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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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12-1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慈东工业园区东北部

建设内容:已建5万m3/d处理规模增加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的提标和扩建5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工艺同已建工程提标方案。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

本项目的运营期废气主要源自污水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及中沉池单元、生物反应池单元、污泥处理单元等4个单元,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有机物分解、发酵产生恶臭气体。

环评阶段,本工程废气收集主要针对以上4个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根据各单元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加盖负压收集(一期已建的粗格栅、细格栅等采用不锈钢骨架+钢化玻璃加盖形式;二期新建的构筑物单体采用混凝土加盖形式),通过风机集中送至4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各自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验收期间,为进一步收集生物反应池(分2池)产生的废气,本工程增设一套除臭设备,两套除臭设备分别位于北侧生物反应池和南侧生物反应池。因此,实际运行过程中污水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及中沉池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各设置一套除臭设备,生物反应池单元设置两套除臭设备,4个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集中送至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各自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略) 域东部污水处理厂为废水集中处理单位,为服务范围内的生产企业提供废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一些废水主要为滤池反冲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此部分废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厂处理。外来污水处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综合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工艺流程,技术路线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主要的处理工艺为沉砂池后设置均质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及中沉池的强化预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后增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的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即强化预处理+多模式A/A/O+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略) 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3、噪声污染治理

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厂内各种辅助设施、设备如各类风机、空压机、污水泵、污泥泵等运行噪声,企业主要采取的相关降噪措施:①高噪声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底部设基础减振;②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采用软接头、排风口设消声器。本项目噪声产生及处理方式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4、固体废弃物处置

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混凝沉淀池、二沉池等处产生的污泥,曝气沉砂池产生的砂石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验收期间,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带式压滤浓缩脱水一体机浓缩、脱水处理后,再经带式脱水机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处理后的污泥委托宁波众 (略) 、宁波格林兰生 (略) 、宁波 (略) 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栅渣及砂石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励工

电话:*

附件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 (公示稿) (略) 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12-1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慈东工业园区东北部

建设内容:已建5万m3/d处理规模增加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的提标和扩建5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工艺同已建工程提标方案。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

本项目的运营期废气主要源自污水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及中沉池单元、生物反应池单元、污泥处理单元等4个单元,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有机物分解、发酵产生恶臭气体。

环评阶段,本工程废气收集主要针对以上4个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根据各单元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加盖负压收集(一期已建的粗格栅、细格栅等采用不锈钢骨架+钢化玻璃加盖形式;二期新建的构筑物单体采用混凝土加盖形式),通过风机集中送至4套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各自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验收期间,为进一步收集生物反应池(分2池)产生的废气,本工程增设一套除臭设备,两套除臭设备分别位于北侧生物反应池和南侧生物反应池。因此,实际运行过程中污水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及中沉池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各设置一套除臭设备,生物反应池单元设置两套除臭设备,4个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集中送至除臭设备净化处理后,各自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略) 域东部污水处理厂为废水集中处理单位,为服务范围内的生产企业提供废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一些废水主要为滤池反冲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此部分废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厂处理。外来污水处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综合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工艺流程,技术路线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主要的处理工艺为沉砂池后设置均质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及中沉池的强化预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后增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的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即强化预处理+多模式A/A/O+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略) 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3、噪声污染治理

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厂内各种辅助设施、设备如各类风机、空压机、污水泵、污泥泵等运行噪声,企业主要采取的相关降噪措施:①高噪声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底部设基础减振;②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采用软接头、排风口设消声器。本项目噪声产生及处理方式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4、固体废弃物处置

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混凝沉淀池、二沉池等处产生的污泥,曝气沉砂池产生的砂石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验收期间,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带式压滤浓缩脱水一体机浓缩、脱水处理后,再经带式脱水机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处理后的污泥委托宁波众 (略) 、宁波格林兰生 (略) 、宁波 (略) 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栅渣及砂石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励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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