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建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胀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建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胀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建 (略) 膨胀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建 (略) 膨胀石墨建设项目 | (略) (略) 桃山区夏日路与广顺街交口西侧约 150m | (略) 建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桃山区夏日路与广顺街交口西侧约150m,租赁现有的厂房,作为该项目的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间。厂址四周均为空地,全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本项目拟建可膨胀石墨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混合、脱酸、水洗、脱水,生成的可膨胀石墨半成品外售,生产能力5000t/a。主体工程为可膨胀石墨生产车间(内设一条可膨胀石墨生产线)。辅助工程为污水处理间1座、办公室、休息室、换洗间1座,门卫1座。储运工程包括原料系统(包括原料储备库1座、硫酸库1座,双氧水储存间1座)。 (略) 政给水管网提供,生产无需供热,车间及办公用热采用电采暖。 (略) 政电网提供。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降、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氧化插层反应、脱酸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膨胀石墨生产线投料产生的石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再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间中和沉淀压滤后的污泥泥饼,外售建材厂;投料石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地面收尘回用于生产;废硫酸经独立管道排入污水处理车间内的废酸池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以便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砂石冲洗水以及场地冲洗水等经临时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旱厕。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建 (略) 膨胀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略) 建 (略) 膨胀石墨建设项目 | (略) (略) 桃山区夏日路与广顺街交口西侧约 150m | (略) 建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桃山区夏日路与广顺街交口西侧约150m,租赁现有的厂房,作为该项目的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间。厂址四周均为空地,全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本项目拟建可膨胀石墨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混合、脱酸、水洗、脱水,生成的可膨胀石墨半成品外售,生产能力5000t/a。主体工程为可膨胀石墨生产车间(内设一条可膨胀石墨生产线)。辅助工程为污水处理间1座、办公室、休息室、换洗间1座,门卫1座。储运工程包括原料系统(包括原料储备库1座、硫酸库1座,双氧水储存间1座)。 (略) 政给水管网提供,生产无需供热,车间及办公用热采用电采暖。 (略) 政电网提供。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降、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氧化插层反应、脱酸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膨胀石墨生产线投料产生的石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再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间中和沉淀压滤后的污泥泥饼,外售建材厂;投料石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地面收尘回用于生产;废硫酸经独立管道排入污水处理车间内的废酸池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以便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砂石冲洗水以及场地冲洗水等经临时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旱厕。车辆出入厂区应减速慢行,厂区内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建筑垃圾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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