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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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1楼38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龙凤区慈福缘工艺品加工厂酥油灯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凤区光明路五号

建设单位 (略) 龙凤区慈福缘工艺品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环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25万元,环保投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噪声:采用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3、废气:运营期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20m高烟囱(DA001)排放。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外售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1楼38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龙凤区慈福缘工艺品加工厂酥油灯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凤区光明路五号

建设单位 (略) 龙凤区慈福缘工艺品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环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总投资25万元,环保投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噪声:采用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3、废气:运营期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20m高烟囱(DA001)排放。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外售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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