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概况: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于200 (略) 政府发文调整园区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并重新建设,范围包括莱山区东部和牟平区西部的沿海区域,面积48.8km2。 (略) 于2010年9月批准设立(国函〔2010〕103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2011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评〔2016〕194号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园区规划面积48.8km2,其中辛安河以西38.16km2,辛安河以东10.64km2,园区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生物技术和制药、机械、电子、新能源及新材料。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建设已超过5年,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烟台高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荆雪
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 (略)
联系人:史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收集—园区开发现状调查分析—开展跟踪评价(含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高新区(核心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形成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跟踪评价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
概况: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于200 (略) 政府发文调整园区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并重新建设,范围包括莱山区东部和牟平区西部的沿海区域,面积48.8km2。 (略) 于2010年9月批准设立(国函〔2010〕103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2011年, (略) 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评〔2016〕194号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园区规划面积48.8km2,其中辛安河以西38.16km2,辛安河以东10.64km2,园区北临海滨,南靠山体,西邻轸格庄大桥,东至鱼鸟河。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生物技术和制药、机械、电子、新能源及新材料。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建设已超过5年,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22〕15号)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烟台高新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
二、相关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荆雪
电话:0535-*
联系邮箱:*@*q.com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3楼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环 (略)
联系人:史工
电话:010-*
电子邮件:*@*q.com
邮编:*
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资料收集—园区开发现状调查分析—开展跟踪评价(含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高新区(核心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形成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跟踪评价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
请按要求填写意见表(附件1),并反馈给我们。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供稿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
供稿人:吕思聪
审核人: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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