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区G23栋一层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流式细胞仪是对细胞进行自动分析和分选的装置。它可以快速测量、存贮、显示悬浮在液体中的分散细胞的一系列重要的生物物理、生物化学方面的特征参量,并可以根据预选的参量范围把指定的细胞亚群从中分选出来,在医学检验领域有着广泛的运用,其配套的检测试剂用量也非常巨大。为满足流式细胞仪检验对配套检测试剂的需求,江苏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租用三期标准厂房区G23栋一层西侧标准厂房约799.69平方米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77台(套),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体外诊断试剂50万人份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诊断试剂生产和检验过程可能会产生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项目诊断试剂配制、分装和检验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内置的高效过滤器对粒径0.5μm以上的气溶胶去除效率不低于99.99%,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可被彻底除去,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有废培养基、检验废液、一次性废弃物、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等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25kg高密度聚*烯桶密闭盛装。由于项目产生的危废在暂存期内密闭暂存,不开封、不处理,因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较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但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要求,在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气体导出口,暂存过程产生的少量暂存废气经负压导气口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危废暂存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调节池调节水量、水质后与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培养基、检验废液、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不合格品、一次性废弃物、附着有毒有害原辅料的废包装材料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等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等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区G23栋一层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流式细胞仪是对细胞进行自动分析和分选的装置。它可以快速测量、存贮、显示悬浮在液体中的分散细胞的一系列重要的生物物理、生物化学方面的特征参量,并可以根据预选的参量范围把指定的细胞亚群从中分选出来,在医学检验领域有着广泛的运用,其配套的检测试剂用量也非常巨大。为满足流式细胞仪检验对配套检测试剂的需求,江苏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租用三期标准厂房区G23栋一层西侧标准厂房约799.69平方米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77台(套),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体外诊断试剂50万人份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诊断试剂生产和检验过程可能会产生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项目诊断试剂配制、分装和检验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内置的高效过滤器对粒径0.5μm以上的气溶胶去除效率不低于99.99%,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可被彻底除去,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有废培养基、检验废液、一次性废弃物、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等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25kg高密度聚*烯桶密闭盛装。由于项目产生的危废在暂存期内密闭暂存,不开封、不处理,因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较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但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要求,在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气体导出口,暂存过程产生的少量暂存废气经负压导气口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危废暂存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调节池调节水量、水质后与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 (略) 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培养基、检验废液、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不合格品、一次性废弃物、附着有毒有害原辅料的废包装材料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等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等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