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驷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驷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
二、建设地点: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生物医药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租用梓潼县 (略) 已建厂房(位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生物医药产业园)实施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租用面积8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1F主要布设纯化车间、冻干车间、包装车间,2F主要布设多肽生物药品生产车间、切割车间、质检室、成品库,夹层设置纯水、注射水制备系统,配套建设办公区、循环水冷却系统、深度冷凝系统、仓储工程(8个卧式地埋式储罐、危险品库、综合仓库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建成后,生产比伐卢定、醋酸奥曲肽、利那洛肽、亮*瑞林等多肽药物210千克/年。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环保投资32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废水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高浓生产废水(含废气净化装置废水、真空泵废水)经预处理系统(采用气浮+UV+H2O2+多维电解工艺)处理后再与低浓度生产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质检废水、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并排入废水站生化系统(采用ABR厌氧折流板反应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其余未列明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主要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工艺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1“采用二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器+一级石蜡油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质检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引至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储罐区罐区排气孔上方设置集气罩,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采用酸洗+碱洗+除雾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各恶臭单元密闭,恶臭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处理;危废间密闭并设置抽气系统,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处理;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标准,其他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浓度限值标准,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离心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外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纯水制备废材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主要含DMF、杂质、DCM、*醇、*基叔*基醚、*腈、醋酸、缩合剂、保护氨基酸、三氟*酸、冰醋酸、醋酸铵等)及固废(主要为醋酸、树脂、*基叔*基醚、*醇、DCM、DMF、杂质、三氟*酸、有机溶剂、硅胶等)、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药品)、不合格产品、冷凝装置废液、废石蜡油、废活性炭、废检测剂及过期检测剂、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废须分类暂存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须进行鉴定,未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维修车间、质检中心、溶媒储罐区、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液储罐区、事故应急池(兼初期污染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收集池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9-*-27-03-*]FGQB-011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53号)及《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文同意项目选址,租用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川2019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证明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
二、建设地点: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生物医药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租用梓潼县 (略) 已建厂房(位于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生物医药产业园)实施梓潼县多肽药产业化GMP项目,租用面积8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1F主要布设纯化车间、冻干车间、包装车间,2F主要布设多肽生物药品生产车间、切割车间、质检室、成品库,夹层设置纯水、注射水制备系统,配套建设办公区、循环水冷却系统、深度冷凝系统、仓储工程(8个卧式地埋式储罐、危险品库、综合仓库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建成后,生产比伐卢定、醋酸奥曲肽、利那洛肽、亮*瑞林等多肽药物210千克/年。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环保投资32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废水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高浓生产废水(含废气净化装置废水、真空泵废水)经预处理系统(采用气浮+UV+H2O2+多维电解工艺)处理后再与低浓度生产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质检废水、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并排入废水站生化系统(采用ABR厌氧折流板反应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其余未列明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主要工艺设备和输送管道均密闭。工艺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1“采用二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器+一级石蜡油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质检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引至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储罐区罐区排气孔上方设置集气罩,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采用酸洗+碱洗+除雾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各恶臭单元密闭,恶臭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处理;危废间密闭并设置抽气系统,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废气处理系统2处理;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须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标准,其他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浓度限值标准,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反应釜、离心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外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纯水制备废材由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主要含DMF、杂质、DCM、*醇、*基叔*基醚、*腈、醋酸、缩合剂、保护氨基酸、三氟*酸、冰醋酸、醋酸铵等)及固废(主要为醋酸、树脂、*基叔*基醚、*醇、DCM、DMF、杂质、三氟*酸、有机溶剂、硅胶等)、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药品)、不合格产品、冷凝装置废液、废石蜡油、废活性炭、废检测剂及过期检测剂、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废须分类暂存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须进行鉴定,未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维修车间、质检中心、溶媒储罐区、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液储罐区、事故应急池(兼初期污染雨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收集池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9-*-27-03-*]FGQB-011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53号)及《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文同意项目选址,租用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川2019梓潼县不动产权第*号)证明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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