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暂行)》政策解读
《铁岭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暂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7月22日, (略) 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 (略) 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 (略) 场调控和监管力度,持续 (略) 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内容和对象、工作要求和工作机制六个部分。
(一)《实施方案》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二)《实施方案》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一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整治重点,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略) 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三)《实施方案》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 (略) 要求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持续整治规范, (略) 场秩序明显好转,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实施方案》第四部分为整治重点内容和对象。从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整治重点内容和相关整治责任主体。
(五)《实施方案》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制定本地区持续整治 (略) 场秩序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略) 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设“整治 (略) 场秩序专栏”,公开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专人负责。三是要求连续3年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四是明确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的查处措施和重点监管范围。五是提出要加紧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办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加快建立行业信用体系。
(六)《实施方案》第六部分为工作机制。从3个方面对牵头部门、工作协同分工、舆论宣传及督查、检查、巡视等相应整治规范工作机制。
一、实施背景
7月22日, (略) 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 (略) 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 (略) 场调控和监管力度,持续 (略) 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略) 政府工作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内容和对象、工作要求和工作机制六个部分。
(一)《实施方案》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二)《实施方案》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一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整治重点,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略) 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三)《实施方案》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 (略) 要求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持续整治规范, (略) 场秩序明显好转,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实施方案》第四部分为整治重点内容和对象。从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整治重点内容和相关整治责任主体。
(五)《实施方案》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制定本地区持续整治 (略) 场秩序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略) 住建局和各县(市)区开设“整治 (略) 场秩序专栏”,公开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专人负责。三是要求连续3年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四是明确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的查处措施和重点监管范围。五是提出要加紧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办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加快建立行业信用体系。
(六)《实施方案》第六部分为工作机制。从3个方面对牵头部门、工作协同分工、舆论宣传及督查、检查、巡视等相应整治规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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