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卓工轴承有限公司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卓工轴承有限公司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8

1、同意 (略) 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主要建设两个生产车间(车间A 建筑面积7660m2 位于厂区西侧,车间B 建筑面积2400m2位于厂区东侧)、一栋建筑面积为3500m2的办公楼及建筑面积为260m2的员工宿舍,建设20 条轴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580万套轴承。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创意创业园区企业路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37.607、东经115°2513.208项目于2022年9月23日取得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馆审批备字[2022]113号)项目总用地面积9684.06平方米,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冀(2021)馆陶县不动产权第* 号、冀(2020)馆陶县不动产权第* 号),该地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使用现有厂房,仅对厂房进行合理隔断设计和安装生产设备,不涉及土建行为,仅进行简单施工,工程量不大、工期短,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环保清洗油清洗烘干及涂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磨床、套圈清洗机、轴承压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防锈油、废环保清洗油、废油脂、废活性炭、油烟净化器废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0675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8

1、同意 (略) 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主要建设两个生产车间(车间A 建筑面积7660m2 位于厂区西侧,车间B 建筑面积2400m2位于厂区东侧)、一栋建筑面积为3500m2的办公楼及建筑面积为260m2的员工宿舍,建设20 条轴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580万套轴承。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创意创业园区企业路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37.607、东经115°2513.208项目于2022年9月23日取得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馆审批备字[2022]113号)项目总用地面积9684.06平方米,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冀(2021)馆陶县不动产权第* 号、冀(2020)馆陶县不动产权第* 号),该地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本工程使用现有厂房,仅对厂房进行合理隔断设计和安装生产设备,不涉及土建行为,仅进行简单施工,工程量不大、工期短,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环保清洗油清洗烘干及涂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磨床、套圈清洗机、轴承压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防锈油、废环保清洗油、废油脂、废活性炭、油烟净化器废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0675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