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吉管函〔2022〕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符合《 (略) 工作条例》和《 (略) 委贯彻 (略) 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项目建 (略) 正常教学活动开展, (略) 各级干部培训效率,培育高素质统一战线人才队*,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均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略) 上海路656号,通顺胡同以东, (略) 政协以西, (略) (略) 现有校区内。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初步拟定总建筑面积17672.72平方米。在可研阶段要充分研究论证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确保符合有关规定且满足需求,并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2日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吉管函〔2022〕1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符合《 (略) 工作条例》和《 (略) 委贯彻 (略) 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项目建 (略) 正常教学活动开展, (略) 各级干部培训效率,培育高素质统一战线人才队*,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均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略) 上海路656号,通顺胡同以东, (略) 政协以西, (略) (略) 现有校区内。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初步拟定总建筑面积17672.72平方米。在可研阶段要充分研究论证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确保符合有关规定且满足需求,并以可研报告批复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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