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本 年 度 报 告 的 电 子 版 可 以 在 上 海 松 江 门 户 网 站 (http://**)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21-*。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审查机制。2022年,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共计45件,其中主动公开32件。
2.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等信息;按月发布上海应急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松江区环境质量信息、气态环境监测综述、水环境质量监测综述、监测综述信息等; (略) 松江区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每月进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进行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2022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0件。通过“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以下简称“两微”平台) (略) 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重大决策公开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及时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两微”平台等公开《 (略)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松江区)》的相关历史轨迹,包括决策草案形成、合法性审查、决策会议公开、决策结果及跟踪解读等内容。同步发布相关内容的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2022年,主持制作的一图读懂共计9篇,分别为《松 (略) 建设方案》、《干货,建议收藏!<松江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支出费用补贴>街镇、经开区初审受理部门一览!》、《松江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创新举措,精准服务,助力松江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等,同时在“两微”平 (略) 、区两级对于相关环保政策的图片和视频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共收到10件,答复数8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重复申请故不予处理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数2件。其中无法提供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每一件申请都实施办理全过程工作记录, (略) 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全面详细地录入。同时规范答复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依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时更新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包括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坚决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此外,积极落实执行《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宣传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宣传教育、采访报道、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两微”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畅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2022年,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392篇,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推文共计410篇,微信公众号累计粉丝共有15372人。
为保障公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局积极开展和创新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2022年度上半年,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区生态环境局创新推出环保设施“线上游”活动,通过“生态松江”公众号持续推出系列活动,线上展示“上海 (略) ”、“上海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松江区各领域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弥补线下开放的缺失,访问量达到1000多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专题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研究部署。于年中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工作,总结问题、加强整改。
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于“两微”平台后台、政策发布页面等各相关平台积极进行公众留言及政务咨询答复。 (略) 、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 | ||
行政强制 | 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0 | 1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1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1 | 0 | 1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模式和手段还需创新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细化丰富;三是公众参与度还需要提高。2022年,将结合问题和短板,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创新完善政务公开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一网通办”的深入融合,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优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系统,夯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推动“一网通办”更加高效、便民。探索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方便公民和企业获取信息便捷化、精准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企业”等线下环保政策培训,主动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环保政策解读服务。在政务公开网站和两微平台上开设相关栏目公开培训信息,扩大培训内容的知晓度。建立健全留言选登机制,保障区生态环境局在选登公众留言工作程序规范性。在政策发布页面积极进行留言答复、网上咨询留言。充分运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等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维护和更新平台内容,保证平台的有效输出。
二是在细化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方面,要拓展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质量,突出解读材料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民众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和民众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并有针对性地对政策施行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进行二次解读、追踪解读,及时解答公众对政策的疑问,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利用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等平台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是在提高公众参与度方面,要团结各方力量,依托生态环境信息联络员队*及“生态松江 我是行动者”志愿服务联合队*,推进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整合资源、锤炼队*,做好宣传教育“五进”行动。探索“五进”行动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有机融合,结合“碳达峰、碳中和”、“ (略) ”建设等热点话题,引领更多人参与到松江新城绿色发展建设中来。打造环境教育基地“趣”打卡项目并开展第二批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不断拓展教育阵地。持续开展环保主题节日宣传活动,以“六五环境日”等节日为契机,推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活动,将环保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增强企业办事效率
自2019年,全市推出“一网通办”办理事项以来,为更高质量开展工作,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成立“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区生态环境局不断梳理完善“一网通办”办理事项,共推出21个行政许可事项,2个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今年新增的1个公共服务事项—— (略) 企业申请开具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记录证明(新办)。同时开展领导干部现场“帮办”,深入了解办事流程,全方位实现与办事企业、个人“无柜台”服务模式;切实增强企业、个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2.疫情封控期间加强工作宣传报道,政策服务精准推送
在疫情防控期间,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推出"‘疫’线铁军”系列特辑,推出松江环保铁军积极投身各类疫情防控志愿行动的相关报道30余篇,针对重点内容及时制作相关图解,并精心制作环保铁军战“疫”视频3条。此外,推送关于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的相关报道10余篇,通过报道宣传规范区内黄色专用医废袋规范使用,全力以赴保障环境安全。同时,为有力有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发布《环保工作提示“10条”》,推出2期《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环保方面常见问题解答》,开展复工复产单位及社区家庭环境清洁消杀公益讲座,指导复工复产单位做好科学、精准的消毒措施,深刻展现环保铁军战“疫”担当,积极宣传“唯实唯干、拼搏奋进”的松江精神。
(二)创新工作情况
特色工作一:打造松江绿色品牌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构建全民行动体系。2022年,首次开展区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评选出第一批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共21家。其中上海 (略) (略) 级环境教育基地评审,被纳入第四批“ (略) 环境教育基地”,以此拓展环境教育的新版图。此外,今年与区文明办、社会公益组织“知心大姐”合作开展“绿小松、低碳行”志愿服务活动,于社区、学校开展环保讲座共12次,举办中小学生环保征文等活动,探索生态环保“进社区”、“进学校”的新模式,推动松江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加速构建现代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特色工作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优质法治宣传栏目,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推出“典型案例”及“法治宣传”系列特辑,推送松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件及相关法治宣传。通过案情介绍、处理情况、案件解析、案件启示等向企业、公众说明违法环节和守法要点,大力宣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遵纪守法指明方向。2022年度共推出典型案例10篇,法治宣传6篇。
