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式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式
2023年1月16日,富蕴县亨源石灰厂主持召开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富蕴县亨源石灰厂,验收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曜恒 (略) 、验收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曜恒 (略) 和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报告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编制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富蕴县杜热镇扎河坝南西80m,距扎河坝煤矿8km处(地理坐标:N46°32"10.023"、E89°6"42.013")。行政规划隶属富蕴县管辖。
项目周边500m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12月委托新疆鑫旺德盛 (略) 编制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12月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审批,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了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的审批文件《关于对〈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18〕66号。
富蕴县亨源石灰厂2022年4月委托我单位进行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结合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设计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7.83%。实际总投资2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5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碎石场部分。。
对照2018年12月28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18〕66号以及新疆鑫旺德盛 (略) 编制的《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拟占地面积1333.4m2,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一套,新增废石堆场。年破碎石灰岩矿、玄武岩矿合计50万t/a,产品粒径1~2cm,2~4cm,4~8cm,产品主要供应电石厂、发电厂作为脱硫剂使用,项目拟总投资300万元,拟环境保护投资23.5万元。
实际项目占地面积1333.4m2,新增一套破碎筛分生产线,新增占地面积约为100m2的废石堆场,年破碎石灰岩矿、玄武岩矿合计50万t/a,产品粒径1~2cm,2~4cm,4~8cm,产品主要供应电石厂、发电厂作为脱硫剂使用,项目实际投资29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1.5万元,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项目拟建设情况和实际建设情况后可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一)废气
①运输道路通过碎石子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
②生产区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封闭收集系统收集后,配套布袋除尘器净化,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③运输皮带全线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④堆场定期洒水,周边设置一圈防风抑尘网,大风天气对物料采用篷布遮盖。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区设置的防渗化粪池,处置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化粪池定期清掏,清掏的污泥作为绿肥使用。
(三)噪声
①加强车辆管理,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以及鸣号;
②加强设备维护,对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及维修,及时更换一些破损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非正常生产噪声;
③加强职工劳动保护,高噪声接触岗位要求职工佩戴耳罩,采用轮岗制度减少职工对高噪声接触时间。
④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控制,远离生活区布置,采取密闭隔离、减振等措施。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96t/a,在厂区分类收集,定期送至富蕴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项目定期更换毡布,废含油毡布产生量约0.2t/a,同废含油手套0.01t/a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
废石在废石堆场暂存,定期通过运输车辆运至建设单位自有的石灰石矿区进行回填。
(五)环境风险防范
①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要防风、防雨、防晒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地面防渗、防腐改造。
②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靠墙设置泄漏液体导流槽,贮存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培训并具备专业知识。
③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④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矿物油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并及时运至处理单位。
⑤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1607-2011)的贮存要求设计,储存区应设置围堰。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执行,围堰应有足够的容量,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加固;围堰应该进行检查和维修;尽量避免因维修而对围堰造成缺口。
⑥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每天安排人员对贮存区进行巡查,杜绝废矿物油油桶区的“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用木屑、砂土进行覆盖,然后对废弃物进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理。若泄漏量较大时,利用围堰存泄漏的废机油,并用软管连接围堰和油罐车,将废机油泵入油罐车,运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⑥定期检修维护布袋除尘器,如除尘器发生故障,则第一时间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
⑦定期检查维护喷雾除尘系统,如喷雾系统损坏,则需要停止生产,排除故障,确保除尘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石回填矿区踩坑内,化粪池清掏污泥作为绿肥。危险废物在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
(四)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严格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泄漏的风险防范设置,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2022-31-L。
(五)排污许可
2022年12月22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印发本项目排污可证,证书编号:*L*Q。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均已落实,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减少设备运行故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落实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
(3)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巡检和防护,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验收组长:
验收组员:
2023年1月16日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职位 | 姓名 | 单位/职务 | 签名 |
组长 | 李志玲 | 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法人 | |
