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热力集团吉林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红石镇江南水电锅炉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热力集团吉林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红石镇江南水电锅炉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热 (略) (略) 红石镇江南水电锅炉房工程项目 | (略) 红石砬子镇沿江街462号 | (略) 热 (略) (略) | (略) (略) | 建设地 (略) (略) 红石砬子镇沿江街462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7度7分5.230秒,北纬42度57分8.256秒。项目所在地东侧40m处为兰旗沟,南侧为空地,西侧43m为居民,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200m2,建筑面积2350m2,拟将现有锅炉房内的两座(一用一备)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供热面积为2.38万m2,年燃生物质量为1500t/a。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暂存在封闭库房内;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区域内现有污水设施后进入污水管网经过红石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废水暂存于施工期临时沉淀池,经过简单沉淀后取上清液回用。 3、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 4、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设置一座封闭式燃料仓库及一座灰渣库,灰渣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处理。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经过污水管网进入红石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生物质燃料废包装袋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及锅炉灰渣经过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密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卖给周围农户做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布袋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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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热 (略) (略) 红石镇江南水电锅炉房工程项目 | (略) 红石砬子镇沿江街462号 | (略) 热 (略) (略) | (略) (略) | 建设地 (略) (略) 红石砬子镇沿江街462号,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7度7分5.230秒,北纬42度57分8.256秒。项目所在地东侧40m处为兰旗沟,南侧为空地,西侧43m为居民,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200m2,建筑面积2350m2,拟将现有锅炉房内的两座(一用一备)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供热面积为2.38万m2,年燃生物质量为1500t/a。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暂存在封闭库房内;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区域内现有污水设施后进入污水管网经过红石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废水暂存于施工期临时沉淀池,经过简单沉淀后取上清液回用。 3、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 4、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设置一座封闭式燃料仓库及一座灰渣库,灰渣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处理。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经过污水管网进入红石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生物质燃料废包装袋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及锅炉灰渣经过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密闭灰渣库内,定期外卖给周围农户做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布袋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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