(三)关于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略)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本 年 度 报 告 的 电 子 版 可 以 在 上 海 松 江 门 户 网 站 (http://**)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21-*。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审查机制。2022年,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共计45件,其中主动公开32件。
2.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等信息;按月发布上海应急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松江区环境质量信息、气态环境监测综述、水环境质量监测综述、监测综述信息等; (略) 松江区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每月进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进行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2022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0件。通过“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以下简称“两微”平台) (略) 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重大决策公开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及时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两微”平台等公开《 (略)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松江区)》的相关历史轨迹,包括决策草案形成、合法性审查、决策会议公开、决策结果及跟踪解读等内容。同步发布相关内容的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2022年,主持制作的一图读懂共计9篇,分别为《松 (略) 建设方案》、《干货,建议收藏!<松江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支出费用补贴>街镇、经开区初审受理部门一览!》、《松江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2年任务清单》、《创新举措,精准服务,助力松江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等,同时在“两微”平 (略) 、区两级对于相关环保政策的图片和视频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共收到10件,答复数8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重复申请故不予处理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数2件。其中无法提供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每一件申请都实施办理全过程工作记录, (略) 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全面详细地录入。同时规范答复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依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时更新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包括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坚决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此外,积极落实执行《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宣传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宣传教育、采访报道、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两微”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畅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2022年,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392篇,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推文共计410篇,微信公众号累计粉丝共有15372人。
为保障公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局积极开展和创新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2022年度上半年,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区生态环境局创新推出环保设施“线上游”活动,通过“生态松江”公众号持续推出系列活动,线上展示“上海 (略) ”、“上海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松江区各领域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弥补线下开放的缺失,访问量达到1000多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专题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研究部署。于年中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工作,总结问题、加强整改。
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于“两微”平台后台、政策发布页面等各相关平台积极进行公众留言及政务咨询答复。 (略) 、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 | ||
行政强制 | 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0 | 1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1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1 | 0 | 1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模式和手段还需创新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细化丰富;三是公众参与度还需要提高。2022年,将结合问题和短板,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创新完善政务公开的模式和手段方面,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一网通办”的深入融合,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优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系统,夯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推动“一网通办”更加高效、便民。探索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方便公民和企业获取信息便捷化、精准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企业”等线下环保政策培训,主动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环保政策解读服务。在政务公开网站和两微平台上开设相关栏目公开培训信息,扩大培训内容的知晓度。建立健全留言选登机制,保障区生态环境局在选登公众留言工作程序规范性。在政策发布页面积极进行留言答复、网上咨询留言。充分运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等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维护和更新平台内容,保证平台的有效输出。
二是在细化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方面,要拓展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质量,突出解读材料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民众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和民众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并有针对性地对政策施行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进行二次解读、追踪解读,及时解答公众对政策的疑问,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利用上海松江区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等平台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是在提高公众参与度方面,要团结各方力量,依托生态环境信息联络员队*及“生态松江 我是行动者”志愿服务联合队*,推进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整合资源、锤炼队*,做好宣传教育“五进”行动。探索“五进”行动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有机融合,结合“碳达峰、碳中和”、“ (略) ”建设等热点话题,引领更多人参与到松江新城绿色发展建设中来。打造环境教育基地“趣”打卡项目并开展第二批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不断拓展教育阵地。持续开展环保主题节日宣传活动,以“六五环境日”等节日为契机,推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活动,将环保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增强企业办事效率
自2019年,全市推出“一网通办”办理事项以来,为更高质量开展工作,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成立“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区生态环境局不断梳理完善“一网通办”办理事项,共推出21个行政许可事项,2个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今年新增的1个公共服务事项—— (略) 企业申请开具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记录证明(新办)。同时开展领导干部现场“帮办”,深入了解办事流程,全方位实现与办事企业、个人“无柜台”服务模式;切实增强企业、个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2.疫情封控期间加强工作宣传报道,政策服务精准推送
在疫情防控期间,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推出"‘疫’线铁军”系列特辑,推出松江环保铁军积极投身各类疫情防控志愿行动的相关报道30余篇,针对重点内容及时制作相关图解,并精心制作环保铁军战“疫”视频3条。此外,推送关于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的相关报道10余篇,通过报道宣传规范区内黄色专用医废袋规范使用,全力以赴保障环境安全。同时,为有力有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发布《环保工作提示“10条”》,推出2期《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环保方面常见问题解答》,开展复工复产单位及社区家庭环境清洁消杀公益讲座,指导复工复产单位做好科学、精准的消毒措施,深刻展现环保铁军战“疫”担当,积极宣传“唯实唯干、拼搏奋进”的松江精神。
(二)创新工作情况
特色工作一:打造松江绿色品牌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构建全民行动体系。2022年,首次开展区级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工作,评选出第一批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共21家。其中上海 (略) (略) 级环境教育基地评审,被纳入第四批“ (略) 环境教育基地”,以此拓展环境教育的新版图。此外,今年与区文明办、社会公益组织“知心大姐”合作开展“绿小松、低碳行”志愿服务活动,于社区、学校开展环保讲座共12次,举办中小学生环保征文等活动,探索生态环保“进社区”、“进学校”的新模式,推动松江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加速构建现代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特色工作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优质法治宣传栏目,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推出“典型案例”及“法治宣传”系列特辑,推送松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件及相关法治宣传。通过案情介绍、处理情况、案件解析、案件启示等向企业、公众说明违法环节和守法要点,大力宣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遵纪守法指明方向。2022年度共推出典型案例10篇,法治宣传6篇。
(三)关于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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