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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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帕克包装扩建项目

(略)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6.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依托现有租用的厂房及仓库(3200m2),新增注塑机、压盖机、吹瓶机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塑料瓶坯3.5亿个,3.5亿个塑料瓶盖,1亿个塑料瓶的生产规模。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二)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后能做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2.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注、吹塑废气G1: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蜂窝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备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印刷废气G2: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封闭设置,生产时封闭门窗,厂房车间内安装空调循环换风系统对车间进行换风。

3.下料粉尘G3:本项目车间密闭,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1.主要为冷却水W1: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生活污水W2:生活污 (略) (略) 已建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屏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①生活垃圾S1经垃圾桶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废次品、废包装材料S2经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棉纱及手套、废催化剂、废UV油墨包装桶、废色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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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帕克包装扩建项目

(略)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

(略)

四川 (略)

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6.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依托现有租用的厂房及仓库(3200m2),新增注塑机、压盖机、吹瓶机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塑料瓶坯3.5亿个,3.5亿个塑料瓶盖,1亿个塑料瓶的生产规模。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二)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后能做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2.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注、吹塑废气G1: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蜂窝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备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印刷废气G2: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封闭设置,生产时封闭门窗,厂房车间内安装空调循环换风系统对车间进行换风。

3.下料粉尘G3:本项目车间密闭,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1.主要为冷却水W1: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生活污水W2:生活污 (略) (略) 已建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屏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①生活垃圾S1经垃圾桶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废次品、废包装材料S2经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棉纱及手套、废催化剂、废UV油墨包装桶、废色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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