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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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 (略) 中兴西大路111号,医院西北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下一层西南角 (略) (略) (略) 医院拟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下一层西南角新建核医学科,同时建设核医学科的配套设施和机房,应用1台PET-CT(含2枚68Ge校准源),应用放射性核素18F。配套房间包括:PET-CT扫描间及其操作间、储源室、固废室、注射室、抢救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专用卫生间和放射性废液衰变池。主要影响:由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和由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在衰变过程中产生γ射线穿过机房屏蔽墙泄入环境,对机房外的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辐射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工作场所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门禁系统和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6.建立规章制度;7.进行人员培训等;8.设置通风装置;9.设置铅屏蔽废物箱;10.配备相应辐射防护设施。11.合理布局,分别设置人员和药物运输通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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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白城中心医院新建核医学科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 (略) 中兴西大路111号,医院西北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下一层西南角 (略) (略) (略) 医院拟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下一层西南角新建核医学科,同时建设核医学科的配套设施和机房,应用1台PET-CT(含2枚68Ge校准源),应用放射性核素18F。配套房间包括:PET-CT扫描间及其操作间、储源室、固废室、注射室、抢救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专用卫生间和放射性废液衰变池。主要影响:由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和由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在衰变过程中产生γ射线穿过机房屏蔽墙泄入环境,对机房外的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辐射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工作场所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门禁系统和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6.建立规章制度;7.进行人员培训等;8.设置通风装置;9.设置铅屏蔽废物箱;10.配备相应辐射防护设施。11.合理布局,分别设置人员和药物运输通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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