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二环综合加注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北二环综合加注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施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原料装卸存储时采取加盖篷布的方式防止扬尘产生,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恢复场地绿化,同时进行厂区地面硬化。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期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搭建临时旱厕进行收集处置。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设备安装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应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施工期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二、营运期(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及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石油类等,不涉及特殊污染物。本项目洗车废水经洗车装置旁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2FT18920-2020)后回用;地坪冲洗水经站区靠路一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管网,最后进入黑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2)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油站需严格%2B按照环评要求,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防渗漏检测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同时做好场地硬化、完善储罐周围罐池、事故池等的建设。(3)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储罐大小呼吸)、加油时等挥发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加注*醇时*醇废气,汽车尾气及扬尘,备用发电机废气。项目卸油、储油、加油作业工段设置油气回收装置(二次油气回收),*醇加注机设置气相回收装置(二次回收,安装在加注机内);回收装置后设置通气管,沿立柱上引高出罩棚顶面1.5m排放,经过回收装置及上述措施处置后,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汽车尾气主要为待加油车辆、清洗车辆在进出场地时均呈怠速行驶状态,该状态下的汽车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汽车尾气产生量小,营运期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且本项目处于宽阔地带通风较好,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设1台应急柴油发电机位于发电机房内,仅在停电时使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或者出现紧急事故时运行发电,使用次数少,发电机排放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加油站设备噪声、全自动洗车机噪声、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营,加强进出站区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一、施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原料装卸存储时采取加盖篷布的方式防止扬尘产生,同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恢复场地绿化,同时进行厂区地面硬化。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建设期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搭建临时旱厕进行收集处置。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设备安装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应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施工期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二、营运期(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及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石油类等,不涉及特殊污染物。本项目洗车废水经洗车装置旁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2FT18920-2020)后回用;地坪冲洗水经站区靠路一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 (略) 政管网,最后进入黑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2)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油站需严格%2B按照环评要求,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防渗漏检测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同时做好场地硬化、完善储罐周围罐池、事故池等的建设。(3)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储罐大小呼吸)、加油时等挥发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加注*醇时*醇废气,汽车尾气及扬尘,备用发电机废气。项目卸油、储油、加油作业工段设置油气回收装置(二次油气回收),*醇加注机设置气相回收装置(二次回收,安装在加注机内);回收装置后设置通气管,沿立柱上引高出罩棚顶面1.5m排放,经过回收装置及上述措施处置后,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汽车尾气主要为待加油车辆、清洗车辆在进出场地时均呈怠速行驶状态,该状态下的汽车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汽车尾气产生量小,营运期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小,且本项目处于宽阔地带通风较好,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设1台应急柴油发电机位于发电机房内,仅在停电时使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或者出现紧急事故时运行发电,使用次数少,发电机排放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加油站设备噪声、全自动洗车机噪声、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营,加强进出站区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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