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在确定《 (略) 潼南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了规划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http://**-2/670_*.shtml),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6日。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规划区范围及面积、产业定位也发生变化,故补充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规模、范围:规划总面积 4.69 平方公里。首开区四至范围为北至渝遂高速复线,南至新产业大道,西至潼荣高速,东距黑龙河 200-300 米。规划区东西长 3 公里,南北宽 1.5 公里。

产业定位:新材料、清洁能源、精细化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金潼大道12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3-*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鑫电话:*; 邮箱: *@*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在确定《 (略) 潼南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了规划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http://**-2/670_*.shtml),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6日。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由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规划区范围及面积、产业定位也发生变化,故补充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潼南高新区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规模、范围:规划总面积 4.69 平方公里。首开区四至范围为北至渝遂高速复线,南至新产业大道,西至潼荣高速,东距黑龙河 200-300 米。规划区东西长 3 公里,南北宽 1.5 公里。

产业定位:新材料、清洁能源、精细化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金潼大道12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3-*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鑫电话:*; 邮箱: *@*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