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调查
土壤调查
(略) “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 (略) 凤翔区城关镇东关十字东南角。安城尚居3#、7#楼场地项目总面积14.67亩,其中1号地块5363.95m2(约8.046亩地),2号地块4415.96m2(6.624亩),本次调查地块为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块中2号地块,地块北侧临近东大街,南临铁丰村农田,西临凤翔区东 (略) 场,东临安城尚居3#、7#楼同项目的1号地块。
(略) 以出让方式取的该地块的使用权,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022年6月29日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宝凤行审批地字第[2022]015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调查地块主要为7号住宅楼建设,属于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块现变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地块用地性质发生变更,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略) “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 (略) 凤翔区城关镇东关十字东南角。安城尚居3#、7#楼场地项目总面积14.67亩,其中1号地块5363.95m2(约8.046亩地),2号地块4415.96m2(6.624亩),本次调查地块为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块中2号地块,地块北侧临近东大街,南临铁丰村农田,西临凤翔区东 (略) 场,东临安城尚居3#、7#楼同项目的1号地块。
(略) 以出让方式取的该地块的使用权,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022年6月29日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宝凤行审批地字第[2022]015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调查地块主要为7号住宅楼建设,属于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安城尚居3#、7#楼项目地块现变更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地块用地性质发生变更,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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