目设置1座500m3的事故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8、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3日我 (略) (略)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 (略)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强力化工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拟在原预留用地上改造现有部分车间,扩建有机硅车间等,有机硅新型材料系列改造及扩建至产能48000t/a;合成油脂系列改造及削减产能至7000t/a。拆除*类罐区现有4个50立方米储罐,新增2个500立方米*类储罐;淘汰现有2台电加热锅炉和1台柴油锅炉,新增2台导热油炉和2台蒸汽锅炉;拆除部分不锈钢反应釜、纯水罐、立式无油真空泵等现有设备39台(套),新增纯水罐、两级反渗透纯净水机、DCS控制系统设备、不同型号不锈钢反应釜、搪瓷反应釜、卧式不锈钢储罐、不锈钢蒸馏釜、不锈钢脱低釜、降膜蒸发器、高效刮板蒸发器、真空泵、冷凝回收装置、计量系统等设备约540台(套)。技改扩建完成后,总产能由现有工程的2.5万t/a增加到5.5万t/a。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运输粉碎材料的车辆(如石子、沙子等)加盖篷布遮盖,以减少洒落。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可接管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回用于施工。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工地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卡车的交通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居民生活的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夜间作业时间。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营地,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宿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 (1)①有机硅及油脂新材料车间北部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部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投料过程、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盐酸雾通过集气罩收集,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②有机硅及油脂新材料车间南部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2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③非硅整理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全部由真空泵排入末端真空罐,由排空管排气进入末端处理装置,收集过程全密闭,末端处理设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④储罐物料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内浮顶+氮封,通过主风管接入有机硅整理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⑤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及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12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非*烷总烃、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等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达到《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 2、水环境 全厂工艺废水与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接管协议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3间接排放限值。 3、声环境 本次技改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各类泵、冷却塔、各类反应釜、燃气锅炉等,噪声声级为 70dB(A)-90dB(A)。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如空气隔膜泵、转子泵等; ②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比如设置专业的风机房、水泵房,风机出风口安装消音器等、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和减振措施,各反应釜安装 基础减震等措施; 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区边界;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平均降噪 20dB(A)~25dB(A)。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的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新增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过滤网、过滤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废液、废过滤 网、过滤渣,在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 根据预测,污水收集池连续泄漏100d、1000d、7300d(20年),污染物 COD 在含水层水平方向上的运移范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COD 的标准限值为3.0mg/L,污染物泄漏100d、1000d、7300d(20 年)后在含水层中运移,其中 COD 运移的超标距离分别为12m、41m、143m。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防渗工作,定期检查厂区防渗层的完整性,检查隐蔽工程防渗的完整性,杜绝泄漏事故的发生。项目共布设3个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防止防 渗层出现破损导致地下水泄露。一旦监测到污染物超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进行污染物迁移的控制和修复,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的迁移。综合以上所述,在建设单位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及时发现泄漏源,定期检查各装置的“跑、冒、 滴、漏”现象,及时处置泄露源,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标准的要求。 6、土壤 拟建工程对可能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拟建工程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八*基环四硅氧烷(D4)、环己烷、盐酸、磷酸、三*基氯硅烷、二*基二氯硅烷、 *基三氯硅烷、*基苯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等,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经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二级。本项目设置1座500m3的事故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8、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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