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2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交通优化改造工程 | (略) 吴兴区东部新城中兴大道路段,西起三环东路,东至南太湖大道 | (略) 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路面改造段长5900m,交通优化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条主干路和6座跨河桥梁,其中主干路分为环东路—区府路段、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段,太平桥、福兴塘桥、西仁港桥位于环东路—区府路段,南仁港桥、沉水港桥、叶家田桥位于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段。主要改造内容见下表:道路全线沥青铣刨后罩面,原沥青路面车道通道标线划分更改为双向6车道,原2.5m人行道改造为4m人非共板骑行道,雨污水管道疏通,更换井盖。对三环东路-区府路路段三座桥梁人行道进行改造,在保证桥梁主车道双向6车道最小宽度的同时,适当向沥青车道处拼宽;对区府路-南天湖大道上三座桥梁更换铺装,采用彩色混凝土。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或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营地移动卫生间收集后纳入管网,最终经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路面定期清扫,雨水收集排放。 2.废气。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沥青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等,现场不设沥清拌合场,直接用卡车或搅拌车配送至工地,大大降低了施工阶段沥青烟气污染。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同时注意避开沿线企业职工上、下班高峰期及居民在家时间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绿化和交通管理。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文明施工,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运营期加强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强路段两侧绿化工程建设,设立禁止鸣笛和缓行减速等标志,途径声环境敏感目标禁鸣、跟踪监测,预留环保投资,视超标情况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每天由附近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钻渣等,优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渣土场处理。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扫。 5.生态。施工期通过提前移植、事后修复减少对植被的不利影响。桥梁施工通过采用围堰钻孔施工工艺,钻渣外运处置以及选择枯水期施工等方法减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运营期通过新能源车辆鼓励措施、限速、禁鸣等交通噪声控制措施,以及加强桥面清扫和减振措施减少生态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2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交通优化改造工程 | (略) 吴兴区东部新城中兴大道路段,西起三环东路,东至南太湖大道 | (略) 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路面改造段长5900m,交通优化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条主干路和6座跨河桥梁,其中主干路分为环东路—区府路段、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段,太平桥、福兴塘桥、西仁港桥位于环东路—区府路段,南仁港桥、沉水港桥、叶家田桥位于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段。主要改造内容见下表:道路全线沥青铣刨后罩面,原沥青路面车道通道标线划分更改为双向6车道,原2.5m人行道改造为4m人非共板骑行道,雨污水管道疏通,更换井盖。对三环东路-区府路路段三座桥梁人行道进行改造,在保证桥梁主车道双向6车道最小宽度的同时,适当向沥青车道处拼宽;对区府路-南天湖大道上三座桥梁更换铺装,采用彩色混凝土。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或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营地移动卫生间收集后纳入管网,最终经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路面定期清扫,雨水收集排放。 2.废气。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沥青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等,现场不设沥清拌合场,直接用卡车或搅拌车配送至工地,大大降低了施工阶段沥青烟气污染。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同时注意避开沿线企业职工上、下班高峰期及居民在家时间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绿化和交通管理。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文明施工,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运营期加强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强路段两侧绿化工程建设,设立禁止鸣笛和缓行减速等标志,途径声环境敏感目标禁鸣、跟踪监测,预留环保投资,视超标情况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每天由附近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钻渣等,优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渣土场处理。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扫。 5.生态。施工期通过提前移植、事后修复减少对植被的不利影响。桥梁施工通过采用围堰钻孔施工工艺,钻渣外运处置以及选择枯水期施工等方法减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运营期通过新能源车辆鼓励措施、限速、禁鸣等交通噪声控制措施,以及加强桥面清扫和减振措施减少生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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