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延盛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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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延盛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经审议,**日,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 (略)

项目概况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项目占地面积49223.66㎡,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52万元,占总投资的6.5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个颗粒硫酸铵主体生产车间,布设设计产能30万吨/年大颗粒硫酸铵生产装置;一个硫酸铵蒸发结晶回收车间,布设一套设计处理规模8吨/小时的四效蒸发结晶回收装置,将含硫酸铵溶液通过蒸发结晶回收后再生产;一个辅助厂房,布设大包装(1000kg/袋)及小包装(50kg/袋)分包生产线,主要将成品硫酸铵晶体、颗粒物按需分包成不同规格,不涉及生产工艺;并配套建设相应公辅、环保、储运等工程。项目主要原辅料为:半成品硫酸铵、成品硫酸铵、硫酸铵溶液、包膜剂等。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为: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含大包装27万吨/年、小包装3万吨/年),小包装成品硫酸铵2万吨/年(直接以中石化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事业部采购的成品硫酸铵分包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硬化道路、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落实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混料、造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工序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烘干工序废气(主要含氨、硫酸雾和颗粒物),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食堂油烟,生产、包装及储运等区域无组织废气等。混料、造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处理,烘干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喷淋吸收塔处理后一并通过一根20m排气筒达标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包装及储运等区域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强化密闭、加强管理、定期维修等措施后,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蒸发污冷凝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再与蒸发污冷凝水一并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A/O法“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工艺预处理后,通过管网 (略) 己内酰胺事业综合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己内酰胺事业综合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接管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下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弃原料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弃矿物油、废弃含油劳保用品、实验废液及包装物、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筛下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废弃原料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废弃矿物油、废弃含油劳保用品、实验废液及包装物、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2.5t/a,氨氮0.3t/a。

经审议,**日,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 (略)

项目概况

(略) 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项目占地面积49223.66㎡,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652万元,占总投资的6.5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个颗粒硫酸铵主体生产车间,布设设计产能30万吨/年大颗粒硫酸铵生产装置;一个硫酸铵蒸发结晶回收车间,布设一套设计处理规模8吨/小时的四效蒸发结晶回收装置,将含硫酸铵溶液通过蒸发结晶回收后再生产;一个辅助厂房,布设大包装(1000kg/袋)及小包装(50kg/袋)分包生产线,主要将成品硫酸铵晶体、颗粒物按需分包成不同规格,不涉及生产工艺;并配套建设相应公辅、环保、储运等工程。项目主要原辅料为:半成品硫酸铵、成品硫酸铵、硫酸铵溶液、包膜剂等。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为:30万吨/年挤压大颗粒硫酸铵(含大包装27万吨/年、小包装3万吨/年),小包装成品硫酸铵2万吨/年(直接以中石化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事业部采购的成品硫酸铵分包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硬化道路、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落实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混料、造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工序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烘干工序废气(主要含氨、硫酸雾和颗粒物),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食堂油烟,生产、包装及储运等区域无组织废气等。混料、造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处理,烘干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喷淋吸收塔处理后一并通过一根20m排气筒达标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包装及储运等区域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强化密闭、加强管理、定期维修等措施后,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蒸发污冷凝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再与蒸发污冷凝水一并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A/O法“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工艺预处理后,通过管网 (略) 己内酰胺事业综合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己内酰胺事业综合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接管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下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弃原料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弃矿物油、废弃含油劳保用品、实验废液及包装物、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筛下料、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废弃原料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废弃矿物油、废弃含油劳保用品、实验废液及包装物、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2.5t/a,氨氮0.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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