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同意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市民宗局、马岭街道、龙广镇:
报送《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及立项申请收悉,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和《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3号)的要求和精神, (略) 委、义龙新区党工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们单位报来的项目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3号),此次提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910万元,批复情况如下:
1.原 (略) 马岭街道平寨村营上民族特色村寨打造项目立项,安排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1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马岭街道办,项目主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2.原则同意龙广镇联新村纳西古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立项,安排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龙广镇人民政府,项目主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利益联结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你单位接此通后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于2023年1月 (略) 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批复,同时,要严格按照公示公开执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作到村、资金到乡镇、乡镇实施、市级检查验收、省市备案(监管)的原则,你单位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项目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和乡级报账。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 (略) 扶贫办关 (略) 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 (略) 级验收。
附件: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略) 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略)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利益联结情况(项目受益) | ||||
建设内容 | 规模 数量 | 规模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受益农户总数 | 其中:建档立卡户 | ||||||
衔接资金 (万元) | ||||||||||||
1 | (略) 马岭街道平寨村营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2023.01-2023.09 | 马岭街道办事处 | (略) 民宗局 | 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 | 710 | 万元 | 710.00 | 710.00 | 644 | 4 |
2 | 龙广镇联新村科汪纳西古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2023.01-2023.09 | 龙广镇人民政府 | (略) 民宗局 | 纳西寨中河道栏杆扶手的改造;科汪广场修缮及改造;科汪纳西 (略) 改造;科汪纳西木结构房屋加固。 | 200 | 万元 | 200.00 | 200.00 | 1379 | 65 |
总计 | 910 | 910 | 202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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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马岭街道、龙广镇:
报送《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建议书》及立项申请收悉,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和《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3号)的要求和精神, (略) 委、义龙新区党工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们单位报来的项目立项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复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3号),此次提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910万元,批复情况如下:
1.原 (略) 马岭街道平寨村营上民族特色村寨打造项目立项,安排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1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马岭街道办,项目主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2.原则同意龙广镇联新村纳西古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立项,安排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龙广镇人民政府,项目主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及利益联结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你单位接此通后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于2023年1月 (略) 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后批复,同时,要严格按照公示公开执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工作到村、资金到乡镇、乡镇实施、市级检查验收、省市备案(监管)的原则,你单位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将项目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和乡级报账。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 (略) 扶贫办关 (略) 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 (略) 级验收。
附件: (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略) 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略)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利益联结情况(项目受益) | ||||
建设内容 | 规模 数量 | 规模单位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 | 受益农户总数 | 其中:建档立卡户 | ||||||
衔接资金 (万元) | ||||||||||||
1 | (略) 马岭街道平寨村营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2023.01-2023.09 | 马岭街道办事处 | (略) 民宗局 | 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 | 710 | 万元 | 710.00 | 710.00 | 644 | 4 |
2 | 龙广镇联新村科汪纳西古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2023.01-2023.09 | 龙广镇人民政府 | (略) 民宗局 | 纳西寨中河道栏杆扶手的改造;科汪广场修缮及改造;科汪纳西 (略) 改造;科汪纳西木结构房屋加固。 | 200 | 万元 | 200.00 | 200.00 | 1379 | 65 |
总计 | 910 | 910 | 202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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