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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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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6号


(略) 第四小学:

  报来《 (略) 第四小学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请示》(市四小发〔2023〕0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从根本上解决周边学生就学难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1-*-0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第四小学现在只有一栋综合教学楼,共计24个教室,实际使用教室20间,其中4间教室用于书法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学生阅览室。因此,学校只能用于1—5年级的办学,六年级4个 (略) 第四中学学发挥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项目基础设施完备,地质条件良好,地基承载力较高,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场地内无高压线及其它地下管线通过,周围也无电磁辐射源,场地周围无噪声干扰源,也不受粉尘和工业废气的污染。该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该结构形式为常用结构形式,经济性高,房间布局

  使用方便。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等也采用现有成熟的技术设备。 建设地施工条件好,交通便利,项目建设外部协作条件优越。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兰州路以北, (略) 第四中学以南,石礼路以西,水城民生小区以东, (略) (略) 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第四小学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 3000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60 ㎡,有效容积 288m3;室外场地硬化 1200 ㎡,新增 630KVA 箱式变电站一台,30m3环保型化粪池一座。室外给水、排水、消防管网、供暖管网、供配电管网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58.86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70.98万元,其他费用113.65万元,预备费74.2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有 (略) 教育事业的提升和长远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的任务需要,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利于社会稳定和平、利于提升教育水平的实际举措。项目生态植被的建设将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的良性循环。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城区的绿化、美化具有极大意义。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6号


(略) 第四小学:

  报来《 (略) 第四小学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请示》(市四小发〔2023〕01号)及其附件收悉。为从根本上解决周边学生就学难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1-*-0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第四小学现在只有一栋综合教学楼,共计24个教室,实际使用教室20间,其中4间教室用于书法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学生阅览室。因此,学校只能用于1—5年级的办学,六年级4个 (略) 第四中学学发挥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项目基础设施完备,地质条件良好,地基承载力较高,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场地内无高压线及其它地下管线通过,周围也无电磁辐射源,场地周围无噪声干扰源,也不受粉尘和工业废气的污染。该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该结构形式为常用结构形式,经济性高,房间布局

  使用方便。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等也采用现有成熟的技术设备。 建设地施工条件好,交通便利,项目建设外部协作条件优越。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兰州路以北, (略) 第四中学以南,石礼路以西,水城民生小区以东, (略) (略) 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第四小学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 3000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60 ㎡,有效容积 288m3;室外场地硬化 1200 ㎡,新增 630KVA 箱式变电站一台,30m3环保型化粪池一座。室外给水、排水、消防管网、供暖管网、供配电管网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58.86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70.98万元,其他费用113.65万元,预备费74.2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有 (略) 教育事业的提升和长远发展,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的任务需要,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利于社会稳定和平、利于提升教育水平的实际举措。项目生态植被的建设将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的良性循环。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城区的绿化、美化具有极大意义。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第四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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