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是一所三级* (略) ,建院已有99年历史,占地161亩,院内古树参天,绿树成荫。
2020年9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提交了申请排污许可证资料,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审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存在“手续不全——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问题,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对此,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出具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hb*I001R),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完善环评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建设项目共投资50800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57948.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综合医疗大楼1座、急诊楼1座、骨科楼1座、高压氧楼1座、消化康复理疗楼1座、放射科1座、行政办公楼1座、后勤保障楼1座、公寓楼若干、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位43个)及配套设施。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徐珂钰*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7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文件 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 (略) 承接并经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是一所三级* (略) ,建院已有99年历史,占地161亩,院内古树参天,绿树成荫。
2020年9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提交了申请排污许可证资料,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审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存在“手续不全——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问题,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对此,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出具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hb*I001R),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完善环评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建设项目共投资50800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57948.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综合医疗大楼1座、急诊楼1座、骨科楼1座、高压氧楼1座、消化康复理疗楼1座、放射科1座、行政办公楼1座、后勤保障楼1座、公寓楼若干、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位43个)及配套设施。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第七十 (略) ( (略) (略)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徐珂钰*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 (略)
联系方式:0572-*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7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 (略) 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文件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