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 |
建设单位 | 古丈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古丈县 (略) 位于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地理坐标为E109.84,N 28.70。占地面积173亩,折合约*m2。改扩建完成后项目年存栏母猪7500头,年出栏商品仔猪*头,总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养殖栏舍和辅助生产用房、办公用房、综合房等建设及水、电、气、绿化、环保、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各种管道应设置清晰,生活废水、生猪粪便废水及冲栏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通过“预处理+厌氧沉淀+A/O生化处理+物化沉淀”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经废水管道排至古丈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建设不小于600m3的暂存塘,暂存塘搭设顶棚。 4、对生产区的地面、管网、污水管线沟渠、污水处理站、暂存塘等场地的进行防渗处理,严防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墙体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能够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艺。 2、采用干清粪工艺,生猪粪便、饲料残渣、污泥等在厂区干粪棚堆存后外运至有机肥加工厂。 3、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以及母猪分娩产生的废物暂存冻库,定期送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4、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针头、药品瓶、感染过的包装袋等)、过期药品、废紫外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弃除臭剂桶及其他包装袋(医疗废物包装袋除外)经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厂家回收。 6、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营运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饲料添加活菌剂、使用生物过滤器,堆肥间、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设置猪舍通风系统,污水处理区周围设置绿化防护带等多种除臭措施,抑制产生的恶臭气体,大气排放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18596 -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14554-93)表1中要求; 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 (五)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发生;明确环保管理专职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问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六)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200米,为防止恶臭的影响,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区。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猛虎洲村年存栏6000头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 |
建设单位 | 古丈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古丈县 (略) 位于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地理坐标为E109.84,N 28.70。占地面积173亩,折合约*m2。改扩建完成后项目年存栏母猪7500头,年出栏商品仔猪*头,总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养殖栏舍和辅助生产用房、办公用房、综合房等建设及水、电、气、绿化、环保、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各种管道应设置清晰,生活废水、生猪粪便废水及冲栏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通过“预处理+厌氧沉淀+A/O生化处理+物化沉淀”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经废水管道排至古丈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建设不小于600m3的暂存塘,暂存塘搭设顶棚。 4、对生产区的地面、管网、污水管线沟渠、污水处理站、暂存塘等场地的进行防渗处理,严防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墙体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能够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艺。 2、采用干清粪工艺,生猪粪便、饲料残渣、污泥等在厂区干粪棚堆存后外运至有机肥加工厂。 3、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以及母猪分娩产生的废物暂存冻库,定期送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4、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针头、药品瓶、感染过的包装袋等)、过期药品、废紫外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弃除臭剂桶及其他包装袋(医疗废物包装袋除外)经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厂家回收。 6、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营运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饲料添加活菌剂、使用生物过滤器,堆肥间、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设置猪舍通风系统,污水处理区周围设置绿化防护带等多种除臭措施,抑制产生的恶臭气体,大气排放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18596 -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14554-93)表1中要求; 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 (五)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发生;明确环保管理专职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问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六)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200米,为防止恶臭的影响,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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