组员 | |||
2023年1月16日,富蕴县亨源石灰厂主持召开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富蕴县亨源石灰厂,验收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曜恒 (略) 、验收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曜恒 (略) 和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报告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编制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富蕴县杜热镇扎河坝南西80m,距扎河坝煤矿8km处(地理坐标:N46°32"10.023"、E89°6"42.013")。行政规划隶属富蕴县管辖。
项目周边500m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12月委托新疆鑫旺德盛 (略) 编制了《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12月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审批,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了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的审批文件《关于对〈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18〕66号。
富蕴县亨源石灰厂2022年4月委托我单位进行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结合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设计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7.83%。实际总投资2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5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碎石场部分。。
对照2018年12月28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富环审字〔2018〕66号以及新疆鑫旺德盛 (略) 编制的《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拟占地面积1333.4m2,新增破碎筛分生产线一套,新增废石堆场。年破碎石灰岩矿、玄武岩矿合计50万t/a,产品粒径1~2cm,2~4cm,4~8cm,产品主要供应电石厂、发电厂作为脱硫剂使用,项目拟总投资300万元,拟环境保护投资23.5万元。
实际项目占地面积1333.4m2,新增一套破碎筛分生产线,新增占地面积约为100m2的废石堆场,年破碎石灰岩矿、玄武岩矿合计50万t/a,产品粒径1~2cm,2~4cm,4~8cm,产品主要供应电石厂、发电厂作为脱硫剂使用,项目实际投资29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1.5万元,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项目拟建设情况和实际建设情况后可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一)废气
①运输道路通过碎石子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
②生产区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封闭收集系统收集后,配套布袋除尘器净化,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③运输皮带全线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④堆场定期洒水,周边设置一圈防风抑尘网,大风天气对物料采用篷布遮盖。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区设置的防渗化粪池,处置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化粪池定期清掏,清掏的污泥作为绿肥使用。
(三)噪声
①加强车辆管理,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以及鸣号;
②加强设备维护,对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及维修,及时更换一些破损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非正常生产噪声;
③加强职工劳动保护,高噪声接触岗位要求职工佩戴耳罩,采用轮岗制度减少职工对高噪声接触时间。
④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控制,远离生活区布置,采取密闭隔离、减振等措施。
(四)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96t/a,在厂区分类收集,定期送至富蕴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项目定期更换毡布,废含油毡布产生量约0.2t/a,同废含油手套0.01t/a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
废石在废石堆场暂存,定期通过运输车辆运至建设单位自有的石灰石矿区进行回填。
(五)环境风险防范
①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要防风、防雨、防晒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进行地面防渗、防腐改造。
②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靠墙设置泄漏液体导流槽,贮存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培训并具备专业知识。
③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
④项目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矿物油贮存时间过长,贮存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并及时运至处理单位。
⑤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1607-2011)的贮存要求设计,储存区应设置围堰。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执行,围堰应有足够的容量,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加固;围堰应该进行检查和维修;尽量避免因维修而对围堰造成缺口。
⑥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每天安排人员对贮存区进行巡查,杜绝废矿物油油桶区的“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用木屑、砂土进行覆盖,然后对废弃物进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理。若泄漏量较大时,利用围堰存泄漏的废机油,并用软管连接围堰和油罐车,将废机油泵入油罐车,运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⑥定期检修维护布袋除尘器,如除尘器发生故障,则第一时间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
⑦定期检查维护喷雾除尘系统,如喷雾系统损坏,则需要停止生产,排除故障,确保除尘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石回填矿区踩坑内,化粪池清掏污泥作为绿肥。危险废物在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
(四)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严格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泄漏的风险防范设置,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2022-31-L。
(五)排污许可
2022年12月22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印发本项目排污可证,证书编号:*L*Q。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均已落实,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减少设备运行故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落实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
(3)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巡检和防护,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验收组长:
验收组员:
2023年1月16日
新疆富蕴县扎河坝南西石灰岩矿碎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职位 | 姓名 | 单位/职务 | 签名 |
组长 | 李志玲 | 富蕴县亨源石灰厂法人 | |
组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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