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A23280-0403-2023-0005
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A23280-0403-2023-00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 (略) 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传????真:0791-*
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编:*
项目名称 | 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起秀路 |
建设单位 | 南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起秀路南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中心坐标为:E115°36′37.84″,N28°51′44.33″,占地面积39264.3㎡,不新增用地,为改扩建。主要工艺为:1.以苯酚、*醛酸和*二胺等为原料,经反应、萃取分离、精馏分离、合成、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生产*二胺二邻羚本基大*酸铁钠盐;2.以EDTA、氢氧化钠、氧化铁红、氧化锌、碳酸锰、碱式碳酸铜、氧化镁、硼酸钠、水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压滤、浓缩冷却结晶、抽滤、离心干燥、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EDTA螯合微量元素;3.以EDTA、氨水、氧化铁红、氧化锌、硼酸、*醇胺、*酸钾、尿素、多聚磷酸、氯化钾、氢氧化钾、DTPA、柠檬酸、复合氨基酸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冷却等工序生产液体肥;4.以柠檬酸、三氧化二铁、氢氧化钠、碳酸锌、碳酸锰、硼酸、碳酸铜、复合氨基酸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干燥、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有机奥和微量元素。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二胺二邻羚本基大*酸铁钠盐3000吨、液体肥3000吨、有机螯合微量元素2000吨,共计年产14000吨螯合微量元素。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的3.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天然气燃烧炉烟气、备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分析实验室废气、投料包装废气、生物质灰渣扬尘、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暂存库异味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非*烷总烃、酚类、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生物质锅炉、天然气燃烧炉和备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酚类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和臭气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定排水、母液废水、滤袋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锅炉废气除尘废水、蒸汽炉定排水、分析化验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经沉降后回用于萃取补水;母液废水回用于合成补水;滤袋清洗废水和蒸汽炉定排水沉降后回用于水循环洗涤塔补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沉降后回用于合成有机螯合微量元素补水;分析化验废水回用于有机螯合微量元素补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与锅炉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PH值、CODcr、BOD5、NH3-N、SS、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与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精馏釜底残留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危险品原料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沉降池捞渣、液体原料桶、生物质灰渣、原料包装袋及生活垃圾 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 (略) 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传????真:0791-*
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编:*
项目名称 | 14000T/a螯合微量元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起秀路 |
建设单位 | 南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起秀路南 (略) 现有厂区内,地理中心坐标为:E115°36′37.84″,N28°51′44.33″,占地面积39264.3㎡,不新增用地,为改扩建。主要工艺为:1.以苯酚、*醛酸和*二胺等为原料,经反应、萃取分离、精馏分离、合成、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生产*二胺二邻羚本基大*酸铁钠盐;2.以EDTA、氢氧化钠、氧化铁红、氧化锌、碳酸锰、碱式碳酸铜、氧化镁、硼酸钠、水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压滤、浓缩冷却结晶、抽滤、离心干燥、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EDTA螯合微量元素;3.以EDTA、氨水、氧化铁红、氧化锌、硼酸、*醇胺、*酸钾、尿素、多聚磷酸、氯化钾、氢氧化钾、DTPA、柠檬酸、复合氨基酸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冷却等工序生产液体肥;4.以柠檬酸、三氧化二铁、氢氧化钠、碳酸锌、碳酸锰、硼酸、碳酸铜、复合氨基酸等为原料,经加热反应、过滤、干燥、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有机奥和微量元素。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二胺二邻羚本基大*酸铁钠盐3000吨、液体肥3000吨、有机螯合微量元素2000吨,共计年产14000吨螯合微量元素。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的3.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干燥废气、生物质锅炉烟气、天然气燃烧炉烟气、备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分析实验室废气、投料包装废气、生物质灰渣扬尘、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暂存库异味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非*烷总烃、酚类、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生物质锅炉、天然气燃烧炉和备用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酚类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和臭气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定排水、母液废水、滤袋清洗废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锅炉废气除尘废水、蒸汽炉定排水、分析化验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设备和车间清洗废水经沉降后回用于萃取补水;母液废水回用于合成补水;滤袋清洗废水和蒸汽炉定排水沉降后回用于水循环洗涤塔补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沉降后回用于合成有机螯合微量元素补水;分析化验废水回用于有机螯合微量元素补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与锅炉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PH值、CODcr、BOD5、NH3-N、SS、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与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精馏釜底残留物、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危险品原料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沉降池捞渣、液体原料桶、生物质灰渣、原料包装袋及生活垃圾 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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