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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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的批复

省中医药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收悉。

  2021年2月,为加强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略) 内中医疫病应急能力的提升,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 (略) 名单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2021]28号对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以下简称《原批复》),主要内容包括隔离病床普通40张,负压病床10张;将诊室及康复大厅20间隔墙拆除后安装ICU病床60张等。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指导方案》,对可转化传染病病区和ICU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普通隔离病床不少于200张、ICU床位数不少于60张、负压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0张。

  因此,《原批复》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要求。经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建设单位认真研究,项目原建设地址已无法扩建,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对普通隔离病床位数的建设要求,拟另 (略) 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 (略) 西北侧预留空地进行新建,以满足国家提出的新要求。据此拟对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 (略) 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关于报送〈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2022]43号),原则同意调整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2-*-04-01-*)。

  二、建设性质

  《原批复》为改造,现调整为新建。

  三、建设地点

  《原批复》建设地 (略) 工农大路1478号、长春中医药 (略) (略) 区内( (略) 农安县烧锅镇东盛路)。现 (略) 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 (略) 西北侧预留空地。

  四、建设内容

  调整后新建疫病防治基地总占地面积22974.87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12422平方米, (略) 楼11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10平方米),污水处理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270张,其中:负压病房5间(10床),可转化ICU病房1间(60床),平疫结合使用传染病隔离病房70间(200床),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应急 (略) ,提升应急救治物资储备能力及应急培训和临床科研能力,购置医疗设备544台(套)、应急车辆4台,加强公共卫生快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略) 前急救能力建设。

  五、总投资

  《原批复》项目总投资14911.58万元,现调整为15962.56万元,增加1050.98万元。

  六、建设年限

  建设期调整为3年。

  七、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落实长春中医药 (略) 与 (略) 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加深合作层次,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建设实施。

   (略) 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5日

省中医药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收悉。

  2021年2月,为加强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略) 内中医疫病应急能力的提升,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 (略) 名单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2021]28号对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以下简称《原批复》),主要内容包括隔离病床普通40张,负压病床10张;将诊室及康复大厅20间隔墙拆除后安装ICU病床60张等。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指导方案》,对可转化传染病病区和ICU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普通隔离病床不少于200张、ICU床位数不少于60张、负压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0张。

  因此,《原批复》建设内容已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要求。经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建设单位认真研究,项目原建设地址已无法扩建,不能满足国家指导方案对普通隔离病床位数的建设要求,拟另 (略) 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 (略) 西北侧预留空地进行新建,以满足国家提出的新要求。据此拟对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 (略) 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关于报送〈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2022]43号),原则同意调整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 (略)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2-*-04-01-*)。

  二、建设性质

  《原批复》为改造,现调整为新建。

  三、建设地点

  《原批复》建设地 (略) 工农大路1478号、长春中医药 (略) (略) 区内( (略) 农安县烧锅镇东盛路)。现 (略) 二道区东河东路以北,英俊西街以西,新 (略) 西北侧预留空地。

  四、建设内容

  调整后新建疫病防治基地总占地面积22974.87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12422平方米, (略) 楼11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10平方米),污水处理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270张,其中:负压病房5间(10床),可转化ICU病房1间(60床),平疫结合使用传染病隔离病房70间(200床),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应急 (略) ,提升应急救治物资储备能力及应急培训和临床科研能力,购置医疗设备544台(套)、应急车辆4台,加强公共卫生快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略) 前急救能力建设。

  五、总投资

  《原批复》项目总投资14911.58万元,现调整为15962.56万元,增加1050.98万元。

  六、建设年限

  建设期调整为3年。

  七、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落实长春中医药 (略) 与 (略) 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加深合作层次,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建设实施。

   (略) 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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