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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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沼气发电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凤仪片区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凤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括新建厂房、办公生活区等,建设沼气发电站。新建沼气收集系统、脱硫及预处理系统,燃烧发电系统和火炬系统,购置沼气发电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0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一、水:施工期、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二、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三、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废等;四、噪声:产生的设备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好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堆放场地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二)加强施工管理及现场监管,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渣)进行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
(三)项目区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要求。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云南顺丰洱海 (略) 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略) 厂区内厌氧发酵系统进行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须规范设置废气收集设施,通过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有机废气在营运过程中达标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中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 29488-2013)表5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五)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定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应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混合堆存,妥善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七)你公司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行期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杜绝发生跑冒滴漏以及其他非正常排放情况。
(八)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定期维护。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关于对《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沼气发电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凤仪片区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凤仪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括新建厂房、办公生活区等,建设沼气发电站。新建沼气收集系统、脱硫及预处理系统,燃烧发电系统和火炬系统,购置沼气发电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0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一、水:施工期、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二、气: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三、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废等;四、噪声:产生的设备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好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堆放场地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二)加强施工管理及现场监管,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渣)进行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
(三)项目区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要求。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云南顺丰洱海 (略) 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略) 厂区内厌氧发酵系统进行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须规范设置废气收集设施,通过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有机废气在营运过程中达标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中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 29488-2013)表5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五)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定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应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混合堆存,妥善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七)你公司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行期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杜绝发生跑冒滴漏以及其他非正常排放情况。
(八)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定期维护。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关于对《沼气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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