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概况: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于200 (略) 政府发文调整园区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并重新建设,范围包括莱山区东部和牟平区西部的沿海区域,面积48.8km2。 (略) 于2010年9月批准设立(国函〔2010〕103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2011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评〔2016〕194号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园区规划面积48.8km2,其中辛安河以西38.16km2,辛安河以东10.64km2,园区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生物技术和制药、机械、电子、新能源及新材料。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建设已超过5年,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烟台高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荆雪

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 (略)

联系人:史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收集—园区开发现状调查分析—开展跟踪评价(含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高新区(核心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形成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跟踪评价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概况: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于200 (略) 政府发文调整园区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并重新建设,范围包括莱山区东部和牟平区西部的沿海区域,面积48.8km2。 (略) 于2010年9月批准设立(国函〔2010〕103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2011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评〔2016〕194号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园区规划面积48.8km2,其中辛安河以西38.16km2,辛安河以东10.64km2,园区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生物技术和制药、机械、电子、新能源及新材料。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建设已超过5年,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烟台高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荆雪

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 (略)

联系人:史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收集—园区开发现状调查分析—开展跟踪评价(含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高新区(核心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形成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跟踪评价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